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冉上周的一篇博客。
本周二,NBA中国正式揭开面纱。据国外媒体报道,迪斯尼旗下体育频道ESPN和4家中国公司——中国银行、联想控股、李嘉诚基金会和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将出资2.53亿美元,收购NBA中国11%的股份。据此测算,NBA中国的估值约为23亿美元。
即便考虑进去NBA在中国的高额转播收入,也无论其中是不是包含了未被公开披露的商业安排(诸如赛事赞助席位和品牌使用权的授予),这个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估值都是令业界瞩目乃至侧目的。
有三个重要的因素为NBA中国的估值做出了贡献:拥有国际范围内的超强品牌穿透力,且商业运营上日臻成熟的体育联盟(NBA);极具潜力和诱惑力的新兴市场(中国,当然也包括港澳台);连通二者的重要纽带(姚明和易建联)。
这个交易应该是对一批跨国公司有启示。对某些跨国公司来说,把与大中国地区有关的业务和资产分拆成相对独立的公司(起初可以由母公司控股),引入兼顾国际化与本土化、享有充分激励的管理团队,再面向具有品牌和资源的机构投资人完成一轮私募,同时保留未来在中国境内或者香港独立上市的可能性,将是值得认真考虑的战略选择。
不是所有的跨国公司都适合这样的安排。有可能实施这种战略选择的跨国公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拥有强大的、极具影响力和穿透力的品牌。
2,对公司来说,中国市场潜力巨大并且尚未得到充分的开发。
3,业务线相对丰富,拥有多种可能的收入来源和盈利模式。
4,由于地域文化、市场准入等面的因素,公司需要以相对灵活变通的方式逐步渗透中国市场,并且可能需要摸索与其本国发展有所不同的“中国模式”。
5,未来在中国市场需要借助其全球品牌和资源对其核心产品或服务进行二次开发,而不是简单复制。
基于上面这些考量,有几类跨国公司尤其适合“NBA中国”的发展模式,它们包括:
期刊出版公司(如Hachette、Conde Nast等)
传媒娱乐公司(如MTV、迪斯尼、道琼斯等)
音乐公司(如华纳、EMI等)
互联网公司(如Facebook、Google等)
金融服务公司(如花旗、友邦保险等)
是中国市场在全球经济中的特殊地位给了这些跨国公司这样的可能性。以前我们经常听到一句人云亦云的大俗话--中国的才是世界的;现在我们发现,起码有些时候,“世界的”也可以是“中国的”。下一个“NBA中国”会是谁我不好说,但我可以肯定,刚刚成立的这个NBA中国肯定不是最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