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务员招录制度的一些思考(三)对策与思考


  了解了考录制度的“历史与现状”,分析了考录制度的“不足与隐忧”,接下来思考对策顺理成章。当然,所谓的“对策”只是个人的一点看法而已。从出发点而言,这些思考都是站在政府或社会的角度而进行的,因为相对于一种文化或者一种意识而言,个人的力量是相对有限的,而结果常常是要么被俘获,要么被排斥,孔乙己和伽利略就是两个例子。

  一、淡化官本位意识,弘扬时代精神

  “官本位”意识是封建社会遗留给我们的官僚阶级政治文化。虽然如此,但它的承载者却不只是“为官者”,更大的部分则是“为民者”。当然,“为官者”对于这一文化的“发扬光大”起了决定性作用。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当代中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国体决定了当代中国的主政治文化必然是无产阶级政治文化。所以,淡化官本位意识,弘扬时代精神便有了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那么,能不能一下子就消灭官本位意识呢?这是不现实的。一是从社会存在角度讲,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构成部分不仅只有工人,还有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工商业者等,所以,反映到意识形态领域,就不只有无产阶级文化,还有其它文化成分。而且文化本身是一个难以截然分开的混沌组合体,它具有连续性和继承性。任何主观臆断的“分而治之”的举措都是与文化规律相背离的。被称为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便是一个例证,一个很好的前车之鉴。二是从意识形态角度来看,一种意识的消失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官本位意识的载体是人,是“为官者”和“为民者”。当一个人接受了一种文化意识后,在他没有认识到这种文化意识的正确与否之前,会成为这种文化意识的“卫道夫”。而事实上能够认识到自我认知错误的过程,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甚至是痛苦的过程。所以才有了由一开始“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到最终“剪辫先剪头,剪头不剪辫”的转变。

  淡化官本位意识不能使用“暴力”,象武装夺取政权那样,这是由思想文化的发展规律所决定的。祛除有害的封建等文化,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个过程是需要时间的。对于个体来讲,这个过程就是新的文化意识形成并逐渐进入大脑的过程,是一个漫长的量变积累的过程,直到最后的质变。那么,这个代替旧封建文化的新文化体系是什么呢?是纯粹的无产阶级文化吗?不是的,尽管这是我们所理想的,因为它是不现实的。而且文化本身就是一个混沌体,它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带有意识形态性的,如道德法制、宗教信仰等;一是非社会意识形态性的,如语言文字及科学技术等。这里所指的文化意识主要是第一类,即带有意识形态性的文化。虽然如此,也不能说一种社会就只有一种意识文化。比如资本主义社会,也存在着社会主义文化。马克思主义认为,决定一个事物性质的是它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尽管存在着社会主义文化,但并不能因此否定资本主义社会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社会。同理,社会主义文化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但这并不能认为社会主义只有纯粹的无产阶级文化。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现实的国情是我国不只有工人阶级,还有农民等,也不只是有公有制,也存在非公有制。这反映到社会文化和思想意识上,结果便是我们的文化依然是“复合体”,而不是纯粹的无产阶级文化。但占统治地位的无疑是无产阶级政治文化,它是社会主义文化的主体,是时代精神的主流。弘扬并光大主流文化的过程,同时也就是压缩并消除封建等有害文化的过程。当然,这个过程要遵循文化发展的规律,遵循思想意识的发展规律。

  所以,淡化官本位意识,就是祛除封建等有害文化的过程,就是弘扬时代先进文化的过程。就此而言,这不仅仅是完善公务员招录制度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更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需要。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呢?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也特指精神财富。“文化,是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积淀和产物。先进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是能够顺应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揭示人类社会未来发展方向,为人类社会文明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的文化。”“当代中国的先进文化,从根本意义上讲,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它必须符合并反映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政治状况及要求;符合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愿;符合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和潮流。”(于幼军《正确把握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特质与内涵》)

  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核心,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意识的本质体现,决定着社会意识的性质和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之魂,在所有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中处于统摄和支配的地位。有了这个根本之后,再来谈淡化官本位意识、祛除封建等有害文化、弘扬时代精神等才有了可能。

  从政府角度来看,建设服务型政府、树立公仆意识、倡导公务员精神等都是可行且有效的办法。公仆意识从根本上否定了当官做老爷的念想,服务型政府则准确定位了权力机构的根本职责,公务员精神则给了“为官者”这一特殊职业的从业者以切实可行的行为准则,即“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从社会角度及个人角度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确立,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要求,则确立了整个社会主义文化的性质与方向。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科学、最先进、最严密的思想体系,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精神支柱。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与个人的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各阶层、各群体的共同愿望有机结合在一起,集中体现了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得到了广泛的社会认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血脉,是鼓舞各族人民奋发进取的精神支撑。改革开放时期形成的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成为推动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强大精神力量。荣辱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基础。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了当代中国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指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坚持和提倡什么、反对和抵制什么,成为了全体社会成员判断行为得失、分清是非曲直、辨明善恶美丑、作出道德选择、确定价值取向的基本准绳。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在这样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弘扬时代精神,祛除封建等有害文化显得尤为紧要与迫切。要想从根本上消除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存在的思想意识中的不利因素,根本的还是建立起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体系。

