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标文化”研究是本人承担的交通部“交通文化研究”课题的一个子课题,课题成果已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
的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离航标是比较远的,因而对两位友人李先生和白先生提出的问题十分理解。为了准确解答航标和航标文化,在此将课题组袁同凯教授撰写的“航标与航标文化”部分文稿发表,请诸君参考。
在航运、渔业领域之外,许多人对于航标的概念是模糊不清的,即便是那些偶尔在内河或海域上看到航标的人,也不能确定它们到底是些什么东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的界定,航标是“指供船舶定位、导航或者用于其他专用目的的助航设施,包括视觉航标、无线电导航设施和音响航标”。其中视觉航标是航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灯塔、大型自动化浮标、灯船、灯桩和立标、灯浮标和浮标、导标等”。音响航标主要指音响雾号,随着科技的发展,雾号的导航作用已大大减弱,目前主要“安装在近海建筑物、桥梁、防波堤上用于起危险警告作用以及保护像灯船和大型自动化浮标这样的航标”设施。在当代航运业,无线电航标的作用越来越大。就其覆盖范围而言,无线电航标主要包括“点位系统、区域覆盖的陆基系统和全球覆盖的卫星系统”等。[1]
作为物质文化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航标文化的研究重点是就航标这样一类物质,从其产生、发展、使用和社会功能等方面探讨航标文化的基本定义、概念和范畴等等。[2]基于以上对物质文化的界定,我们可以把航标文化定义为: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人类在航标建设和管理活动中所形成和创造出来的物质和精神产品及其形成和创造的过程。或者说得通俗一些,“航标文化是航标职工在长期的航标工作和生活中逐步形成的共有的价值观、信念、行为准则及具有航标特色的行为方式、物质表现的总和”。[3]人类社会与文化的发展是与周围自然环境密切相关的,因此,航海人置身于航行领域中,就不可避免要受到其特定的航行与海洋、海事文化的影响,同时参加到其活动中,创造出新的航标文化氛围和航标文化成果。从社会总体来看,航标文化是人类海事文化的一种亚文化,与人类其他亚文化一样,航标文化从内容看也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物质层次的航标文化。它是参与航行领域活动的人,在航行活动过程中形成和创造出来的独特亚文化。如灯塔及设施、信号台及其设施、灯船、岸标、浮标等等各种有形的导航物质设施,但是,这些助航设施不仅仅是简单的物质设施,它们在某种意义上和某种程度上已经脱离了物的纯粹物理特性,而体现了人作为社会人的精神文化标志,它们的背后还有航标人丰富的经验以及他们的思想、智慧和观念,这是航标人世世代代积累下来的无价之宝。因此,我们可以把上述物质设施看作是航标文化的载体,他们体现和传递着航标人的思想和观念。
二是行为和制度层次的航标文化。它主要包括航标管理的规范和规则,各种制度、章程、习惯、奖惩条例,及航标人的行为模式与行为习惯等。文化与制度之间是一种蕴含与互动的关系,文化中蕴含着制度,制度中也体现了文化,没有文化的制度与没有制度的文化都是不可想象的。文化形成制度,即文化观念是制度形成的依据,制度要反映文化的要求;制度强化文化,即制度对文化观念特别是对新文化的巩固与发展有重要作用。
三是精神层次的航标文化。它集中表现为航标人这个特殊群体的价值观念、生命理念、思想意识、情感、态度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航标精神”或“灯塔精神”等,这是航标文化的核心和灵魂。航标精神或灯塔精神作为一种隐性的力量,是构成航标精神文化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这种精神会“超越时间”的限制,而成为影响新一代航标人的隐性力量。精神文化是一种心灵活动,精神文化虽然表现为精神化的生命意识,但它却渗透于人们行为的各个方面。精神文化作为一种传统,标志着文化的积累性、传递性和连续性,传统是一种“生活方向”,它具有规范性,[4]航标传统一旦形成,就会以强大的影响力规范航标人的精神气质,并最终影响每一个航标人的行为。
航标文化的三个层次构成了一个有机的统一体。航标文化的精神层次是核心和灵魂,反映了航标文化的属性,规定了航标文化的特性,它支配着制度层次和物质层次的航标文化。因此,对航标文化精神层次的发掘是我们研究航标文化的主要目的。从物质文化到精神文化的发掘是由浅入深的过程。航标文化的精神层面的东西是在航标人平凡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逐渐形成并提炼出来的,又反过来指导和支配航标人的工作。而航标制度文化又是航标精神文化的基础和载体,并对航标精神文化起反作用。某一航标管理的规范或者建立,会影响航标人选择新的价值观念,成为新的航标精神文化的基础。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审视,我们不妨把航标文化看作是一种综合体。因为,不仅是由于航标的出现才构成了航标文化,而且还有围绕着对航标的使用而出现的一系列的文化特质、社会群体、价值观念乃至信仰实践。由于所有这些因航标而产生的文化事项都依赖于航标这种“物”的功用而且必须与其发生联系,这些功能或作用互相交织在一起,它们看起来就是一种综合体。因此,为了理解航标在航海中的文化意义,我们有必要首先认识这种文化综合体的内涵与外延。
[1]王英志:“航标的发展趋势”,《大连航运学院学报》,1994年第4期,第83页。
[2]天津海事局航标文化课题组:“关于物质文化的思考”,见交通文化建设研究网,2007年6月26日。
[3]王晓雷:“关于航标文化建设的几点看法”,《北方航标》,2003年第8期,第45页。
