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和谐思想源远流长
陈柳钦
(天津社会科学院,天津,300191)
[内容提要]纵观中国传统文化,就会发现古人对和谐的理解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是一种大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身的和谐,世界的和谐。关于和谐的本质、和谐的价值、以及如何能够达到和谐等方面,在中国传统和谐文化中也都有比较完善的思想论述。
[关键词]古代;和谐;和谐思想
在中国文化中,“和”与“谐”同义,而“和谐”在古代是以“和”的范畴出现的。作为古典哲学的核心范畴之一,“和”的思想贯穿于中国思想发展史的各个时期和各家各派之中,积淀为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生生不息,历久弥新,不仅闪烁着东方式的哲学智慧,显示出独特的理论价值,而且在维系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理念源远流长、代代相承,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价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精髓和核心。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和谐”的思想博大精深,说其“博”,和谐理念作为一种普遍的精神特质,为儒家、道家等研究和论述,成为各家各派思想学说的灵魂;说其“深”,和谐理念跨越时空,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发展史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
“和”的理念,最早孕育于远古的巫术礼仪之中。人类早期的这种原始文化形态逐步分化形成了“乐”与“礼”。“乐”在远古,指的是乐、歌(诗)、舞三位一体,中国古典美学高度重视“乐”中所包含和体现的“和”。“和” 是一种参与的动力性一致,犹如音乐是由人的和唱或合奏形成的,如果仅仅只是旋律节拍一致的齐奏并不就是交响乐,只有大家心声的协和才能有真正的天籁之音,而这只有杰出的指挥和技艺精湛的乐师们通过长期艰苦磨合的训练才能达到的心、音、律的交流,从而使乐队和听众同时具有参与的一致性,达到音乐演奏和欣赏的最高境界。据《书·舜典》记载,早在尧舜时代,舜即命其乐官典乐要做到:“诗言志,歌永(通咏)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这说明古人已发现音律隔八(五声加变宫、变徵为七,重之为八)能生和谐的乐理,不乱其序,人与神便能达到一种和谐的境界。如伶州鸠认为,“物得其常”乃最高的“乐”;集而为声,相互协调叫作“和”。这里所说的“乐”之“和”,不仅包括各种声音之“和”,而且扩大到了整个宇宙之“和”,目的是“以和神人”(《国语·周语下》)。后来古人借以形容事物的和顺,如《左传·襄公十一年》称晋侯“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晋书·挚虞传》:“施之金石,则音韵和谐。”又指行动连贯一致。《后汉书·四九长统传昌言法诫》:“夫任一人则专政,任数人则相倚,政专则和谐,相倚则违戾。”我国古人将“和谐”作为处理人天(人类与自然)、人际(人与人或与社会)、身心(人的身体与人的精神)等关系的理想范式,成为中国文化思想的普遍原理,影响着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心理结构、价值选择、审美情趣、伦理道德和行为特征,成为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处理人际关系和民族关系的基本价值取向。
孔子极言“礼”,季氏八佾舞于廷,他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他甚至主张“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这固然反映了其政治保守的一方面,但同时也说明在那个礼崩乐坏的年代里,在政治动荡和社会不安的背景下,孔子对政治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诉求。《汉书·艺文志》说:“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教化的主要途径是礼乐,而礼乐的主要功能便是和谐。孔子又极为重视“乐”。他认为,乐的作用就在于“和”,它体现了一种和谐精神,能感动人心,移化人的性情,进而移风易俗。荀子也这样认为。他说:“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饰节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荀子·乐论篇》),又讲“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荀子·儒效》)在儒家思想中,礼和乐是相辅相成的,正如《礼记·乐记》所说:“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工著其教焉”。又说:“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礼节民心,乐和民声”。乐教指通过音乐的和谐愉悦去感化调和民心,从而达到感人至深、移风易俗的教化效果,这体现了天地的和谐。礼教指通过规定每个人在社会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来稳定社会,这体现天地的秩序。
二
纵观中国传统文化,就会发现古人对和谐的理解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是一种大和谐:“天人合一”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人和”是人与人的和谐;“吾养吾浩然之气”是人自身的德性之和谐,“万邦协和”是国与国之间的和谐。