  二、规范操作,健全法制,探索创新

  转变人们的思想意识可谓是着眼长远避免重蹈科举覆辙的解决之道,但仅此还是不够的。现实中更为亟须做的恐怕还是如何进一步严格落实操作规范、怎样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及如何继续探索与创新的问题。

  首先是规范操作。从报名到考试、从体检到考察,能否做到严格认真、客观准确,直接关系到公务员招录的效度和信度。制度建立了以后,如何落实、由什么人来落实便成了决定其效果大小的关键所在。如何杜绝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徇私舞弊行为,是各种公务员招录考试中的现实而又普遍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那“凡进必考”和公开选拔的效果就大打了折扣。尤其是在地方的面试考试中,“打招呼”、“托关系”,甚至是贿赂面试考官等都已成了公开的密秘。而这些行为又十分隐蔽,难以察觉。因此,除了制定周密可行的招录方案外,还应有有效可行的监督举报机制和惩处机制,以及预防机制、教育和培训机制。以求达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其次是健全法制。其实,从报名到考试,从体检到考察,再到试用期考核,都需要有一套严密有效、切实可行的制度规范。这样才可以统一全国各地的考试录用工作,使招录的公务员各方面的素质达到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的统一的标准,而不因地域和人员的不同而影响到考试录用的效果。当前,全国各地并没有一部可以依据的详细的操作章程,只有一部宏观性的《公务员法》。因此,健全公务员招录的法律制度也是不可忽视的。在《公务员法》作为根本指导原则的前提下,应尽快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和规范规定,以此来指导规范全国各地的公务员招录工作。

  再次是进一步探索创新。如果一直采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考试形式,那么公务员考试会不会陷入模式化的窠臼,尤其是申论的考试会不会在未来的日子里重蹈八股文之辙,也是值得警惕的。再有关于考察的环节,如何才能更客观、更全面、更真实的考察到考生的基本情况呢?在这一环节上能否出台一个统一的规定呢?一方面量化考察的结果和效用,另一方面也给各招录单位一个统一的可操作的执行标准,避免走过程、搞形式,而没有什么实际效果。前面已经谈到,当前我国公务员招录制度的一个不足便是无法更客观、更准确、更深入、更全面的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状况和道德品质情况。在这个方面,新加坡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新加坡的公务员选聘制度特别重视对应聘者的道德品质和思想修养等个人背景情况的严格审查。一旦发现应聘者私生活不检点或者有不良嗜好,即拒绝其加入公务员队伍。为了保证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具备良好的素质,减少公务员贪污腐化的现象,新加坡政府把录用前的品德修养审查视为防止公务员贪污腐化的有效办法。通过对应考者的品德修养等个人背景情况进行严格而详细的审查,防止那些染有不良嗜好和品行不端的人进入公务员队伍,为政府机构的廉洁运作创造条件。

  开放的理念是发展的前提,“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与新加坡公务员录用制度相比,我国的公务员录用制度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应当增加公务员录用后期工作的透明度,以及对公务员考生的上岗前及试用期间的严格考察。在新加坡,公务员试用期限为两年,试用者要在不同岗位进行实践,每过六个月提出一份工作报告。若两年内没有工作成效,则被取消资格,若考核合格,则正式成为公务员。在录用公务员时还有一个必须经过的程序是查阅应聘者在学校学习期间在人际关系、社会服务方面所获得的导师评语,以了解应聘者在与他人合作和为社会服务方面所持态度。新加坡在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也很具有前瞻性,为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政府在大学里设立了各种名目的奖学金,授予那些品学兼优,并愿意于毕业后当公务员的学生,这样就把录用公务员的时间和程序向前进行了大跨度的延伸。从新加坡的经验我们可以发现,要形成一支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光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考试形式还远远不够,还应强调公务员录用过程中对应考人员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的考察,坚持德才兼备的方针。至于采取什么样的具体形式,这应当结合我们的国情,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建立更加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三、配套成龙,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唯物主义辩证法揭示,事物的矛盾分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决定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性质,但次要矛盾对事物本身也存在着很大的影响。解决好主要矛盾的同时,也要解决好次要矛盾,不然事物的发展会受到影响,甚至是会发生质变,因为主次矛盾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由此可知,要想彻底解决公务员招录中存在的问题,光有完备的招录制度本身,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做好很多相关的工作。正如陆游在《示子聿》中所讲的那样,“汝果欲学诗,工夫在诗外”。在这些次要矛盾中,在我看来,最重要的就是要营造一个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无论是从根本上去除人们头脑中的官本位意识,还是淡化全民报考公务员的过度热情,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就是就业。而如何千方百计的扩大就业,解决好就业难的矛盾,成了一个不得不思考的问题。扩大就业,首先要转变的依然是人们的思想意识,即从要别人给我就业岗位到我给别人提供就业岗位,就是由就业思路转变到创业思路,这是破解就业难题的根本所在,也是解决公务员报考畸热的一个必要条件。之所以出现失业率过高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数量太少,没有就业岗位。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本的还是在全社会树立一种全民创业的思想意识,同时从法规、政策等相关方面进行辅助和规范。这样,软件方面和硬件方面齐头并进,才可以真正的营造一个良好的全民干事创业的大氛围。那我国的创业环境如何呢?这里有必要简单的介绍一下。

