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新规不合法


  律师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新规不合法

  备受关注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官方解释终于出台,但是其合法性仍是网民关注的一个焦点。

  国内法律界6位律师和学者1月下旬集体公布致有关部门的公开信称,《规定》中某些条款与我国宪法、物权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相抵触,可能不利于文化产业发展。建议有关部门审查并改变《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不适当的条款。

  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今天,视听传播已成为广大网民话语表达的重要途径之一。而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民的言论表达自由,明显带有“防民之口”之嫌。成都一网民评论说,这种管制是一种文明的大倒退,是民众自由让位于政治的表现。

    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全文
    http://tech.163.com/08/0129/22/43DK8GVH000915B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