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东”结联盟,别再忽悠老百姓?
据中新网报道:11月14日,沈阳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对外召开了一场不同寻常的新闻发布会。协会联合沈阳市的72家房地产公司,联合对社会作出了一个承诺,承诺不降价,如果降价,一定为市民补偿差价。企业发出的这个承诺是对72家房地产公司做出的一个规定,首先是大家不准降价,其次,此次参加联合承诺的房地产开发商的商品房,一旦出现房价下跌的状况后,他们将都自掏腰包,给房屋业主提供补偿,但具体的形式和内容需要房地产开发商自定。补偿形式未定,可能是现金、实物也可能赠家电、装修或回购住房。据沈阳市房产开发协会的数据统计显示,这72家房地产开发商,占沈阳开发商总数的四分之一。
会上,沈阳市房地产开发协会有关负责人宣读了承诺补差价的72家房地产开发商名单,整个名单宣读时间长达10多分钟。以"不降价"方式减少行业损失。按照这个承诺,此次参与联合承诺的房地产开发商的商品房一旦出现房价下跌的状况后,他们都将掏腰包给房屋业主提供补偿,这意味着,只要是楼盘降价,开发商将受双重损失,一方面是来源于房产价格的损失,另一方面是来自于对业主的补偿,让房地产不降价成为了开发商减少损失的核心内容。
据媒体报道:来自沈阳市房地产研究所的数据显示,在全国房地产火爆的2006年和2007年,沈阳市房价上涨仅为5%左右。而在全国的房地产行业评价中,有着这样一句话评价沈阳的房产,"不会玩房产,先来沈阳试手,这里既不会让你亏,更不会让你有太大的盈利。"
据央视“今日观察”评论员认为:它已经涉嫌联合串通操纵市场的价格。但这种不降价联盟,从现在新闻所发布的这些消息来看,它的确涉及到违法了。第一,可能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就是说违反《价格法》,在《价格法》第14条明确规定说,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的价格。还有《价格法》的第17条说,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另外,国家发改委的《制止价格垄断行为的暂行规定》的第4条说,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者变更价格。
正如央视“今日观察”评论员所说的:就是现在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两个市场,一个商品房的市场,一个保障性住房的市场,而随着保障性住房的市场,现在开始大规模的开始在动工,现在在国10条里面了也规定,商品房市场,这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马上就要启动,那我们想在这个4万亿的中央投资里头,实际上里头有很多都会落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所以这样的话,这两个市场之间是在竞争的。那么消费者的买房人的讨价还价能力,跟过去不一样了。过去的时候,房地产商可以完全地他可以说,说你爱买不买。现在消费者说爱降不降?你降价了,我才买。
其实我对房地产商他们的经营并不关心,他愿意降不降,他爱挣钱不挣钱,我觉得我们消费者必须得擦亮双眼,因为现在确实是我们房地产商,整个房地产市场是乱象,除了这种房地产商和房地产之间这种串谋以外,还有很多串谋,比如说他可能和个别的经济学家,不是何妨,个别经济学家可能会有串谋。
沈阳的网友说:“奸商奸商,无奸不商,沈阳现在房子全都折价,什么交5000,送两万啊,买房送全额装修款,就是不降价,哈哈,自欺欺人。”
“兰陵笑笑生”的网友说,“这是一种什么行为,商品的价格是一种市场行为,承诺不降价何其荒唐”。
有的网友认为:“这是严重违反《反垄断法》的违法犯罪行为,竟然还敢公开同法律叫板,当地人们群众应该联合将这帮开发商告上法庭,当地政府如果放任这种行为,说轻了,是不作为,说重了就是共同违法。”
有的网友说:“现在还不让利,来及时套现支付银行的利息,到明年你就为时已晚了,这样跟赤壁之战当中,曹操将船只锁在一起,让孙刘大军偷袭放火一样的愚蠢,一旦危机蔓延,你们没有一个跑得了的了。”
正如央视“今日观察”评论员所说:价格串谋行动肯定土崩瓦解。从经济学的原理来说,这种价格串谋,很难维持。因为如果要想成功的达成一个价格的攻守同盟,至少有两个条件,第一这个市场上大部分的企业都在里里面,但是在沈阳,尽管它有72家企业,可是只占沈阳有项目的开发商的四分之一,远远没有囊括所有的房地产企业。
第二恰恰由于有72家企业,所以增加了达成集体行动的困难。人越多,这个时候实际上越难达成集体行动。比如桃园三结义的时候,只有三个人,这个时候有可能真的能做到同生共死。但是到了水泊梁山,一百单八将了,就该同床异梦了,有的想造反,有的想招安。
所以很替这些已经在攻守同盟里头的72家房地产商担心,他们应该去看一下《投名状》。看过电影《投名状》之后,就会知道兄弟是靠不住,还是赶紧撤出来吧。因为不出半年,现在达成的集体行动肯定土崩瓦解。
这72家主要是想维持价格的稳定,防止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或者说价格下调情况的大面积蔓延。但是市场基本的供求关系,或者说在市场竞争的规则面前,他们这种价格联盟,注定是一个短期的,或者说是不可能持续,不可能长久的。
笔者认为:经济规律是任何人都不能阻挡的,没有永远只赚不赔的行业,,不降价就搞联盟真是有失尊严!这么多年来开发商已经大把大把的赚了很多钱,现在少赚点了钱就吃不住劲了。高利润惯了就不能接受正常的利润,这是正常人的心态吗?老百姓种地都不能说粮食赔了我不卖粮食留着自己吃吧。你们说这房价该不该降!最不能让人容忍的是沈阳房产协会,居然视法律于不顾,维护官企勾当,真是让人难以理解和接受。沈阳“72家房东”不降价联盟,是欲盖弥彰还是掩耳盗铃?别再忽悠老百姓行不?
这种联盟明显是违背市场规律,“开发商有联盟,消费者当然会联盟不买房。”能有今天这样的房地产同盟,开发商就可以有效避免饮鸩止渴吗?谁在搅乱沈阳的房地产?谁再忽悠老百姓?是开发商?是房地产开发协会?还是政府放任自流?房地产同盟宣言不降价,对市民意味着什么?对法律又意味着什么?这种不降价联盟,它究竟是不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不是违反了价格法和反垄断法!既然涉嫌违法了,谁该出来管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