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前提是什么呢?是分别。分别什么呢?分别你、我。就是说首先要有一个你,要有一个我,而你是你、我是我,然后有缘分,才会产生爱。可是超人力量植入人体的本性之一——爱——有一种特质。一种什么特质呢?就是“爱”在本质上是一种“杀手”,它不允许你、我存在,它有一种强大的本性力量,要活活地把你、我杀掉。爱的这种杀伤本性表现在女人身上要比表现在男人身上强烈得多。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相爱了、做爱了,她的各种喜怒哀乐、酸甜苦辣都要告知对方;她不允许对方有不可告人的事情,她要把对方的生活、工作、人际关系、经济收入等等全部管起来。陷入爱情中的女人先把自己杀了,然后她也要把对方杀掉。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就是说婚姻必然地、公然地、合法地把双方都杀了,互爱的双方合二为一,各自都死,自然爱情也死了。
有个男人说:我现在不爱女人,我只是玩女人。我问他:万一那个女人爱上了你呢?他说单纯那个女人爱我,比我也爱她的结局要幸运得多;她爱我,只是她一个人完蛋,如果我也爱她,那就两个都得完蛋了。可见爱有一种顺理成章和势不可挡的倾向,就是走进坟墓。当他们走进婚姻坟墓的时候,就在人们的祝福中可怜、无助地希望相亲相爱、白头到老。这种爱的可悲倾向是超人力量规定的呢?或是超人力量赋予人的情感和理智因素生发出来的呢?如果是后者,那么希望爱得永久的人完全可以“人为”地打破常规、超越普通爱的知识,让自己不管进入多少次、多少种形式上爱的“坟墓”,都能沐浴在爱的阳光雨露中。
在美国作家安·兰德1940年代所写著名小说《源泉》中,女主人公多米尼克把自己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却是为了永葆她和另外一个男人真正的爱情。那个名叫霍华德·洛克的伟大男人,同样以非凡的行动和对爱情的深邃理解回应了她所爱的这个女人。洛克在多米尼克新婚之后的告别谈话中说:“如果你现在和我结婚,我会变成你的全部。那时我将不会想要你。你也不会想要你自己——所以你将不会长久地爱我了。为了说‘我爱你’,一个人必须首先知道如何说‘我’,现在我本可以从你那儿得到的那种屈从,只让我变成一个徒有外表的躯壳。如果我要求这个,我会毁了你。这就是我不想制止你的原因。我将让你回到你丈夫那儿。”
洛克对爱的理解异常绝妙、非常深刻,他认为要有真正长久的爱,必须首先知道如何说“我”,如果“我”都没有了,那么我对你的“爱”将生发和附着于何处呢?如果完整的“我”变成“你”的全部,那么我还会想要你吗?如果我的全部都是你的一种屈从的所有,那么你还会爱我吗?那么你对我的拥有还有意义吗?因为你这样地拥有我,跟拥有你身体上的某一部分完全一样啊。难怪有人说“握着老婆的手,就像左手握右手。”夫妻已经合二为一,那种分明的“你”、“我”之间鲜明的爱情已经死亡了。男人为什么喜欢“别的”女人,女人为什么喜欢“别的”的男人,因为那是两个人,是完全分别的“你”和“我”啊,哈哈。
(陈嘉珉,200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