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百亿”养路费到底“养”了谁?


浙江审计部门对该省公路养路费绩效审计调查发现,省交通部门将部分养路费用于非公路项目,其中省交通厅驻京办事处的日常经费竟然也取自公路养路费。不应该有这样的费,国家完全可以用税来代替这些怪名的费,以税来真正实现养路,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