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建设新要求闪耀德政关怀    (上)


  十七大,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目标,新要求,处处闪耀着“德政”、“仁政”的温暖,处处闪耀着民生关怀的光芒,为13亿中国人民带来真实的喜悦与期盼。将这些闪耀着“德政”、“仁政”温暖和民生关怀光芒的新要求,转变为13亿人民的日常生活状态,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指引,需要走科学发展的道路,需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面伟大旗帜,需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这些闪耀着民生关怀光芒的新要求主要表现在:

  一、国内生产总值人均翻两番。十六大报告表述: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十七大报告新要求: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GDP反映出一个国家总体的经济实力,却不能体现人民在经济发展中获得的实际收益。2006年中国GDP总量排世界第四,但人均GDP却排在百名之后。将GDP翻两番的目标由“总量”变为“人均”,体现出党将发展成果惠及13亿人民群众的战略部署。200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突破20万亿元,比2002年翻了一番,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都跃上新台阶。在此基础上,十七大强调发展的质量,强调发展的协调性,强调要“又好又快”,强调不能让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以往最被看重的经济增长等列入了预期指标。新要求给发展的质量和方式做出了硬性的规定,也使各级政府树立新的政绩观有了具体内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了新“抓手”。它折射出我们党求真务实的精神,更折射出中国从“又快又好”向“又好又快”转变的决心和信心。统筹兼顾、建设创新型国家、成为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发展是硬道理,发展需要新思路,新思路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指引。十六大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深刻变化,中国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2004年、2005年、2006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6.8%、6.2%和7.4%,增幅连续3年超过6%,是1985年以来的首次,2006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实现3年来的首次由升转降;十六大报告表述:基本实现工业化。十七大报告新要求: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上升,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基本实现工业化是个笼统的目标,十七大报告中将建设创新型国家明确提出来,具有重大现实指导意义。当创新成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的源泉,甚至一种时尚时,那么,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将是充满魅力的。十七大,为13亿中国人民提供了这么一种机遇,能否在这个机遇中有所作为,考验着个体的智慧。

  二、“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十六大报告表述: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十七大报告新要求: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说法。居民消费率稳步提高,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的增长格局。我国居民消费率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78年的62.1%下降为2006年的50%,远低于世界上70%以上的水平。必须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想方设法使消费这驾马车与投资、出口一起跑得更好。十七大报告把居民消费率稳步提高作为要求提了出来,比十六大报告提出的目标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都强。”十七大报告的新说法,内涵丰富、新意十足,意思就是让老百姓的财富保值增值,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财富。按照国家统计局专家的解释,“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资料显示,当前居民储蓄在15万亿元左右,到今年10月初,沪深两市投资者开户数超过1.2亿户;基金资产净值总计已超过3万亿元,基金投资账户数超过9000万个,资本市场的发展,使广大投资者公平、公正地共享经济增长的好处。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老百姓将得到越来越多的其他正当合法的收入,比如通过储蓄、国债、基金、投资股市等方式来创造财富,将是一个大趋势。十七大,让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眺望到一幅百姓美好生活的新图景。

  三、新农村建设。十六大报告表述:城镇人口的比重较大幅度提高,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十七大报告新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镇人口比重明显增加。与十六大报告提出的目标要求相比,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鲜明的任务,十分明确。过去5年的实践表明:小康建设,亮点在城市,难点在农村,在西部。我们推进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事业,如果没有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没有广大农民的小康,“全面小康”的概念将不成立。

  有资料表明:2006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87元,比2002年增加1111元。特别是2004年-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连续3年超过300元,历史上前所未有,增幅连续3年超过6%,是1985年以来的首次。今后要“进一步加大解决农业基础薄弱和农村发展相对滞后问题的力度,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统计显示,2007年,中央财政预算用于“三农”的资金达3917亿元,比上年增加520亿元,增长15.3%,增量和增幅也均高于2006年。此外,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结构也不断优化。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农民种粮收益,近几年国家财政除对产粮大县予以财力补助外,还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大对种粮农民补贴力度。目前我国正在实施以“四补贴”为主要内容的农业补贴制度,即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2007年,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各地粮食直补资金要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全国补贴总额预计可达151亿元。2006年,中央财政又新增补贴资金120亿元,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施综合直补。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大幅提高农资综合直补力度,新增补贴资金156亿元,补贴总额达到276亿元。从2002年起开始实施良种补贴政策,从2004年起开始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良种补贴资金从2002年的1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55.7亿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从2004年的7亿元扩大到2007年的12亿元。加上对退耕还林农民的补贴、奶牛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政策,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功能互补、综合补贴与专项补贴相结合的农业农民直接补贴制度。

  为更好地减轻农民负担,我国还实行“四取消”为主要内容的减免税费政策,包括取消屠宰税、牧业税、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此外,还取消了农村“三提五统”、农村教育集资等收费,全面减轻农民负担。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相比,农民减轻负担1250亿元,人均减负140元。对此,联合国粮农组织研究中国问题的权威专家表示,中国发展“三农”政策的重点是进行农业税费改革,对农民给予补贴的做法,在推动农业发展和增强粮食安全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三农”事业的逐步解决,焕发了广大农民的勃勃生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提供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