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发票:海峡两岸挥之不去的梦魇


  有一手机段子很有意思。说的是一队领导干部到某国红灯区参观考察,只见他们个个一身正气,目不斜视令人赞叹。然而,奇迹却在瞬间发生,忽一妓以中国话大喊:“有发票”!只听呼啦一声,全体人员顿作鸟兽散,迅速消失于娼尞香榭之间。段子是否真事,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而其反映的问题,却很有逻辑性:发票!发票确实重要啊!

  

一、台湾:发票!发票!

 


    2006年7月20日,台湾地区一国民党籍“立委”向媒体亮出总金额逾70万元的8张发票复印件,直指台湾地区领导核心陈水扁,涉嫌以弄来的发票虚报“国务机要费”的贪腐黑幕。从此,拉开台湾地区“发票时代”的序幕。

  此弊被揭后,台湾的审计部门立即跟进,进入“总统府”开始了“国务机要费”的审计。2006年11月,台湾检方宣布: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并因“总统刑事豁免权”作暂不起诉;认定吴淑珍(陈水扁妻)诈领1480多万元,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原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等其他5名被告,分别依照贪污、伪造文书、伪证等罪嫌,提出起诉及缓起诉。此案在台湾闹得沸沸扬扬。由此也引爆了2006年9月由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发起的“百万人民反贪倒扁”运动,运动持续数月,直到年底,并没产生效果,施明德才以“自囚”自己找台阶收场。

  这场“发票风暴”还没完,直到前不久的9月7日(2007),陈水扁才以“总统”的权力,以“大法官第六二七号解释”和“《机密保护法》第7条、12条”为依据,将该案相关的三项证据重新核定为“绝对机密”,“并应永久保密”。虽然如此,这场发票风波,可能还会余波袅袅,不会轻易带过。

  台湾的发票潘多拉魔盒一经打开,就不是任何人能够掌控的了。接着的成批量发票奇闻,则反复发酵的“发票闹剧”屡屡上演,叫人叹为观止:

    2006年8月,一向以“不沾锅”著称的当时的台北市长、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也卷入市长“特支费”风波。当年11月,马英九玩起了金蝉脱壳之计,原台北市长办公室主任郑安国得到批准,请辞担责。

  马英九的下属,与陈水扁家人及下属一样,也是到处收集发票,以作报销之用。其办公室科员余文,在3年6个月时间里,拿自己或他人的大额发票,代替报销“市长特支费”,累计金额达到80万元。在侦查过程中,检调部门还曝出马英九也曾将“特支费”直接汇入其妻帐户,一时引起轩然大波。

    2007年2月,检调部门,对马英九以“贪污罪”起诉。马随即辞去了国民党主席之职,全力应付这桩“发票官司”。8月,终贪污案一审“无罪”而告一个段落。而同案被告余文以“伪造文书”被判有罪,并判刑两年零四个月。宣判后,台北地检署立即提出了上诉。这场官司,看来还将是一个持久战。可能一直会拖到2008大选,对马英九确实是一个极大的包袱和考验。

  接着的9月21日(2007),台湾检调部门又宣布:

  吕秀莲的办公室职员,随护等多人,连续收集他人消费的统一发票1005张,金额共计新台币5636517元。民进党主席游锡堃,则是于2000年12月到2005年12月间,连续收集他人发票共238万元新台币来报销“特别费”。游锡堃则立即宣布辞去了民进党主席一职。此外,曾经担任台湾对外事务部门负责人的民进党高官陈唐山,也被发现自2004年7月到2006年6月间,利用多人连续收集发票共36万多元来报销“特别费”。 并以“伪造文书及公务人员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对上述3人予以起诉。

  令民进党庆幸的是,民进党的总统候选人谢长廷和苏贞昌则一直都是实报实销,而且是“支大于收”,因此,令人庆幸地没有被起诉。这使他们能够轻装上阵,迎战2008总统大选更具实力。

 

二、大陆:发票?发票?

