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手段与支付手段的区别与联系
货币的流通手段与支付手段,学生老是区别不开,做题时时常失误。我结合自己的教学,讲一下这两种职能的区别与联系。
一、区别:
1、 含义不同: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叫做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货币被用来清偿债务或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就是货币支付手段的职能。
2、 产生的背景不同:流通手段是在货币出现以后,货币成了商品交换的媒介;支付手段是随着赊帐买卖的产生而出现的,在赊销和赊购中,货币被用来支付债务的。
3、 两者购买的对象不同: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购买的主要是实体的商品;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购买的主要是服务。
4、 两者货币交付的时间和空间不同: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在购买商品是,一般都是一次性交付,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可以是分次交付的,在时间和空间上是可以分开的。或先交钱,后服务;或先服务,后交钱。
此外,流通手段的职能是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即购买手段的职能。其主要特点是在商品买卖中,商品的让渡和货币的让渡在同一时间内完成,通俗地说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因此,从价值运动的角度观察,货币执行流通手段职能时,在同一时间内,价值的运动是双向的。即卖方在得到价值的同时出让使用价值,买方在让渡价值的同时获得使用价值。
支付手段则不同,它是货币在商品赊购赊销过程中的延期支付以及用于清偿债务,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职能。其主要特点是在商品买卖或租赁等活动中,使用价值或商品使用权的让渡与价值的让渡在时间上是分开的——或延期支付,或提前预支。债务的清偿、支付赋税和支付工资就是如此。如果说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时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话,货币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时,则不然,而是一手交钱,对方并不一手交货,“货”——商品或劳务或某种使用权已先于付款发生时付过了。从价值运动的角度观察,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时,在同一时间内,价值的运动是单向的,即当卖者或债权人让渡使用价值或使用权时,买者或债务人并不同时让渡价值,反之,当买者或债务人让渡价值时,卖者或债权人也不同时让渡使用价值或使用权。
二、联系:
两者都是货币的职能,两者都是货币本质的体现。
典型例题:
1、(文综全国卷Ⅲ,甘肃、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各省考卷题)货币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物品之一,它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回答
24.小张在商店里购买一件打折商品,原标价为人民币50元,实际支付40元。在这购买活动中,货币执行的职能
A支付手段 B.流通手段 C价值尺度 D.贮藏手段
2、(惠州调研2)某人用15元钱买了一支笔在交换活动中执行了货币的___职能。
A.价值尺度 B.商品流通 C.流通手段 D.支付手段
3、(广东六校联考)企业向职工发放工资时,货币执行的职能是( )
A.价值尺度 B.流通手段 C.贮藏手段 D.支付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