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析称: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我认为,主体是与客体相互对应的一对概念,主体在事物中是占主导地位的,客体是主体的对象。咱们来具体分析一下征税这一事物:毫无疑问,征税人在征税这一事物中占主导地位,被征税的对象是征税这一事物的客体;可见,税务机关是征税这一事物的主体,被征税的对象是纳税人(人的对象)及纳税标的物(物的对象)。
由以上分析可见,纳税人不但不是征税主体,而是征税客体。
如果换一个说法:把“征税”换成“纳税”,则纳税人是纳税的主体,纳税标的物是纳税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