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新华社记者写了篇文章发表在2006年01月11日《广州日报》上,标题是《面对老大难领导干部要敢于‘说硬话’》。说的是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在谈到有些地方因为征地问题引发风波时,掷地有声地说了三句硬话:“今后,征地手续不齐全、不完备的项目,不能开工;没有与农民就征地补偿民主协商、达成协议的项目,不能开工;征地补偿款没有兑现到农民手里、各种补偿不到位的项目,不能开工。”
文章一出,登时叫好一片。有为领导魄力和决心喝彩的,有为百姓得到保障鼓掌的,有为不法企商得到惩戒欢呼的,不一而足。
笔者初见此文,初闻此语,也十分兴奋雀跃,然细细一想,却也有几分担忧,转而积极主张领导干部要慎说“硬话”:
首先,我们得看看以前领导说过的话,什么时候才真正地“硬”起来了?
前一阵子高唱的“高薪养廉”才是真正的“硬话”,这不,房改、车改、提薪,何其雷厉风行,何其不遗余力!
可惜的是,这样的“硬话”却不是“实话”,高薪的结果是,贪污的数额越来越大,参与贪污的官员越来越多。
正应了《圣经》中“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这么几句话:“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说硬话不难,经常见到大街上的瘪三之流发狠说“我灭了你!”说实话则不但需要勇气、智慧,更需要正义和良知。
张书记的“硬话”能否成为广东省委、省政府向民众公开的实话,还需要时间和事件来证明。
恰恰相反,在“权大于法、以权代法”情况比比皆是的现实环境中,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保持头脑冷静,更需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更不能强来、硬来。
领导的意图轻易成了法律条文,绝大多数情况下,只会导致独裁,只能给社会和民众带来痛苦和灾难。
“文革”时候的“两个凡是”的教训还不够沉痛吗?
与其“说了不做”、“先硬后软”,还不如“不说不做”,“不硬不软”。道理很简单:你不给我承诺,百姓不会把希望寄托在你身上;但倘使你先承诺再失信的话,于百姓而言,却多了一层失望的痛;于政府部门和领导而言,多了一份必然的“信任”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