  创业环境是创业者面临的自然环境、行业状况、人力资源、政府行为、整个社会的经济水平等各种因素的总合,具体而言,包括软硬两个方面。创业软环境相对于硬环境而言,主要指创业园区及其所在城市在非物质方面的条件。软环境通常包括法制法规环境、行政管理环境、人力资源环境、信息环境、金融支持环境、人文教育环境、人身财产安全和城市管理与规划环境等。创业硬环境,是指创业园区及其所在城市在各种硬件设施方面的情况或条件,包括能源环境、邮政通讯环境、市政环境、交通环境、物业环境、采购环境、市场环境七项指标。广义的创业环境还应该包括创业文化。创业文化是与创业行为有关的一系列非正式制度安排的总和,包括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意识形态等,内容极为丰富。

  据“全球创业观察(GEM)2002中国报告”调查显示,中国在全球的创业活动中处于活跃状态,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在37个GEM参与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9位。然而,中国的创业环境不容乐观,排名第23位。2002年的创业环境评分为2.65,2003年,中国的创业环境有所改善,创业环境评分为2.95。只有综合评分超过3时,创业环境才进入良好或很好的状态。因此,中国创业环境目前仍然属于非良好状态,即属于接近中等的水平。“全球创业观察(GEM)2005中国报告”显示,中国的创业活动在2005年更加活跃。2005年,中国的全员创业活动指数TEA为13.7%,即每100人年龄在18~64岁的成年人中,就有13.7人参与创业活动,这一比例高于2002年的12.3%和2003年的1.6%。在全球创业观察成员中居第五位。较2002年和2003年的排名第九前进了四名。中国的创业环境在9个方面的综合评分中处于一般水平,排在第17位,没有达到良好状况。在创业环境框架的9个方面,中国相对较好的是市场开放程度、研究开发转移、政府政策和政府项目;相对较差的是金融支持、教育和培训,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最差的是商务环境,即为创业提供服务的环境条件。

  虽然如此,从创业类型来看,我国依然是以生存型创业为主导,我国的创业环境仍然存在着很多的不足。比如制度实施机制的滞后,使得我国出台的一些刺激人们创业的政策措施,难以真正贯彻实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有些政策很难操作,有些则在执行过程中变了样,尤其是在经营领域、融资渠道和税收优惠等关系到创业的关键问题上,创业的人们并没有享受到真正的扶持。再比如系统的创业教育依然比较薄弱。虽然我国早已引进了创业教育,但其在高校的普及程度还很低,也没有在社会上广泛的开展起来。在印度,高校十分注重培育学生自我创业的意识和企业家精神,其教育内容涉及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如产品设计技术、质量管理、销售、资金筹措、人际关系、商业法规及政府的有关法律章程等。这些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以便能够使得大部分学生在毕业时具备自主创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还有在融资制度、劳动用工制度、信用管理制度、规费管理制度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亟待完善的东西。

  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和提高我国国民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就必须促进新企业的不断诞生和原有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这也是创业。党的十六大报告及以后的党的若干重要文献多次强调强调,要“引导全社会转变就业观念,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从个人角度讲,应该主动的去转变观念,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创造性的去劳动,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尤其是大学生,更应该积极开拓视野,让自己成为真正适应时代需求的有用人才。在中央2003年发布的《人才工作决定》中指出,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的人。有了正确的人才观,还要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公务员也是一种职业,尽管它存在一些特殊性。至于工作的稳定性,有位求职者说的好:工作的稳定与否,其实都取决于个人,只要尽心尽职的工作,不稳定的工作也会变得稳定。360行,行行出状元。要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和个人兴趣爱好及自身的优势特长等,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职业,毕竟一个人只有找到了真正适合自己的职业才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世界;只有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世界,才能真正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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