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十分后悔看了这则新闻,半天郁闷之后,又不由得暗自庆幸看了这则新闻。像以前听说过的一则笑话说过的一样:不到北京,不知道自己官小;不到深圳,不知道自己钱少。如今“与时俱进”成了:没听过“天价薪酬”,不知道自己还是个彻头彻尾的“廉价劳动力”。
个人牢骚就此打住,免得有人批评在下“酸葡萄心理”,甚或外加一顶“仇富”帽子了。
有个疑问:我们购买商品时,一般会依据商品的使用价值为标准来衡量并最终支付与其价值相当的价格,亦即货币体现。
天价薪酬,是否“权责对等”,是否“按劳计酬”,记者没有明说,但一个事实是,企业的利润增长没有和高管的薪酬一起腾飞,基层员工的薪酬上升速度更是凄惶可怜。
如此,我们可以发问了:
天价薪酬,是拥有者权利的使用价值还是其创造财富能力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