1、人与自然和谐。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这是儒家自然观的基本思想。既然人与自然具有统一性,人类理应善待自然,就更应尊重自然秩序。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主张“天人合一”,肯定人与自然界的统一,强调人类应当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而不能破坏自然,反对一味地向自然界索取,反对片面地利用自然与征服自然。孔子在《论语·阳货》中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什么是天?春夏秋冬皆按照规律运行,自然界的各种生物便生息不至。儒家认为“天”即自然界有着独立不倚的运行规律。荀子在《荀子·天论》中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忘。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荀子·天论》) 。在《荀子·王制》中,荀子也说:“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龟鱼鳖鱿鳝孕别之时,网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吁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荀子的“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是要人们尊重自然规律,不能“赶尽杀绝”,不能无度索取,这样人类才能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人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的一种最基本的态度。《礼记·中庸》指出:“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人遵循天地自然规律以助天地之变化,则可以与天地和谐并立。道教的自然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人与自然和谐的法则就是“天人合一”与“道法自然”。《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这就清楚地说明,人和万物是平等的、人并不比其他万物具有更高的地位。“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第25章)是道教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准则,它反映了道教“天人合一”的和谐理念,“道法自然”的和谐原则。“天人合一”的思想早就提了出来,认为金、木、水、火、土五行构成了宇宙包括人本身,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只能与自然和谐相处,破坏或违抗大自然的意志就会受到惩罚。“道法自然”说就是主张天、地、人三者之间自然共生,共同遵循“自然”法则的天人和谐。“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以及生生不息的流行规律。道”又通过“德”的外化作用,把天地间这些包罗万象的事物的属性完整地表现出来,这就是“观天之道,执天之行”。道家的另一代表人物庄子则提出了“与天为一”观点,他认为,“弃事则形不劳,遗生则精不亏,夫形全精复,与天为一” 《庄子·达生》,就是要求人抛却世事,忘怀生命,使形体健全,精神饱满,从而达到与“天”合为一体的自然无为境界。强调人必须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与自然和谐,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庄子·齐物论》)。《黄帝阴符经》称:“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可见,人与自然的共生、共存,是天道自然的法则,自然则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道教“天人合一”的和谐理念,不仅是人类社会今天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而且应该是未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永恒的精神和理念。“天人合一”的命题实质上就是主张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要求以和善、友爱的态度对待自然万物,善待鸟、兽、草、木,如“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和“网开三面”、“里革断罟”等典故都提出了丰富的保护自然资源的思想,至今价值不减。宋明理学也很看重人与自然的和谐,把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用“天人一理”的形式表达了出来,认为这是全部人生和谐的现实基础,是人生修养的终极目标与境界。他们以物我和谐为目标,以人我和谐为手段,以自我和谐为基础,十分重视并强调物我一体、人我一体,追求个人与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交融合一、协调发展。宋代大儒张载在其著作中首阐了“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公平善待每一个人和天地万物的思想。宋明理学将先秦儒、释、道各学派的和谐理论,整合为一个体用结合、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从而完成了对和谐思想理论体系的建构。人与自然的和谐思想还落实到制度上。如孟子主张,“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意思是,人与自然和谐是生存发展与社会安危的基础,即所谓“王道之始”。 除了儒道之外,中国古代其他思想流派也有各具特色的“天人协调”思想,如《吕氏春秋》主张善用资源,反对“竭泽而渔”,《齐民要术》提出“顺天时,量地理,则少用力而减功多”。
