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大小非解禁:治标也要治本


为规范和指导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行为,证监会于4月20日晚间出台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其中,最受广大投资者关注的应当是《意见》的第三条,即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应当看到,上证指数从6100余点到上周末的不足3200点,“飞流直落三千点”也就用了半年多的时间。股价被“腰斩”的原因有许多,但大小非减持的压力应当说是最主要原因之一。

现在,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勿庸置疑,对于中国的证券市场来说,用“久旱逢甘雨”来形容《意见》的出台并不为过。否则,3000点一破,马上就会听到“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恐怖声音了。届时再想起救市就被动了,到时候就是要考虑如何“亡羊补牢”的问题了。

现在的问题是,“大宗”转让受到限制,并不意味着大小非减持的压力就会烟消云散。当然,既然有了1%的约束,“小宗”交易对上市公司来说也同样有吸引力。其实,即使不出台这样的《意见》,上市公司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在一夜之间将大小非抛光卖净的,总要待价而沽吧。事实上,一个月抛1%的大小非也不是个小数目,累计起来就更多。

请注意,《意见》所说的1%指的是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而并不是限售存量股份的1%。对此,不应当有半点含糊。从这个意义上讲,尽管上市公司的抛售行为受到约束,但上市公司股份不可能都是大小非,上市公司要想运作手上的大小非也还是有空间的。退一步说,假使上市公司出售大小非数量超过了1%的“名额”限制,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也未必就吃多大的亏。如果某些机构进行“大宗”交易,收集“坐庄”筹码的麻烦都有可能被省略。

总之,《意见》的出台对稳定股市很有用,但实事求是地讲,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大小非减持的压力。就如同马三立相声中所说的另一只鞋子,一、两天内不会落地了,但总还会使投资者的心悬在半空中。

当然,再怎么说,《意见》的出台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是一个实质性利好。然而,这种利好消息的出台对股市的影响效果还有待观察。从上周五的走势来看,几乎以最低点收盘。看来,利好消息并无走漏迹象,也可能《意见》的出台是刚刚拍板定下来的。否则,为什么晚上8点半开会宣布?如果早些宣布,还能够赶上《新闻联播》。

这里,我无意对《意见》出台的时机进行评论。事实上,半夜鸡叫也好,傍晚鸡叫也好,黎明鸡叫也好,只要叫出利好的旋律,投资者都喜欢听。如果有关部门下调印花税,我看,投资者不睡觉也高兴。

毫无疑问,周一开盘,中国的股票市场会一片红。不足为奇,过去,出利好消息的时候也都是红盘高开,但开盘后行情怎样走却十分有讲究。按理来说,利好消息应当刺激股票行情上涨,但在一些时候,利好一旦被兑现就容易变为利空,投资者往往面对的是当头一棒,这种例子过去也有过,但愿这次能够利好兑现还是利好。

归根结底,《意见》只不过是一种救市办法,但不能解决上市公司的资金饥渴症。坦白说,如果上市公司搞的好,股价没有被高估,即使证监会不出台《意见》,上市公司也未必舍得卖出自己珍贵的大小非。如果真的低估了某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上市公司应当会争相回购自己的股票才对。果真如此,证监会对大小非说不定不再“限售”了,反而还可能再出台一个“限购”措施,我看也就算得上是和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