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合作2006年第10期
两岸经贸关系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多种初级的经济合作机制与合作模式。但这些机制与模式主要是由市场与利益杠杆作用自发形成的,非两岸官方(政府)积极主导与合作建立的。本文主要是对二十多年来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合作机制与模式进行总结与归纳,同时对未来两岸经济整合模式进行简要评估。
一、现阶段两岸经济合作模式
两岸经济关系是在非常特殊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一种非常特殊的经贸往来关系,既不是国际经济关系,也非国内地区之间的经济关系,而是一个尚未统一的主权国家内部、两个极不对称又相对独立的经济体系之间的经济关系。在这种特殊的两岸经济关系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到两岸官方“鼓励”与“限制”两种力量的博弈与较量,两岸一直无法通过官方的接触与协商,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与合作模式,而主要是通过市场力量的推动与大陆方面的引导形成的一种初级的、多样性的经济合作模式。
1.“台湾接单,大陆生产,海外销售”的合作模式及其变异模式。
这是两岸经济关系与经济合作最基本的模式,是台资企业主导的“两头在外的加工出口合作模式”,是两岸资源与生产要素在市场作用下的有效配置。这一模式的基本形态是:台湾的资金、技术、设备、管理者一一大陆设立工厂一一台湾或海外进口原料与零部件一一大陆加工制造——出口海外。这是两岸最基本的合作模式,在此基础之上逐渐出现一些变异的合作模式,包括“台湾、国际与大陆资本一一台湾、国际与大陆人才——大陆生产与营运一一出口海外、内销大陆与回销台湾”;“大陆接单,大陆生产,海外销售”,即台资企业直接在大陆接单,下单,不再经过台湾,但利润仍由台商掌握,母公司与运筹仍在岛内。
2.大陆“台商经贸园区”合作模式。
在两岸经贸关系发展过程中,大陆方面为了有效吸引与利用台资,许多地方设立了不同层级或功能的台商投资区、台商工业园区或台商科技园区或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等。在这些园区内,对台商投资提供不同程度的税收、土地等优惠,并建立了不同于园外的管理模式。“台商经贸园区”是两岸经济合作最重要的模式之一,估计在大陆至少有五十多个不同类型的“台商经贸园区”,但不是所有的“台商经贸园”区都是成功的,也有失败的。还有一种由台资企业独立兴建与管理的“台商经贸园区”,典型者如鸿海精密企业集团在山东烟台的“鸿富泰科技园区”,三年先后投资l.14亿美元,作为该集团在渤海湾重要的生产基地。
3.以一家或数家台湾大型企业、投资带动形成的上下游集聚一个地区的单一产业链合作模式。
台商对大陆投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早期以中小企业为主,无法形成上下游相互联系与聚集的产业链。随着岛内一些大型企业的投资,带动相关配套企业或上下游企业的进入,形成一种单一产业链的合作发展模式。这种合作模式在沿海许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存在,其中以台湾中华汽车公司合资兴建的福建东南汽车公司模式最为典型。在东南汽车公司的带动下,周边已形成一个汽车及其零组件企业组成的卫星生产体系。东南汽车也成为福建最具代表性的台资企业,2001年后,该公司连续五年在大陆外资纳税百强中居台资企业首位,排名在第16至89位之间。
4.台资企业大规模聚集形成的“东莞模式”与“昆山模式”。
台商在大陆投资地区相对集中,尤其以珠三角、长三角与闽东南等是台商投资最集中的地区。其中,台商在东南沿海投资与经济合作中,形成两个独特的、具有代表性的“东莞模式”与“昆山模式”。“东莞模式”主要是台商自发形成的电子零组件与电脑硬件为主的台商投资聚集区,地方政府的主观引导与优惠政策作用并不显著,主要与加工出口产业特征及距离香港较近有关。“昆山模式”则不同,它是政府强力主导、政策优惠与长三角经济崛起背景下形成的,以笔记本电脑等为主的更高层次的台商电子投资聚集区。这两种模式是较为成功的两岸经济合作模式。
5.技术入股型的经济合作模式。
在两岸经济合作模式中,台商主要以资金与机器设备投资为主,结合大陆当地的土地、人力与厂房,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从事生产与经营活动。除此之外,两岸企业也有技术入股方式的合作。这种模式不仅有台资企业以技术入股方式在大陆的合作,还有大陆企业以技术入股方式在台湾岛内的合作,即青岛啤酒公司以技术入股方式与台湾本地企业合作在岛内建厂,生产青岛啤酒,尽管只是个案,却是一种突破,形成一种模式,对未来两岸经济合作具有借鉴意义。