2、人与人的和谐。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提倡宽和处世,协调人际关系,创造“人和”的人际环境,追求以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为主题的大同社会。《礼记·礼运篇》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又说:“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能够宽厚待人,与人和谐相处,是君子人格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子贡评价孔子说:“夫子之得邦家者,所谓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绥之斯来,动之斯和。”(《论语·子张》)这里的“动之斯和”,就是能让人们团结一致、同心协力。孟子所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更是把“人和”看得高于一切。儒家强调人际关系“以和为美”,提出的仁、义、礼、智、忠、孝、爱、悌、宽、恭、诚、信、笃、敬、节、恕等一系列伦理道德规范,其目的就在于实现人与人之间的普遍和谐,并把这种普遍的“人和”原则作为一种价值尺度规范每一个社会成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 “推己及人”、“与人为善”、“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论语·颜渊》)“君子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礼记·坊记》);“讲信修睦,尚辞让,去争夺”(《礼记·礼运》)等等都是这一价值理念的具体表述。荀子说:“以善先人者谓之教,以善和人者谓之顺;以不善先人者谓之谄,以不善和人者谓之谀。”又说:“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王制》)荀子说:“人之生,不能无群”。(《荀子·富国》)群体对于个体来说是前提,无数个体只有结成群体才能战胜自然,求得生存。不仅如此,更进一步就是要“泛爱众”、“兼爱”。墨子说:“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敖贱,诈不欺愚。”(《墨子·兼爱中》)主张无为而治的道家最反对社会冲突,最希望实现社会的和谐。道家代表作《老子》说:“知和曰常。” 在老子看来,整个天地是一个和谐。《老子》指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己,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己。故有无之相生,难易之相成,长短之相形,高下之相倾,言声之相和,前后之相随。”《《老子》给人们描绘了一个人与人之间“无欲”、“无为”、“无争”,彼此和谐相处,宽大为怀,人人“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理想社会。老子提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以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老子》第77章)。他主张人要效法天道,通过无争、去奢、知足,达到人与人的相对和谐。
3、人与自身和谐。在心与身的关系上,主张人之身心和谐,保持平和、恬淡的心态,正确处理理与欲的关系。破坏人身心和谐的“罪魁祸首”是什么呢?从一定角度可以说是欲望,特别是对于物质生活资料占有的贪欲。老子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但是,欲望对于人来说是生命的需要,不仅无法去除,而且还有益处。荀子认为,欲望是“知所必出也”。儒家重视人的身心和谐与个体的人格完善,并把它作为实现社会、人、自然三者和谐统一的基本途径。儒家要求人们首先要妥善处理义与利、精神追求与物质追求的关系。儒家肯定人们对物质利益的正当追求,肯定人的正当欲求。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孟子亦云:“人亦孰不欲富贵”,“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不过,孔子认为富贵有义与不义问题,他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孔子并不笼统地排斥富贵,而承认合乎道义的富贵。儒家强调“欲而不贪”(《论语·尧日》),反对放纵欲念。孔子说:“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已衰,戒之在得。”(《论语·季而》也就是说,人们在追求情欲上,在喜怒哀乐上,在追求物质利益上,要掌握中和的原则,要保持平衡谦和的心态。孔子“饭蔬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体现了对物质享受的淡泊对精神享受的追求,避免因对金钱物质的过分追求而导致的人的异化。孔子还提出“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所以培养坦荡荡的心胸开阔、仁民爱物、“仰不愧于天、俯不愧于人”的君子就成为实现社会和谐、天人和谐的基础。孔子曾经对颜渊大加赞赏:“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孔子对自己的评价也大致如此,他说:“饭疏食,饮水,曲肚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又自称:“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这就是为后儒所称颂的“孔颜乐处”。老子也主张人之形体与精神的合一,他说:“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老子》第10章)“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老子》第56章)这是说,具有和谐的人格,就能消除个我的固蔽,化除一切的封闭隔阂,超越于世俗偏狭的人伦关系局限,以开豁的心胸与无所偏的心境去看待一切人物。