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两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并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2、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3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4、经营资金为10万元以上;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3、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4、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5、年龄在65周岁以下;6、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税务师事务所应向主管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事务所的名称、组织机构、业务场所;事务所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税务师的有关情况及证明材料;事务所的有关规章制度、合同、协议书;主管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有两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并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2、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3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4、经营资金为10万元以上;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3、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4、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5、年龄在65周岁以下;6、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税务师事务所应向主管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事务所的名称、组织机构、业务场所;事务所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税务师的有关情况及证明材料;事务所的有关规章制度、合同、协议书;主管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