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惹了什么祸? 有关华为10亿元补偿等


 

工龄惹了什么祸? 企业工龄"清零"运动

新劳动法博弈静待司法解释到位 各企业准备新手段
如果新的司法解释对华为的情况具备追溯力,使华为的举措无效的话。华为可能会考虑采取一定的措施,如采取自愿返还等举措,从员工处收回这笔庞大的10亿元"赔偿金",仍可避免损失,从而立于"不败之地"。


     由于针对"新劳动法"的一些条款的司法解释并未出炉,因此由华为而曝光的博弈"新劳动法"的浪潮远未平息,却有愈演愈烈之势。
 事实上,仅仅为了应对"新劳动法"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各家企业均想出了多个博弈方案。

 

   根据将在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劳动法第14条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由于对工龄如何计算的问题,被华为的一起员工大辞职事件推上了博弈焦点。出于种种目的,华为包括CEO任正非在内的所有工作满8年的华为员工,在2008年元旦前都要先后办理主动辞职手续,再竞聘上岗,与公司重新签订1至3年的劳动合同。同时废除现行的工号制度。

 

全部辞职员工均可获得华为公司支付的"丰厚赔偿",此前职务和待遇等均不改变。人数涉及约7000人,估计华为为此支付"赔偿金"约10亿元。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将员工的工龄"清零"。从而提升竞争力,让老员工不要躺在功劳簿上,使企业更富有活力,保持企业文化的"狼性"。

 

但对于华为此举是否有效,目前仍无定论。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机构和一些专家认为,这样"恶性"切断工龄的做法,是无效的。新的司法解释将确认这种切断工龄的措施无效,员工的工龄仍将连续计算,使华为付出的10亿元代价打水漂。

 

而笔者从华为内部人士处获悉,如果新的司法解释对华为的情况具备追溯力,使华为的举措无效的话。华为可能会考虑采取一定的措施,如采取自愿返还等举措,从员工处收回这笔庞大的"赔偿金",仍可避免损失,从而立于"不败之地"。


华为的目的仍是最大限度的保持这场"辞职运动"的成果。事实上,华为目前也正寻找能够有效保持这场"改革"成果的措施。目前华为的海外用工就有计划的暂停,以为了更好的应对"新劳动法"。

 

而一些IT企业采取的措施,可能会给华为提供"借鉴"。

 

据笔者了解,一些IT企业采取的规避措施是,让接近10年工龄的员工辞职,然后不跟原来公司签约,而是另与其他子公司重新签约,待遇和工作内容均保持不变。这样员工的签约主体发生了变化,目的也是为了将员工的工龄"清零"。这仍是一个针对"新劳动法"的司法解释需要面对的问题。

 

事实上,针对这些企业的做法,外部的反应远比企业内部激烈。有了"新劳动法"即将实施的大背景,不管华为们拿出多少钱来完成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补偿,依旧被外界认为是刻意规避"新劳动法""的不良示范。

 

但华为内部却十分平静。大部分员工为这笔现金而欣喜。目前看来还没有因此而起诉华为的"原告"出现。

 

源于企业们"胡萝卜加大棒"的措施,其他企业员工也是十分平静,因为工龄"清零"而控告企业的案例尚未出现在大家的视野之中。

 

有一家知名IT企业的员工对笔者表示,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即使没有赔偿也最好配合公司的安排,因为公司还有很多方法,比如将你调到条件艰苦的非洲国家去工作,你会怎么应对呢?


PS:发不了了,只能发BLOG自我留念了
(提醒自己:之后发工作总结中的独家文章),还有一些新劳动法的条款,如不续约补偿,离职补偿封顶,年假补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