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的会计年度结束之后,也就是今年的1月1号开始,基金公司就应该筹划把去年的红利采取一种适度均衡的方式分给持有人,但是基金公司没有动力,因为现在法律规定公布年报的最后期限是3月31日,同时必须公布分红公告,4月30日前才必须把分红打到投资者帐上。
最后一刻分红,从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可以这么解释。内因是,分红意味着基金公司管理资产的流出、收取管理费的减少。外因是证监会有专门的规定,基金必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月30日之前完成红利派分。
由此看,整个中国资本市场的参与者,为基金公司盈利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所有人都是受害者,只有基金管理公司不是。管理费每年只是1.5%,拖三个月最多多提几百万而已,但是众多基金持有人付出了几个亿的损失。问题核心就是制度设计的主导权在基金公司那儿,基金公司为了多收管理费,明明知道该卖还是不卖,直到跌了30%才卖,到了大家认为是底部的地方还继续卖。
最后一刻分红,从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可以这么解释。内因是,分红意味着基金公司管理资产的流出、收取管理费的减少。外因是证监会有专门的规定,基金必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月30日之前完成红利派分。
由此看,整个中国资本市场的参与者,为基金公司盈利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所有人都是受害者,只有基金管理公司不是。管理费每年只是1.5%,拖三个月最多多提几百万而已,但是众多基金持有人付出了几个亿的损失。问题核心就是制度设计的主导权在基金公司那儿,基金公司为了多收管理费,明明知道该卖还是不卖,直到跌了30%才卖,到了大家认为是底部的地方还继续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