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十戒”
担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已近五年,届满交班的时间越来越近了,我能给下届代表留下些什么东西呢,总结五年来履职情况,将我感受最深的东西写出来,提炼出关于加强代表自律的“十戒”,并作为全国人大建议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来,仅供下届新代表参考。
一戒,不读书、不看报、不学习法律文件,不懂得我国人大制度的内涵,不了解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讲外行话,做外行事。
二戒,缺乏使命感、责任感,不作为、不履职。把代表职务当作自己因努力工作而换得的社会荣誉和政治待遇,以本职工作业绩代替人大履职。
三戒,缺乏全局观念,以代表身份为本部门、本单位谋利益、提建议。
四戒,将社会上的官本位制及等级观念带到人大中来,以行政职务划分代表等级。官员代表自以为地位特殊,不屑履职;基层代表自以为人微言轻,不敢大胆履职。
五戒,不了解情况,不阅读文案,人云亦云轻率附议联署议案和建议。
六戒,人大会议上发言不反映社情民意,不阐述政治观点,仅讲“大好形势”,为本单位、本地区评功摆好,做广告、树业绩,讲虚话、官话和套话,将社会上、官场上的陋习带到人大中来。
七戒,闭会期间以工作忙为由,不调查研究,不理民声、民情、民怨。
八戒,对信访个案不调查落实,直接转送、转报;只听单方意见而干预司法案件。
九戒,向来访求助的当事人轻易表态,拍胸脯、打保票。
十诫,畏官、畏权、畏势,明哲保身,不敢直言、直谏,为国建言、为众呼吁、为民请命。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王全杰
于全国人大代表经验交流会
2007-5-29 深圳
备注:该文已于2008年1月16日作为人大代表建议发给全国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