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31日讯 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将在下月24日扁家帐房陈镇慧羁押期满前结案,陈镇慧也没有延押的必要;扁家海外密帐部分已明朗的案情,可望一并侦结。
据台媒报道,特侦组在侦结“国务机要费”案之前,将再传唤陈水扁及其家人帮助相关费用的用途,及是否符合“因公支出”原则;传唤时间最快是下周。
特侦组曾公开承诺,扁家弊案年底前可侦结,其中,“国务机要费”案调查几近完成,包含2006年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起诉吴淑珍之后的“国务机要费”核销发票等,都已清查完毕。
检方对于前“第一家庭”在吴淑珍被起诉后,支用“国务机要费”的核销发票是否符合因公支出原则,内部讨论后已有共识。
由于当初特侦组声请羁押陈镇慧的理由,是以陈镇慧涉及“国务机要费案”侵占公有财物重罪,且有串证之虞等理由,检方陆续传唤可疑发票的消费者及店家帮助后,相关疑点已获厘清,只剩扁家人的说词。
据指出,陈镇慧自9月25日收押,特侦组认为在两个月羁押期满(11月24日)前,必要的侦查行动可望退出;只要相关当事人到案帮助、事证查清后,陈镇慧就没有延长羁押的必要。
特侦组强调,检方不会“押人取供”,会采取羁押的强制处分,是因为摊牌后要防止被告和其他人串证。据了解,陈镇慧面对检方摊开的事证,几乎都诚实面对,让案情有相当大的突破。
检方内部讨论后认为,只要后续侦办步骤顺利,应该没有声请延押陈镇慧的必要;而且在她羁押期限届满前,陈水扁涉及的“国务机要费”案及部分海外密帐案,就可侦结。
《中国时报》头版昨日刊登“阿扁贪污不是只有国务机要费”广告,署名为“一个小市民的心声陈茂宗”。陈水扁办公室发出声明指出,该广告已涉及诽谤,扁将立即对中国时报和陈茂宗提起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