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其实真的很简单


  腐败已成为我国的毒瘤,全国上下深恶痛绝;但却没有办法。为了反腐败,我们甚至准备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而且是借鉴国际上预防腐败的有效做法,并要相应成立地方级的预防腐败机构。针对我国实际经济犯罪的情况,我国刑法规定对少数几类严重的经济犯罪依然可以判处死刑。本来‘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当‘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包括罪行极其严重的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严格依法适用死刑’;这说明了我国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但可惜的是,我们的腐败分子并没有出现根本性的减少;腐败现象依然在我们各个经济领域存在,而且腐败的途径和手段却在不断创新;这才是我们反腐败的悲哀。

  反腐败真的很难吗,非也;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当国民党军队腐败甚嚣尘上之时;我们共产党的军队却是那么廉洁。我们不会忘记,‘军长与士兵吃一样的伙食’;更不会忘记,我们的‘军长被捕身上竟然一个子儿都没有’;这就是我党的廉洁。正是这种廉洁,我们打败了腐败的国民党军队;取得了政权的胜利。

  在经济建设时期,我们出现了‘刘青山、张子善’的腐败;但绝大多数的权力拥有者却依然与老百姓一样,有不少牺牲在经济建设时期的共产党人;就是因为他们把‘生的希望给了老百姓’,结果我们的党在老百姓眼里‘依然是廉洁的党’。

  当我们的经济建设取得实效后,计划经济的待遇把‘权力者与老百姓拉开了距离鸿沟’;结果‘权力者在待遇上愈来愈脱离老百姓’,‘腐败’第一次在老百姓心中生成。虽然我们的文化大革命有政治原因,但老百姓对‘腐败’的不满却使文化大革命变成了‘人与人之间的迫害’;因为差距使老百姓自然产生了愤怒。

  改革开放后,我们的‘权力与利益的高度结合’;使‘老百姓敢怒而不敢言’,因为我们宣传的‘市场经济’就是一个差距的体制。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的‘权力者’把‘利益’当成了自己的职责;结果腐败才全面蔓延到了老百姓的身边。一个腐败分子被查处,另外的腐败分子依然在前赴后继;因为他们在机制上并没有约束,很多人对腐败分子的理解是过线了;而不是从本质上与党性原则相违背了。

  我们的确存在‘社会主义的权力如何在资本主义的平台上使用’的问题,但核心问题却是我们的机制出了问题;一方面要‘用权力来实施市场经济’,另一方面是‘我们对权力却无制约的手段’;结果‘权力谋私’竟然成了中国特色,在这样的特色下;腐败还能杜绝吗,因为腐败已经‘病入膏荒’了;在这时,我们反腐败的老三样第一次出现了‘失灵’;看我们的教育,个个高谈‘清正廉洁’;连腐败分子也是‘廉政建设的标兵’。再看我们的惩处,力度是很大;但我们却是一个‘重证据确凿’的法制社会,因为腐败与市场经济的行为高度地重合;竟然无法获得腐败的证据了。我们很多腐败分子为什么晚年纷纷出国定居,还是心里知道自己的腐败;但我们的法律却把他们没有办法。看着我们的腐败分子那‘富甲天下’的财源,我们全国人民竟然只有心里气的份。最后再看我们的完善制度,我们采用的是‘亡羊补牢’法;可惜的是我们不懂市场经济的行为,按查处的腐败分子行为进行制度完善;结果我们的反腐败制度成为世界第一,而我们的腐败也同步增长为世界第一;因为我们没有对市场经济的系统行为进行提前控制机制,结果一种腐败行为杜绝时;却同时产生了几种新的腐败行为。我们今天看陈良宇的腐败,既有传统意义上的腐败;更多的却是市场经济行为中新发展的腐败。这是谁的错,我们心里都知道。

  我们的反腐败真的到了‘山穷水尽’了吗,非也;反腐败其实很简单,它就是两句话;即一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取消我们权力者目前的‘集体决策制’;谁决策谁自己独立承担无限责任。责任重大自己还不起的,由自己的子女接班还;子女还不起,再又子女的后代还;这就是市场经济的规律。看我们的权力决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仅用刑罚代替;我们的腐败分子在受牢狱之苦,可他(她)的子女却在享受其父辈的腐败成果;有的腐败成果是其子女几代人都享受不完的。

  其二是取消“官本位”,因为我们现在所有的‘权力者’全部成了‘先富起来的人’;因而回报社会是他们的责任。再加上取消“官本位”它又是我党的原则,理应没有问题。要取消“官本位”还要‘权力者’有积极性,做法就是所有的全民所有制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国有企业等)的‘权力者’取消与权力有关的待遇;收入上一律只拿本单位老百姓的平均收入。这样的结果既是党风好转,又是杜绝腐败现象的措施。

  我们的市场经济只要全面推广这两项措施,三个月就能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而且能全面避免腐败。因为我们的腐败分子在腐败时,所浮现的是子女还债的身影;他(她)想腐败也会三思而后行了。反腐败难吗,反腐败其实很简单;就是这么简单就能全面避免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