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EuP 制造企业应提前行动


2007年8月11日,应该是EuP指令完成在欧盟各成员国国家法律转化的时间。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欧盟国家实现EuP的法律转化,同时对于各产品的特殊要求也还没有填充到现有的框架中,这就使得制造企业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准备各种应对EuP的措施。但需要注意的是,推迟法律转化时间并不等于说不转化,制造企业更不能因此放松警惕。
  从记者的采访中可以发现,有的制造企业甚至还不知道EuP究竟为何物,而大多数制造企业对EuP指令还仅限于了解阶段。具体来看,中国境内的制造企业在应对EuP指令时大致有两大特点:其一,外资企业优于中国本土企业,这是很明显的一点,也是由各自特点决定的。
    外资企业一般都有在欧盟生产或销售的经验,对于欧盟的相关环保指令或法规不仅有着更具体的了解,而且有着在遵循欧盟环保法规的前提下的制造经验,这是非常重要的经验。
  在采访中就有很多中国本土企业向记者反映,中国本土企业缺少对某些产品或原材料的环境影响数据,比如原材料中的某一化学成分会造成怎样的环境影响、产生多少的酸雨量,这样的缺失就使得企业在进行绿色产品设计时不知如何下手。相反,外资企业因为有过相关经验,所以大多都掌握这样的数据。目前来看,外资企业大多已经有了具体的应对措施,一旦EuP指令全面实施,即可抛出所有措施。
  其二,大企业尤其是多元化企业优于小企业或单一产品制造企业,记者分析认为,这一特点或许跟其所承受的压力大小有关。正如在解读EuP指令时专家所言:“EuP指令产品范围广,针对不同产品出台不同的实施措施,如果某企业产品类别多,那么需要应对不同的实施措施,也增加了企业应对的成本和负担。”
  先不说应对的成本和负担,仅“准备相关说明”这一项就很繁琐,因为每个产品都需要准备一份说明,而且每个产品对环境的影响都不尽相同。面对这样的压力,大企业只好先行动。当然大企业有序的产品管理也是其能够提前准备的先决条件。不过,即使是大的中国本土制造企业目前也没有具体的应对措施出来,仅限于研究阶段。
  因此,中国本土制造企业尤其是那些小企业(有些小企业往往专做出口)应提高警惕了,EuP的法律转化已经近在眼前。在解读EuP时记者了解到英国已有相关草案出来。此外,制造企业还需要了解:EuP指令虽然是框架性指令,但并不是无要求。在产品细则(即特殊要求)出来之前,还有一个“通用要求”,在这个“通用要求”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要求就是:制造企业必须提供“产品生态设计档案”,并加附CE
标志。一旦欧盟成员国完成相应法律转化,这些都将是必须的,而从采访中发现,中国本土企业在提供“产品生态设计档案”上是存在困难的。这种情况下,制造企业更应该提前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