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微 陈霄
一 背景及影响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日前称,将暂停从中国进口鲶鱼、巴沙鱼、虾、鲮鱼和鳗鱼5种水产品,直到证明这些产品符合美国的安全标准为止。此类事件对于中国而言已不是什么新闻了,近年来国内的出口产口质量“恶报频频”似乎一定程度上成为“司空见惯”:从过去的毒牙膏、劣质轮胎、含铅玩具到现在的海产品……如果非要说什么特别,现在的局势似乎大有日益恶化之势——FDA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每月中国约有200批货物被美国拒收,是美国所有食品贸易来源国家中最多的。
与其他国家相比(泰国约为18,意大利约为35),这个数字是惊人的,即便比起中国对美国的进口总量而言,它似乎显得渺小而微不足道。商务部的发言从保全大局和护短的人之常情角度出发表达了同样态度的声明,但这并不是形势足以乐观和国人可以懈怠的借口。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古训,应时应景,又何曾能够轻言忘记?即使不是上升到国家民族的高度,对企业而言,少数产品的质量危机对品牌的影响又何能言微?
当中国制造由物美价廉的有口皆碑一步步质变成质次物假甚至害及性命健康的敬而远之时,方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方始采取措施来营救这个牵涉无限巨大的品牌,为时晚矣!在危机的处理上,来自产品质量危机永远是致命的、应对永远是刻不容缓的。从美国媒体开始报道中国进口产品的质量危机以来,中国政府说了很多话,也做了一些事,但最终事态是朝着预期的相反方向在发展,这除了令人沮丧外,对于蚁穴对堤的腐蚀程度的关注及及时挽救,也已迫不及待了。
二 应对
1 国内企业应及早树立敬畏之心。
有人说世界各国企业中当属中国企业的胆量最大,没有不敢造的东西,西班牙人只敢造假服装,意大利黑手党不会将枪口对准幼儿园与教堂,那里有妇女、儿童。但是中国的企业无所畏惧,敢造钾盐、假烟;用甲醉而不是白水来造假酒;就连治病救命的药也可以是假的……这种“无畏”是可怕的,当对利润的追求超越了它命中注定的临界点时,它的生存面对的已不仅仅是外部环境的众叛亲离和四面楚歌,而是全面围剿后的死无葬身之地了。
很多企业,尤其是不太知名的小企业,压根儿就没有所谓的品牌意识,也谈不上什么利益追求的长远目光,贪图一时之暴利,数着钞票时通常想不到下次还有没有同样的机会。这固然是个别企业谋求利益的方式问题,你固然可以“一劳永逸”,但伤害人命、损及健康、牵连整个行业产品声誉的代价并不是个别企业可以承受的,当为此种盲目行为负上法律的责任时或许制裁仅仅证明社会忍无可忍,但对企业自身而言,一切利益的追求终成泡影,那么企业肆意去践踏社会去极力维护的价值的目的又何在呢?
退一步而言,企业是想长期营利,但不从质量上把关而寄希望于消费者一次次地受骗上当,岂不是自断其路,自掘坟墓?产品质量关乎消费者的健康,甚至人身安全。黑心产品在国内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国人的忍耐适应于近十几年来大有见长之势;但企业以同样的态度对待出口产品,难得受有国内的“优待”了:比如中国的宠物食品麦麸里面非法添加了化学品三聚氰胺,导致许多美国宠物肾衰竭死亡;中国制造的有质量缺陷的轮胎,导致了一起致命的交通事故。这些事件一经媒体报道,立即在美国掀起轩然大波。 美国有报纸社论指出,没有一个国家能确保食品等产品的完全安全,“但有证据表明,与其他贸易伙伴国相比,中国的生产厂商更加疏忽大意、冷漠和缺乏职业道德”。
这种指责是尖锐的,但我们难以辩驳。中国某些企业确实没有对人类最高价值的敬畏之心,这种人性的缺失是致命的;一个企业要真正成就品牌,走出世界,对生命的敬畏是必须的,这也是一个企业最基本的起码责任。当中国制造四个字与危险在世界人民心中被划上等号时,一切便无可补救了。
2 行政监管部门“用重典”——任重道远
企业缺乏敬畏之心固然是起着决定作用的内因,但在外部环境毕竟还是存留了可供其生存的“漏洞空间”,这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外因。中国行政监管部门在许多领域没有出台相关标准或标准达不到与国际接轨,比如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相继禁止牙膏含二甘醇成分后,我国由于相关标准缺位,不用二甘醇作牙膏原料仅仅依靠国内企业自己的自觉,即使有些企业还是在原料中使用该违禁原料,执法部门也因无法可依而无可奈何。这种责任,归根到底是在政府,如果在产品标准问题上严格把关,加快对国际先进检测成果的应对步伐,牙膏事件断不至于发展到后来的地步,许多企业即便想钻法律法规的空子,也是无机可趁了。
春秋法家思想云:“乱世用重典”,现在中国出口企业遭受的情境虽称不上乱世,但形势严峻,中国要想短时间内恢复世界对中国企业的信心,用重典是最行之有效的。国内媒体、消费者、公众,对制假售假是深恶痛绝,声讨之声也从未见弱,然却屡禁不止,除了利益的驱动力外,更重要的还在于监管不力。欲令行禁止,必须“用重典”,对违反规定制假售假的企业,加大处罚的力度,达到闻令而心惊,对利益的渴望再强也强不过对更大处罚代价的恐惧,这对震慑那些不自觉的企业、安定整个市场秩序都是必要的。
中国自建国来常有所谓的严打期,风声一紧,“扯呼”;风声一过,卷土再来,多不胜数,似乎已成规律。这种传统除了造就了行政监管部门的懒惰外,也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行政态度,难道人命真的何时更贵何时更践的区分吗?从这个意义上,甚至“乱世用重典”也是错误的,对于人的生命健康而言,任何时候都当是严格而不松懈,对企业如此,对监管企业的相关部门的职权人员,更当如此。仅此一途,方从外部环境上致置人命于不顾之企业于死地,百姓可心安,国内国外,概莫能外。
3、 中美政府合作——为了消费者利益的联合
在供应产品的进出口问题上,国家的目的最终都是为了消费者,而对人的生命健康的损害行为是无国界的,具有“反人类性”,理当受到制约和惩罚。因此,中美政府应当联手打击假冒伪劣,并将准确信息传递给进出口产品的双方国家与消费者。
美国政府为中国的进口商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中国政府则致力于向美国市场提供合格合法的市场参与者,双方共同努力,在政策上强化互补,以两国人民的最终受益为目标,这当是双赢的局面。
结语
时至今日,中国产品的出口危机,实已到了扁鹊见蔡恒公的最后阶段,再说所谓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一类的话,似乎意义不大。当务之急,危机的化解与未来市场的开拓,并非一个企业之力与一个政府机构之功可达矣,如果企业仍是没有敬畏之心,行政监管仍是爱搭不理,政府不努力寻求合作,则勿论危机的渡过,即使是出口行业的保全,也难以为继,届时,无论于国内的企业,抑或于民族国家,都是不能承受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