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除了做为一个学术观点还有人在研究外,但在政策操作层面,特别是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己不再提起。就象是煞斯病毒,人们不敢碰它,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提剩余价值问题,被认为是思想僵化,否定改革。这使人们百思不得其解,我们总是声称要坚持马克思主义,而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基石,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主要内容,如果要把这个理论抛弃,我们还坚持什么,大厦安能存乎。
人们之所以对剩余价值理论进而远之,是人们认为剩余价值是马克思专用来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范畴,与社会主义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无缘。这种观点,不仅误解了马克思的剩`价值理论,同时也误导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
要说明这一点,我们还必须从剩余价值与利润这两个概念的区别谈起。马克思论为,剩余价值与利润在量上相等,如果从经济运行的角度分析,剩余价值概念的提出就是多余的。而马克思之所以要把这两个概念加以区分,并且把剩余价值摆到全部经济理论的中心地位,目的是为了要分析经济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在马克思的再生产模型中,资本被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以生产资料等形式存在的不变资本,另一部分是以劳动力形态存在的可变资本,而资本价值的增值部分是由可变资本创造的,不变资本只是将原有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也就是说,离开了活劳动不变资本就是一堆废物。但这一个最基本的观点在我国市场经济实践中却受到了重大的冲击,人们用经济实践中生产资料比劳动力更重要这一表面现象来否定劳动价值论,认为生产资料比劳动力创造的价值多得多,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创造了劳动条件,因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剩余价值理论也就不再适应于分析现实中的生产关系。但这种认识明鲜站不住脚,理由有三点:
1、这种认识误解了马克思关于资本所有者的含义;在马克思经济学中,资本所有者和劳动力所有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资本所有者是人格化的资本,他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劳动,因此与现存社会中的私营企业主、企业家、厂长、经理并不是一回事,我们很难在现实中找到可以对号入座的个体。
2、忽视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形式的多样性;市场经济至少有两类劳动,一类是经营劳动的劳动,另一类是经营资本的劳动,而经营资本的劳动比经营劳动的劳动要复杂得多。资本所有者要经营好自己的资本,首先就要经营好自己的劳动力,只有具备与资本经营相适应的劳动能力才能使资本保值增值。如果没有与资本经营相适应的人力资本,那么这些资本对资本所有者来说只是一堆无用之物。
3、忽视了剩余价值范畴的历史意义;马克思一方面认为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另一方面在政策层面从来就没有主张过要将剩余价值全部分配给工人,因为剩余价值不只是要直接为工人谋利益,而更主要的是要间接用于工人的利益上。因此,马克思反复说明了剩余价值对资本积累、资本积累对社会进步的意义。
因此,只要我们深入理解马克思剩余价值概念的基本含义,我们就能明确剩余价值理论不仅是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有力工具,而且同样可用于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值得重视:
1、坚持复杂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的观点,强调经营资本的劳动的重要性。经营资本的劳动比经营劳动的劳动能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保护经营劳动的劳动者的利益,而且要保护经营资本的劳动者的利益。
2、坚持活劳动是创造价值源泉的观点,要进一步重视智力投资,保护劳动者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前特别要重视生产经营资本的人力资本的生产和积累,提高全体劳动者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
3、剩余价值理论是反对腐败的强大思想武器;通过腐败行为获得的财富,既不是经营劳动获得的财富,也不是经营资本获得的财富,而是利用公共资源(行政权力)无偿地占有以上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因此,反对腐败不仅是是否继续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的问题,而且也是是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经济的公平观。
人们之所以对剩余价值理论进而远之,是人们认为剩余价值是马克思专用来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范畴,与社会主义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无缘。这种观点,不仅误解了马克思的剩`价值理论,同时也误导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
要说明这一点,我们还必须从剩余价值与利润这两个概念的区别谈起。马克思论为,剩余价值与利润在量上相等,如果从经济运行的角度分析,剩余价值概念的提出就是多余的。而马克思之所以要把这两个概念加以区分,并且把剩余价值摆到全部经济理论的中心地位,目的是为了要分析经济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在马克思的再生产模型中,资本被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以生产资料等形式存在的不变资本,另一部分是以劳动力形态存在的可变资本,而资本价值的增值部分是由可变资本创造的,不变资本只是将原有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也就是说,离开了活劳动不变资本就是一堆废物。但这一个最基本的观点在我国市场经济实践中却受到了重大的冲击,人们用经济实践中生产资料比劳动力更重要这一表面现象来否定劳动价值论,认为生产资料比劳动力创造的价值多得多,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创造了劳动条件,因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剩余价值理论也就不再适应于分析现实中的生产关系。但这种认识明鲜站不住脚,理由有三点:
1、这种认识误解了马克思关于资本所有者的含义;在马克思经济学中,资本所有者和劳动力所有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资本所有者是人格化的资本,他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劳动,因此与现存社会中的私营企业主、企业家、厂长、经理并不是一回事,我们很难在现实中找到可以对号入座的个体。
2、忽视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形式的多样性;市场经济至少有两类劳动,一类是经营劳动的劳动,另一类是经营资本的劳动,而经营资本的劳动比经营劳动的劳动要复杂得多。资本所有者要经营好自己的资本,首先就要经营好自己的劳动力,只有具备与资本经营相适应的劳动能力才能使资本保值增值。如果没有与资本经营相适应的人力资本,那么这些资本对资本所有者来说只是一堆无用之物。
3、忽视了剩余价值范畴的历史意义;马克思一方面认为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另一方面在政策层面从来就没有主张过要将剩余价值全部分配给工人,因为剩余价值不只是要直接为工人谋利益,而更主要的是要间接用于工人的利益上。因此,马克思反复说明了剩余价值对资本积累、资本积累对社会进步的意义。
因此,只要我们深入理解马克思剩余价值概念的基本含义,我们就能明确剩余价值理论不仅是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有力工具,而且同样可用于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值得重视:
1、坚持复杂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的观点,强调经营资本的劳动的重要性。经营资本的劳动比经营劳动的劳动能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保护经营劳动的劳动者的利益,而且要保护经营资本的劳动者的利益。
2、坚持活劳动是创造价值源泉的观点,要进一步重视智力投资,保护劳动者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前特别要重视生产经营资本的人力资本的生产和积累,提高全体劳动者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
3、剩余价值理论是反对腐败的强大思想武器;通过腐败行为获得的财富,既不是经营劳动获得的财富,也不是经营资本获得的财富,而是利用公共资源(行政权力)无偿地占有以上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因此,反对腐败不仅是是否继续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的问题,而且也是是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经济的公平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