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复印、打字业务单位(企业)的设立和变更


项目名称

经营复印、打字业务单位(企业)的设立和变更

受理机构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丽水市体育局)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对象

个人与企业

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10天   承诺时间:3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无收费

设立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
2001年7月26日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

受理条件

1、申请表;
2、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名称、经营场所、资金、设备、人员资格等。

材料明细

1、工商部门名称预核意见书;
2、房屋使用证明材料;
3、注册资本或资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验资报告;
4、有必要的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名片印刷机等;
5、县级以上出版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办理流程

受理、现场审核、发证

流 程 图

“其他所有审批项目”流程图.doc

受理地点

丽水市花园路1号2幢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市文广出版局受理窗口

联 系 人

陈荣根

联系电话

0578—2090221   2091353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网上受理

暂无

结果查询

暂无

监督投诉

0578—2090221   2091353

表格下载

1、印刷经营许可证申请表.doc
2、丽水市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服务)变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