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制度,千呼万唤始出来,但能否动真格推行,却是个问号!其实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早已明确规定了带薪年休假制度,但一直被人戏称为“一项仅仅是写在纸上的权利”。
国务院的决策是英明果断的,合法合理的,但真正要推行,个中难度可想而知,否则国务院也不会等到今天才出台相关规定——还只是征求意见稿。
它能否惠及每一位劳动者呢?根据征求意见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都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可是现实状况是,不按法定假日放假、随便延长工作时间、无端克扣工人加班费等现象时常发生,劳动者休息权被侵犯的案例报道经常见诸报端。很多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正常工作报酬都难以得到保障,此类纠纷时常见于报端,一度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要保障他们的带薪年休假权利,更是一个特大问号!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可能要好些,企业、特别是民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维护职工休息权的意识比较淡薄,甚至可以说根本没有,这种环境下再要求他们每年放大批职工那么长时间假,何谈容易?因生产或工作需要实在难以放有关人员年假,这倒是事实,但能否按规定补发额外工资,恐怕也是个未知数。
此外,实行带薪年休假会否催生各企业像华为集团那样在职工过去合同上动脑筋,巧妙避开政策约束,也是个令人担忧的问题。规定在同一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就可享受年休假,特别是工作10年、20年的,享受年休假天数相应增加,那有些单位会不会通过不签劳动合同或中断一些时间,造成职工达不到相关的年休假(或天数)条件呢?
国务院的决策是英明果断的,合法合理的,但真正要推行,个中难度可想而知,否则国务院也不会等到今天才出台相关规定——还只是征求意见稿。
它能否惠及每一位劳动者呢?根据征求意见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都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可是现实状况是,不按法定假日放假、随便延长工作时间、无端克扣工人加班费等现象时常发生,劳动者休息权被侵犯的案例报道经常见诸报端。很多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正常工作报酬都难以得到保障,此类纠纷时常见于报端,一度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要保障他们的带薪年休假权利,更是一个特大问号!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可能要好些,企业、特别是民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维护职工休息权的意识比较淡薄,甚至可以说根本没有,这种环境下再要求他们每年放大批职工那么长时间假,何谈容易?因生产或工作需要实在难以放有关人员年假,这倒是事实,但能否按规定补发额外工资,恐怕也是个未知数。
此外,实行带薪年休假会否催生各企业像华为集团那样在职工过去合同上动脑筋,巧妙避开政策约束,也是个令人担忧的问题。规定在同一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就可享受年休假,特别是工作10年、20年的,享受年休假天数相应增加,那有些单位会不会通过不签劳动合同或中断一些时间,造成职工达不到相关的年休假(或天数)条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