6.跨国公司参与的两岸经济合作模式。
在两岸经贸关系发展与经济合作中,跨国公司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甚至发挥某种程度的合作与引导角色,其中有多种模式。
一是一些跨国公司为降低生产成本,以订单相威胁要求台湾企业转移大陆生产,促成岛内部分企业被动型的转移大陆,而且主要产品供应跨国公司或由跨国公司调度。二是一些跨国公司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就近供应市场或进行区域布局,对台湾当局施加强大压力,要求台湾开放大陆产品进口,如不断呼吁开放大陆手机、巧克力等产品进口最为典型,形成两岸与跨国公司之间的互动与合作模式。三是一些跨国公司通过在两岸设立不同性质的研发中心或区域总部,在两岸之间以及两岸、国际企业之间进行产业分工与合作,形成两岸经济一种特殊的合作模式,并在局部方面获得突破。2006年8月,微软在台召开区域总部大会,并促成三百多人的大陆管理者赴岛内参加大会,成为两岸另一种经济合作模式。这几种模式实际上是跨国公司在大中华区的部署与产业布局、营运形成的两岸之间一种特殊的经济合作模式。
7.以企业兼并形式为主的经济合作模式。
这是近年来两岸经济合作的新发展。一些有实力的台商不再以过去的直接投资建厂方式与大陆合作,而是采取资本运作的企业兼并方式实现合作,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与服务业领域。这一模式可能成为未来两岸经济合作的一个重要趋势。这一合作模式不只有台商兼并大陆企业,同时大陆企业也开始兼并台资企业,或通过兼并国际企业间接兼并外资企业在岛内的企业,其中以联想集团购并ⅢM电脑部及收购该公司台北分公司最为典型。
8.台商以突破台当局政策封锁促成的两岸经济合作模式。
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常常受制于台湾当局的政策限制,对台商在大陆投资与两岸经济合作形成障碍,于是台资企业通过周边或相关产品或产业的先行投资与布局,待台湾当局政策开放后,迅速进入大陆,与原有相关周边投资相结合,迅速壮大,占领市场先机。或者台商以其他身份或私下在大陆投资台湾当局禁止的产业,在政策开放后,迅速变“非法”为合法,尤其以笔记本电脑产业的投资最为典型。
9.以香港为中介的两岸间接或三边合作模式。
在两岸经济关系发展过程中,两岸企业尤其是台资企业为了实现有效合作,充分利用香港这一独特地位,实现两岸间接经济合作或两岸三地之间的经济合作。香港既是台资企业进入大陆的重要跳板,更是台资企业筹资与资本运作的平台,台资企业从香港银行与财务公司的融资与调度,到大陆台资企业在香港上市筹资,充分实现两岸三地经济的优势合作。
10.通过国际离岸金融中心运作实现两岸经济合作模式。
在台湾当局的政策限制下,台商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离岸中心尤其是维尔京群岛与开曼群岛等,进行资本运作或设立纸上公司,再进入大陆发展,形成一种两岸国际化的经济合作模式。许多台湾企业集团对大陆的投资均是在这些离岸国际金融中心设立投资公司,再间接进入大陆发展。其中,知名的芯片制造商中芯国际公司是这一合作模式的典型。
这十种两岸经济合作模式只是对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与经济合作多样性的部分归纳与总结,而且只是初步的判断,还很不完善,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总结、分析与探讨。
二、对两岸经济合作机制问题的看法
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与经济合作模式有一致的地方,许多学者也常常将两者相提并论或等同,事实上两者是不同的,是有区别的。两岸经济合作模式是两岸经济关系发展的方式,资源与生产要素的配置,是已经形成的某种经济合作运作范式。经济合作机制主要是指一种协调、组织、运作架构或平台,主要强调的是协商、沟通与处理问题。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实际上是一个“两岸协商平台(或协商机制),通过协商谈判,不断推进两岸经济一体化程度”。目前,海峡两岸主要有三种初步的经济合作机制或平台。
1.经济论坛机制。