[4]乔治·麦克林:《传统与超越》。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年,第19-20页。
的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离航标是比较远的,因而对两位友人李先生和白先生提出的问题十分理解。为了准确解答航标和航标文化,在此将课题组袁同凯教授撰写的“航标与航标文化”部分文稿发表,请诸君参考。
在航运、渔业领域之外,许多人对于航标的概念是模糊不清的,即便是那些偶尔在内河或海域上看到航标的人,也不能确定它们到底是些什么东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的界定,航标是“指供船舶定位、导航或者用于其他专用目的的助航设施,包括视觉航标、无线电导航设施和音响航标”。其中视觉航标是航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灯塔、大型自动化浮标、灯船、灯桩和立标、灯浮标和浮标、导标等”。音响航标主要指音响雾号,随着科技的发展,雾号的导航作用已大大减弱,目前主要“安装在近海建筑物、桥梁、防波堤上用于起危险警告作用以及保护像灯船和大型自动化浮标这样的航标”设施。在当代航运业,无线电航标的作用越来越大。就其覆盖范围而言,无线电航标主要包括“点位系统、区域覆盖的陆基系统和全球覆盖的卫星系统”等。[1]
作为物质文化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航标文化的研究重点是就航标这样一类物质,从其产生、发展、使用和社会功能等方面探讨航标文化的基本定义、概念和范畴等等。[2]基于以上对物质文化的界定,我们可以把航标文化定义为: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人类在航标建设和管理活动中所形成和创造出来的物质和精神产品及其形成和创造的过程。或者说得通俗一些,“航标文化是航标职工在长期的航标工作和生活中逐步形成的共有的价值观、信念、行为准则及具有航标特色的行为方式、物质表现的总和”。[3]人类社会与文化的发展是与周围自然环境密切相关的,因此,航海人置身于航行领域中,就不可避免要受到其特定的航行与海洋、海事文化的影响,同时参加到其活动中,创造出新的航标文化氛围和航标文化成果。从社会总体来看,航标文化是人类海事文化的一种亚文化,与人类其他亚文化一样,航标文化从内容看也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物质层次的航标文化。它是参与航行领域活动的人,在航行活动过程中形成和创造出来的独特亚文化。如灯塔及设施、信号台及其设施、灯船、岸标、浮标等等各种有形的导航物质设施,但是,这些助航设施不仅仅是简单的物质设施,它们在某种意义上和某种程度上已经脱离了物的纯粹物理特性,而体现了人作为社会人的精神文化标志,它们的背后还有航标人丰富的经验以及他们的思想、智慧和观念,这是航标人世世代代积累下来的无价之宝。因此,我们可以把上述物质设施看作是航标文化的载体,他们体现和传递着航标人的思想和观念。
二是行为和制度层次的航标文化。它主要包括航标管理的规范和规则,各种制度、章程、习惯、奖惩条例,及航标人的行为模式与行为习惯等。文化与制度之间是一种蕴含与互动的关系,文化中蕴含着制度,制度中也体现了文化,没有文化的制度与没有制度的文化都是不可想象的。文化形成制度,即文化观念是制度形成的依据,制度要反映文化的要求;制度强化文化,即制度对文化观念特别是对新文化的巩固与发展有重要作用。
三是精神层次的航标文化。它集中表现为航标人这个特殊群体的价值观念、生命理念、思想意识、情感、态度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航标精神”或“灯塔精神”等,这是航标文化的核心和灵魂。航标精神或灯塔精神作为一种隐性的力量,是构成航标精神文化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这种精神会“超越时间”的限制,而成为影响新一代航标人的隐性力量。精神文化是一种心灵活动,精神文化虽然表现为精神化的生命意识,但它却渗透于人们行为的各个方面。精神文化作为一种传统,标志着文化的积累性、传递性和连续性,传统是一种“生活方向”,它具有规范性,[4]航标传统一旦形成,就会以强大的影响力规范航标人的精神气质,并最终影响每一个航标人的行为。
航标文化的三个层次构成了一个有机的统一体。航标文化的精神层次是核心和灵魂,反映了航标文化的属性,规定了航标文化的特性,它支配着制度层次和物质层次的航标文化。因此,对航标文化精神层次的发掘是我们研究航标文化的主要目的。从物质文化到精神文化的发掘是由浅入深的过程。航标文化的精神层面的东西是在航标人平凡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逐渐形成并提炼出来的,又反过来指导和支配航标人的工作。而航标制度文化又是航标精神文化的基础和载体,并对航标精神文化起反作用。某一航标管理的规范或者建立,会影响航标人选择新的价值观念,成为新的航标精神文化的基础。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审视,我们不妨把航标文化看作是一种综合体。因为,不仅是由于航标的出现才构成了航标文化,而且还有围绕着对航标的使用而出现的一系列的文化特质、社会群体、价值观念乃至信仰实践。由于所有这些因航标而产生的文化事项都依赖于航标这种“物”的功用而且必须与其发生联系,这些功能或作用互相交织在一起,它们看起来就是一种综合体。因此,为了理解航标在航海中的文化意义,我们有必要首先认识这种文化综合体的内涵与外延。
[1]王英志:“航标的发展趋势”,《大连航运学院学报》,1994年第4期,第83页。
[2]天津海事局航标文化课题组:“关于物质文化的思考”,见交通文化建设研究网,2007年6月26日。
[3]王晓雷:“关于航标文化建设的几点看法”,《北方航标》,2003年第8期,第45页。
[4]乔治·麦克林:《传统与超越》。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年,第19-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