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如何对待金融界卖国丑闻和“韩奸”的


  韩国一个新兴的知道如何对待历史,如何保护国民利益的国家,在这方面值得我们学习。

  先来看韩国如何对待“韩奸”历史的:

  根据韩国2005年通过的一部特别法——《查明日占时期亲日反民族行为真相特别法修改案》,成立直属韩国总统的“亲日反民族者财产调查委员会”。由其编制并列出曾在1910年至1945年日本对朝鲜半岛进行殖民统治期间给予日本殖民者帮助,并从日本殖民者那里得到了显赫头衔和大量钱财的一份452人的“韩奸”名单。没收这些“韩奸”的财产,用以作为反日独立英雄后人的教育奖学金和补贴使用以及来韩国定居的独立战士后人的安家费。

  近年韩国搞出来一场对“韩奸”清算的运动!被清算的韩奸们,也非常真诚地对待这件事,尽管我因为接触的几个韩国人在中国的行为很讨厌这些韩国人,但就这件事上感觉这样的国家和民族怎能不蒸蒸日上呢?

  反观我们的人民代表,精英人士怎么对待汉奸的呢?一部颇sexy的《色戒》光大了汉奸文化!真乃中国民族的悲哀!

  韩国如何对待金融界卖国丑闻的

  以下来自网友的回复:

  “韩国龙星基金调查案”,是指美国的龙星基金,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以股权并购的方式进入韩国外换银行。2006年龙星基金出售韩国外换银行的股权,如果其交易成功,龙星基金能够获得高达46亿美元的高额利润。这笔利润三倍于龙星的原始投资,创韩国企业并购史上利润新高。也因为龙星短期内的暴利,立即引起韩国国民的密切关注,并由此形成了一股在韩国反对外资的强烈“寒流”。其后,韩国国会财经委员会的14位议员中,有10位投票提请要求韩国检察机关调查龙星基金出售韩国外换银行股权一案。议员们建议,调查的焦点是这笔交易是否应当纳税,以及指责韩国外换银行的前管理层故意夸大外换银行的财务恶化程度,将银行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给龙星,并暗指龙星是幕后操纵者。

  2006年3月,韩国检察机关展开了针对龙星事件一连系列调查行动,搜查龙星驻韩办事处,并以涉嫌逃税的罪名,向龙星驻韩前首席代表StevenLee发出了逮捕令。11月,还向龙星另两位主事人发出逮捕令。检察机关指控两人参与合谋操纵韩国外换银行信用服务公司的股价。12月,韩国检察机关声称,龙星在收购过程中,违反相关的法规和程序,勾结银行和政府高层官员,低估银行财政状况,最后以低于市场价将韩国外换银行收购。检察机关表示,并准备对韩国外换银行四名官员进行起诉。韩国外换银行前总裁李江云被批准逮捕,等等。

  可以说,从龙星事件来看,龙星基金之所以能够在短期的并购中获得暴利,并非其基金运作市场商业机会的把握,也不是龙星市场化方式的结果,而是龙星借助于金融危机所导致的韩国当时经济面对的困难,采取一些非正当的方式巧取豪夺韩国的国有资产。这种巧取豪夺既有利用当时韩国经济之困难,也有利用当时韩国税收制度的缺陷,更有违反相关的法规和程序、勾结银行和政府高层官员、低估银行财政状况将韩国外换银行低价收购。如果这种暴利行为不是韩国民众极力抗争,并指出其非法性、非正当性,那么龙星这些丑陋事件也不会披露出来。龙星出售股权交易一旦完成,其获利落袋为安,那么龙星事件中的非法行为就会一走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