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光芒厨卫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大学生协会工作条例
一、工作纪律
1、 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文明礼貌,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企业与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2、 要主动、积极、热情地按质按量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力求在生活、工作上起到表率作用。
3、 各成员之间应该通力合作,不得相互指责、排斥,对于公司主办的活动应积极热情地给予配合和协助。
4、 协会所有人员在公司员工中不得有特权感和优越感,要始终牢记自己是企业员工,要体现大学生的素质,要有强大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每个月初制定工作计划,月末撰写工作总结,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有总结。
二、会议制度
1、 每月召开一次协会委员会例会,由副会长召集(时间:每个月最后一个周的周六16:00,地点:四楼会议室)。
2、 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协会成员例会,由组织委员召集,会长主持,总结前期协会工作情况,安排近期工作计划。(时间:每个季度第一个周周六16:00,地点:四楼会议室)。
3、 会议前,由召集人负责通知会议内容,与会者需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会上积极机发言,参加讨论。
4、 所有时间、地点确定的例会不再事先通知。应出席成员需准时参加会议,凡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会议者,需由本人提前向会议负责人请假。
5、 所有会议需认真填写会议签到表,做好会议记录。
三、活动举办条例
1、 协会每年底制定第二年活动整体计划,平均每个季度举办一次活动,活动内容可以为学习培训、主题讨论、文体娱乐等。
2 、活动举办前,由委员会充分讨论研究后,提前一月拟定详细活动计划与经费预算,上报公司领导,经确定后方可实施。
3、 活动结束三日内,协会各委员应提交书面活动总结,协会会长负责全面总结活动,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公司。活动过程中所使用和制定的文档等应妥善保管。
4、 开展活动应坚持勤俭节约,所需物品由委员会做计划,集体采购,所有经费开支需经委员会审批、验收票据后,上报公司审批。
5、 委员会应加强与工会、团委、妇联的联络,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其他单位的活动。
四、附 则
1、 本工作条例解释权归大学生协会委员会。
2、 本工作条例将参照实际工作需要,作适当的增、删和修改。
3、 本工作条例自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五日起执行。
江苏光芒厨卫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大学生协会委员会
二 〇〇 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