在两岸经济交流中,不同形式、不同规模、不同层级甚至不同性质的两岸经贸论坛逐渐增多,并成为两岸之间一种初级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机制。较知名的两岸经济论坛包括“两岸菁英论坛”、“国共经贸论坛”、“国共两岸农业论坛”、“两岸金融论坛”等。这些论坛基本上学术性的,是讨论性的,主要目的与功能是交换意见,增进了解,尽可能达成一些共识,为两岸经济合作创造条件。目前两岸经济论坛这一机构还不是两岸官方之间的,是非制度性的,非常态的,实际上是一种交流机制。
2.行业协商与沟通机制。
在处理两岸航运、包机与旅游问题上,两岸在特殊的政治背景下,逐步形成一个新的互动模式或协商机制。即由两岸行业组织出面,相关官员以民间行业代表身份参加,就两岸航运或包机等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然后各自分别宣布落实,从而形成一种协商与沟通机制,达到解决某一问题的目的。其中以2006年两岸“春节包机”的“澳门模式”最具代表性与典型性,逐渐成为两岸处理类似问题的一种常态化的机制,包括两岸专案货运包机以及大陆民众赴台旅游等。不过,这种合作机制仍是非制度性的,不是任何两岸经济合作事务都可以通过这一机制解决。
3.经贸纠纷处理机制。
伴随两岸经贸发展而来的两岸经贸纠纷一直是两岸经贸关系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而解决与处理两岸经贸纠纷需要两岸建立一种机制或平台。在两岸未建立这一处理机制之前,两岸主要是单方面的处理。大陆为了更客观与公正,逐渐吸收台湾专业人士参加大陆的仲裁委员会,协商解决两岸经贸纠纷与争议问题。为处理两岸之间的反倾销问题,经过几年的摸索,两岸的合作机制逐渐形成,即均通过各自驻WTO日内瓦代表处联系,通知对方,依WTO有关规定与原则处理。大陆赴台参加对大陆毛巾进口的反倾销听证会,并进行答辩,同时台湾有关部门获准赴大陆调查,从而初步形成两岸之间经贸纠纷与反倾销问题的协调处理机制。另外,为协调两岸商标抢注问题,台湾“经济部”官员访问国台办、国家知识财产工作小组、商标局与知识产权局等,就台湾地名被大陆抢注商标问题进行沟通,大陆也积极配合,并达成初步处理意见,可视为两岸知识产权方面沟通机制的起步工作。
从上述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机制的进展观察,随着两岸经济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两岸的协商、沟通、处理与合作机制会得到逐步发展,但要形成稳定的、制度化的、具有协议性的经济协调与合作机制,还需要继续努力。
三、对现阶段两岸经济整合模式问题的看法
两岸经济整合模式,与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与合作模式有关,而且密切联系,但却不是同一概念,不是同一个范畴。经济整合模式如自由贸易区或共同市场等是经济合作机制与经济合作模式的高级形态。目前两岸学术界有关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与合作模式的探讨,未能区分初级阶段的或广义两岸经济合作模式或合作机制与高级阶段的经济整合、模式问题。这里主要就两岸经济整合模式问题做一简单讨论。
海峡两岸以及国际学术界对两岸经济未来整合模式的讨论先后出现过两次高潮。一是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初,在两岸关系解冻与两岸经贸关系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两岸及海外学者对两岸经济整合给予高度期待,提出多种经济整合模式,主要包括“大中华共同市场”(郑竹园,1988),“两岸共同体”(陈其南,1988),“中国经济圈”(金泓凡,1989),“南海经济共同体”(张俊宏,1989)等。不过,由于此后两岸关系发展不如预期顺利,而且由于岛内“台独”势力的兴起与发展,给两岸关系发展带来重大影响,两岸政治关系出现倒退,台湾当局的大陆政策转向管制,使得有关探讨两岸经济整合模式的思潮消退。直到新世纪来临之后,尽管两岸关系依旧对立,但由于两岸经济关系更加密切,两岸经济的自然融和达到一个很高的程度,台湾对外投资的70%转向大陆,台湾出口的38%在大陆(包括香港),加上大陆与香港、澳门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以及世界范围内区域经济整合浪潮的兴起,学术界再次兴起对两岸经济整合模式问题的讨论,提出一些新的设想。这些设想主要包括两岸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CEPA)、两岸自由贸易区、两岸共同市场等。这些有关两岸经济整合的构想或模式的选择,不同于前面、讨论的自发形成的两岸经济合作模式,不是企业或行业之间的合作与行为,而是必须由两岸官方主导,必须有两岸政府出面制订相关协议,必须有制度化安排的经济合作模式或整合模式,或者说是更高层次的经济合作模式。