 

  一张小小的发票,确实难倒了台湾各路英雄豪杰,形成了一个台湾版的发票狂潮。这甚至影响到了海峡对岸的大陆。现在,只要到中国南方任何一个城市的街头,时不时都有一些中年妇女在不时地念叨着“发票!发票!发票。。。

  其实,早在2000年,大陆也有过一些发票奇闻,只是这些新闻被海量的信息给淹没罢了。

  2001年09月,就曾有一条不太起眼的新闻:《安徽审理“按摩女杀死局长案” 案犯被判无期徒刑》,这条新闻叙述道:“卖淫女吕海燕被合肥东至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江某,召至肥建工大厦的办公室,在吕海燕提供性服务后,因服务费发生争执”,最后的结果是:该卖淫女召来她在一体校任武术教练的男友王某,“王携带水果刀、砖块来到建工大厦。吕用砖块猛砸江的头部,而王则持刀与江扭打在一起,结果王某某持刀猛捅江某数刀,致其当场死亡”。最后的结果是,杀人凶手王某仍在逃,而卖淫女吕某则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有意思的是,东至县财政局闻悉“噩耗”,还特别成立了“治丧委员会”,以“因公出差,以身殉职”安葬。

  从新闻本身看,本来这是一桩很普通的公仆嫖娼纠纷杀死人命案,除了被害者安葬时有点滑稽外,并无可圈可点之处。因此事发后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关注。

  这个案件,其实也就是一大陆版的“发票案”。吕海燕与江局长其实的所谓“因服务费发生争执”,其实其争执的“标的”就是——发票!最后,当其男友赶来行凶的过程,同样是——发票!

    说得太笼统,可能令人无法理解。还是让我们来看事件的回放吧!

  “2000年8月8日凌晨1时许,吕海燕应安徽省东至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江某之约,到建工大厦409室提供性服务。完事后,江局长根据其一贯工作作风,要求吕海燕提供“发票”,否则将不支付“嫖娼费”。

  “对这一先进性要求,吕海燕一时难以适应,两人遂发生口角。吕无奈之下打电话通知男友王某某前来帮忙讨薪。凌晨5时许,王携带水果刀来到建工大厦。当王用刀顶住江局长的脖子时(公安尸检时其脖子上仍留有深深的刀痕),局长大人依然保持着宁死不屈的风范:坚持索要发票。双方于是发生肢体接触,此时,江局长顾不得廉耻、大声呼喊其住在隔壁的同事,王某某情急之下,持刀猛捅江某,堂堂局长就这样当场痛别盛世。。。。。

   


三、“发票时代”与发票时代的滥殇

 

  大陆、台湾,作为同胞兄弟,同样出现这样令人尴尬的“发票风波”。人皆谓世风日下,公仆贪腐,我则乐观豁达,认为这正代表了我们前进方向:一个以发票为中心的发展机遇,正在等待着海峡两岸共同开掘!发票,正引领着我们共同发展的方向!

  这个方向,就是廉洁的方向,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方向。

      在当今的台湾政治舞台上,发票、那盖着税务标志的发票、那张不大不小的纸,正如一轮朝日,光芒万丈,从海平面上冉冉升起,承载着“谁主沉浮”的重要角色。而在大陆,发票也正方兴未艾,如星星点点的花朵,正沐浴着大国的朝阳,成为新的廉政风暴的主角,起于青苹之末之滥殇。。。

  在审计方面,在大陆,审计有个李金华,他领衔针对国务院各部委的审计,曾掀起过大陆版的“审计风暴”;在台湾,审计则有个苏振平,陈水扁涉入官非,就在于审计署进入“总统府”审计的结果。因此说,在审计方面,大陆与台湾打了个平手,都有发挥,程度不同,层级之差而已。

  美国公仆三个代表学得如何,存不存公仆四处搜罗发票现象,笔者不得而知。但是,可以明确地说台湾至少是学得不错!

  确实如此,在发票方面,台湾已经走在了大陆的前面,已经进入“发票时代”了!在台湾司法的公正,可以让地区领导核心、副领导核心、党主席摊在阳光下,接受审判;而大陆的司法似乎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个水平。在当今,大陆虽有发票个案,却基本上还是处于一个“发票自由时代”。


  但是,我有理由相信,大陆和台湾将次第进入“发票时代”,这是规律。发票!发票!将成为海峡两岸挥之不去的梦魇,一个辉煌壮丽的“发票时代”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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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一、台湾发票案:

1、“机要费”贪腐案来龙去脉
http://news.tom.com/2006-11-05/000N/24271013.html

2、大法官释宪 疑为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解套

http://www.ddhw.com/readarticle.aspx?topic_id=1000&msg_id=42925&page=13

3、马英九特支费去哪里了?民进党“立委”要说法

http://liaosy.bokee.com/5489241.html


二、大陆发票个案:


1、“按摩女杀死局长案” 案犯被判无期徒刑

http://news.jxnews.com.cn/system/2001/09/15/000044623.shtml


2、一点五16:一人民公仆嫖娼坚持要发票被杀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1838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