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加司法考试也能当律师? 


提交审议的《律师法》修订草案第8条规定:曾经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可准予律师执业。
这样的规定不可取,这是对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破坏,我们还是保持起码的程序公正吧!在中国就是各种各样的制度豁口给了一些人快车道,损害了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