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关注度高,人们期待和要求高,而春晚本身需要平衡各种关系和政治诉求,因此相伴而生的便是春晚一直是“绯闻缠身”,08年春晚也同样难逃此劫!
伴随赞同和批评之声而来的,还有一则重庆一摄影爱好者因为春晚《街头卫士》未经其授权而采用其拍摄的照片事宜,向央视春晚节目组索赔100万元!
这也同样不是春晚第一次吃官司了。说明春晚本身确实需要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维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能随意抄袭、挪用、模仿别人的劳动成果,需要警惕点。与此同时,该摄影爱好者也存在着离谱的行为,认为春晚是块大肥肉,只要张口,想要啥就咬啥!
其实这里边存在着认识性问题,首先春晚本身并不是一个纯营利性机构,而更多的是公益性机构和行为,承载着中华民族文化的表现和张扬形式。而春晚之所以广告销售火爆,是因为央视资源的稀缺性和黄金性造成的。广告与春晚并没有特别直接的关联。从另一个角度,春晚给参加任何一位演出的人员都会发报酬,价格一般在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这并不是说我参加了春晚,你春晚就得给我数百万元的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