这三种经济整合模式实际上是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或变异。
1.两岸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
有学者提出两岸仿效大陆与香港(澳门)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这一较低层次的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或整合模式。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发表的会谈公报中提到的“建立两岸贸易便利和自由化”概念,其实就是CEPA模式的另一说法,没有本质的不同,只是台湾当局明确反对CEPA模式,认为此举有矮化台湾之嫌,使得现阶段两岸之间即使这种最低层次的经济整合模式也无法建立或实现。不过,大陆单方采取的对台湾农产品进口的便利化措施以及对部分台湾水果与蔬菜的零关税进口,是一种促进两岸经济合作的尝试,但还不是一种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或整合模式。其实这一经济整合模式是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最初级阶段的特惠关税区的变异。
2.两岸自由贸易区设想。
不少学者提出海峡建立两岸自由贸易区,并有不少研究成果。这一经济整合模式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二阶段即自由贸易区(FTA)。2005年5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发表的会谈公报中也提出,“促进两岸恢复协商后,就建立两岸贸易便利和自由化(两岸自由贸易区)等长期、稳定的相关机制问题进行磋商”。这一公报的“两岸自由贸易区”与“两岸贸易便利和自由化”的概念等同,而且仍是要等到两岸恢复协商后进行商磋,目前还没有提上议程。由于亲民党是一个小党,可以肯定未来是不可能执政的,因此大陆与亲民党的这一共识的政治意义大于积极意义,理论意义大于现实意义,其贡献在于大陆愿意就此一问题与台湾方面在条件成熟后进行协商,不排除未来建立的可能性。由于两岸先后加入世贸组织(WT0),可以相关的规定建立两岸自由贸易区,实现两岸经济的高度合作与整合,但在现阶段由于台湾民进党执政当局的政策持反对态度,因此仍不具实现的可能性。未来国民党执政后,建立两岸自由贸易区的可能性不能排除。
3.两岸共同市场。
类似的设想曾在80年代末期与90年代初期就讨论过。但两岸共市场这一设想则是由台湾前“行政院长”萧万长率先提出,并成立“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积极推动。在提出这一概念之初,在两岸并未获得太多回响,大陆方面也不认同,甚至有大陆学者提出带有政治含义的批评。不过,这一概念与主张逐渐被国民党接受。2005年,国民党主席连战访问大陆时,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连战会谈后发表的新闻公报中,提出“建立稳定的经济合作机制,并促进恢复两岸协商后优先讨论两岸共同市场问题”,这是大陆官方首次对两岸共同市场的表态与意见。不过,萧万长提出的两岸共同市场主要是基于两岸经济合作的考虑,是资源优化配置角度的考虑,并不完全是经济整合概念意义上的“共同市场”。因此,现阶段两岸可以就两岸共同市场问题进行理论探讨,即使国民党执政,也还不具备推动与实施的条件。
另外,福建省因地缘优势提出建立“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设想,并积极推动,希望加强闽台经济合作,但这只是福建方面的单边行为,或是福建与岛内企业之间的经济合作,虽然可以称为两岸经济合作的一种模式,但不能认为是两岸经济整合的模式。
目前,在两岸政治僵局无法打破的情况下,两岸经济整合的制度化安排或模式均无法建立。不过,在两岸经济关系不可能中断,还要持续发展与合作的大提前下,应尽可能地加强两岸多领域的、多元化的广泛经济合作,致力于建立两岸经济协商机制与合作平台,加强两岸经济的实质性合作,寻找有利两岸经济发展与互惠互利双赢的合作模式,为未来两岸经济整合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作者单位:孙兆慧,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王建民,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