对生命的尊重,要从维护女小偷的胸不被逼裸开始!



鲁国平文

     5月12日下午,在四川大地的腹地汶川地区发生了8级大地震,造成数万人死亡,数万人失踪的大灾难,一时间,举国悲痛,全国人们的眼光和心都在媒体的及时,现场,追踪报道下为灾情,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危所紧紧牵挂,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知道灾情后,温家宝总理立即第一时间,在当日下午就赶往地震发生地,不顾年事已高仍然义无反顾地进行抢险救灾的指挥工作,为的就是及时拯救人民群众的生命,事后,中央还设立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国家领导人身穿素服戴黑花带头在中南海门口新华门集体默哀,媒体高调评价这是国家,党和政府充分尊重人民生命的体现。可是当全国人民正在为那些失去生命或家庭以及亲人的灾民沉痛哀悼,并且纷纷慷慨解囊的热情依然没有彻底降温之际,日前网上一个视频曝光的事实又让我们感到震惊不已:深圳华强北远望数码商城保安抓住一蓝衣女子的小偷,带到办公室调戏,并拍摄下来。在这段知情者提供的1分26秒视频中,多人采取辱骂,殴打等手段强迫这名女子拉下领口,裸露胸部让大家观看和拍摄。而据我了解,尊重生命除了珍惜人民群众肉体上至高无上的生存权,还有更加重要的组成部分那就是人格尊严的不受到侵犯,其中包括象镜头中女小偷这样的轻微犯罪者!无疑施暴者浑然不觉那是犯罪,反而明目张胆地随意践踏别人的人格尊严为乐事,这正说明了大量漠视群众生命的行政以及行为还是在大行其道,向我们以及全社会发出了一个老百姓生命权依然处于无法保证的严正警报!

     结合以前国内对民众生命权的漠视,比如黑煤窑奴工,各种各样女子不明不白裸死案频繁发生等不好社会现象,我曾经想写一篇相关文章,题目都取好了,就叫《全国地震哀悼日有感:如果对生命的尊重来得更加早些!》 可是由于其他事情耽误了写作时机也就罢了,谁料到今天又得到这条新闻便加剧了自己想呼吁大家以及全社会对人们生命权如何尊重的欲望,也许无论国家,政府还是个人利用这次机会加强对执法者或普通民众对群众生命权的尊重的教育还是很有必要的!否则政府领导人的率先示范和舆论宣传的高调只会流于形式。

     显然,小偷的行为是不对的,按照法律程序处理该受到什么样处罚就怎么处罚,这无可争议,但首先我们作为执法者理当把他们当作一个人,一个生命,一个有感情有自尊的人来看待,其次才是犯罪犯法或犯错者,那些肆意羞辱,辱骂,殴打这些犯错者犯法者的人在施暴中不仅贬低了被打骂者的人格,而且也贬低了自己的身份,甚至也犯了法,如果执法者骂以及视他们为不是我们同类的“社会垃圾”,那么他自己无疑也被降低到一个和他们眼中同样人格下贱的“社会垃圾”,何况镜头中逼女小偷为裸露胸部的人是商城保安,不是合法的执法者?相信凡是看到视屏的人都非常愤怒,当前全社会正在向只是说了几句极端话的美国明星莎朗·斯通进行全面**,谩骂时,那些不理智的愤青为何不对这些自己人对自己国人的生命的蔑视群情激奋呢?可能你知我知这些事情在中国太司空见惯了,甚至他们自己就经常受到这个日益市侩化,势利化以及门阀制度化的社会的蔑视,侮辱,但他们没有办法只有选择沉默和逃避,结果在强大社会舆论和高尚“道德”的支持下有一致对外的外人可以发泄自己被转嫁的受到欺负的压抑感,他们就义无反顾地充当了可耻的语言暴力的帮凶,依我看,对生命的尊重不仅局限于对普通人,罪犯,还有外国人,网上难听的辱骂是在以暴制暴,恶性循环,只能够把人类社会引向冤冤相报何时了的仇视升级中!而无上进心的口头将军们最后总是被人打成稀巴烂,因为嘴上功夫最终没有实际功夫顶用!

    事实上,不要让有机会融入社会的犯错者仇视社会,尽量做到公开公平的人性化的处罚让他们心服口服,除非大家把所有有过失的人统统枪毙或者终身监禁,不然,我们试想像这位受到如此辱骂和侮辱的女小偷今后到社会上会怎么看待这个社会?将来她生儿育女会在教育子女时传递一种怎么的反社会的信息和情绪?一个心中没有爱只有恨的人注定会活得无比精神压抑和灵魂贫穷,甚至并不排除继续干危害社会的事情,而国家法律对于那些并非罪大恶极的犯错者的处罚目的是什么?无非就是挽救和教育而已,看看以上镜头中几位保安的蛮横嘴脸,那是比国民党还国民党啊!并且我不敢想象如果我们的政府执法者也像他们一样执法,其后果要比这些保安要严重和可怕得多!

     正值国家多事之秋,这次政府和社会喊出尊重生命的口号无疑是显得弥足珍贵,也很及时,但面对自然灾害对人类生命的戕害尽管是无能为力的,是恐怖的,可是人为对生命尊严等践踏的“灾难”更加令人不耻和愤怒,和黑煤窑奴工现象一样,最近苏州一个黑心公司专门强制弱智人士无偿做苦力,稍有不满意即棍棒相加,奇怪的是这家公司的老板如此这般触犯多重法律规定竟然司法机关无动于衷,还要一些社会人士提醒,至于最后这位老板和这家公司会不会被依法查处就不得而知了!还有作为一个女小偷一般的犯错者以及弱势群体即使自己被粗暴侵犯了生命的尊严和人格,其中大多数都选择了沉默,原因很明了,维权之路的艰难和社会的漠视才使女小偷的胸被逼裸这样严重侵犯别人隐私以及人格尊严的犯罪行为累累以正当的“处罚”而到处出现,甚至熟视无睹,我觉得,要真正使一切生命得到尊重,目前政府和社会舆论的尊重生命的口号落到实处,就要从维护女小偷的胸不被逼裸这样的小事开始,加强类似人为践踏生命尊严的事情的处罚力度!生命的人格尊严,隐私等基本人权都得不到保证,何谈所有生命的活体能够得到社会尊重,爱护以及保护?一味空对人类生命因自然灾害而死亡的逝者哀悼却放任人为的践踏事故频发又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