道家主张把个体的自然存在和精神自由置于一切外在的附加物之上,走出人生的困境,挣脱“物役”的束缚。老子主张“返朴归真”,认为人的生命存在要与自然沟通,节制和超越物质欲望,不让尘世的喜怒哀乐扰乱自己恬淡、自由、纯洁的心境,自始至终保持自己的自然天性。老子提出“致虚极,守静笃”(《道德经》)的修道方式。在庄子看来,人生的第一要义就是自由,而现实社会中的仁义道德、世俗价值、功名利禄、政教礼法等都是束缚人、奴役人的藩篱。庄子为达到“圣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子·逍遥游》)的自由境界,明确提出“坐忘”、“守道”、“心斋”等修道方法,通过摒弃内在的心理干扰以及外在功名利禄等利害关系的束缚,以开阔、通达的心态面对现实人生,将阻碍和不利于个体达于静极状态的因素驱散、排除,使心灵澄明出一个纯净的天地,使人真正成为自由意志的人,而不是异己力量的奴婢,从而达到“与天地精神往来”的超越境界。
4、世界的和谐。在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上,主张无争无讼,平等待人,和谐共处,协和万邦,重视睦邻友好,互利互惠。《尚书·尧典》说:““曰若稽古,帝尧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这段文字颂扬了帝尧以其超群的修养和光辉的人格去亲和本族,辨明其他各姓部落之责,以至于万邦和睦、民众和悦之盛况。“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 (周礼·天官冢宰)。历代中国封建王朝都把“协和万邦”的理想运用于处理与周边国家的关系,坚持“大师维厄,邦郑维屏,大宋维翰,怀德维宁”的思想,“布恩信,怀远人”以求得中外和谐共存的局面。《尚书·精义》:“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偏无党,王道平平,是大公之道,天下之常道也。”《周易·乾卦》说:“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即主张万邦团结,和睦共处。《论语·颜渊》》中有一句话:“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保患乎无兄弟?”孔子又说:“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主张以文德感化外邦,反对轻率地诉诸武力。这种以和为本,以诚信为德,以礼法为手段的“和为贵”的外交文化,体现了一种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外交策略,是中国传统的和谐文化的精髓。孟子提出“仁者无敌”(《孟子·梁惠王上》),主张“以德服人”(《孟子·公孙丑上》),提倡王道,反对霸道。王道与霸道相反,霸道是以武力做后盾,处理国内和国际关系;王道则是利用和平的手段,通过在国际间建立相互间的信任关系而扩大自己的影响。中国古代三国时诸葛亮的“七擒孟获”,汉武帝时的“昭君出塞”,唐太宗时的松赞冈布和文成公主,都是“以德服人”、提倡王道、反对霸道的典范,成为千古佳话。《礼记》中的“以中国为一人,以天下为一家”,说的则是超越一国一族的“天下观”,构筑一个和谐有序的世界。这说明,中国传统的圣贤政治,正是以达到天下一家的和谐理想即“大同社会”为目标的。
三、
关于和谐的本质是什么?、和谐的价值是什么?如何能够达到和谐?在中国传统和谐文化中都有比较完善的思想论述。
1、和谐的本质。恒卦《彖传》说:“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恒久、恒常就是法则,就是常规,也就是规律。所以豫卦《彖传》说:“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就是说,天地按照规律而动,即和谐的运动。日月周转不会偏离轨道,四季更替不会出现差错。天地万物,有盈满就有亏损,都是因应着时光的流转,或消衰,或生息。自然界的变化,有规律可循,有序运动,不相紊乱。《易传》还常常把这种“不相紊乱”的自然变化称为“阴阳不测”之“神”。如《说卦传》云:“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这里的“神”就是规律,就是和谐。《国语·郑语》云:“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纪以立纯德,合十数以训百体。……夫如是,和之至也。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性,求则于有方,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务和同也。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晏婴关于“和”的言论指出:“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祗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朱熹在《论语集注》中讲:“和者,无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 和谐是指不同事物之间的和谐、协调统一,不是无原则的附合、同一,和谐是不同事物之间的和谐。和谐是适度、适合、恰到好处、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世界万物是千差万别的,正是千差万别的事物之间的和谐,才造就生机勃勃的世界。由此看来,所谓和谐的本质就是统一体内调和多种因素与协调各种关系所达到的平衡,是众物互补的共生共荣。
2、和谐的价值。《吕氏春秋·有始》日:“天地合和,生之大经也”,《苟子·礼论》云:“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淮南子·泰族训》中所谓“神明接,阴阳和,而万物生矣”,这都体现了万物生发源于和谐的思想。老子以为“天地相和,以降甘露”(《老子》三十二章),《中庸·天命》说:“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日:“和者,天地之正也”,和谐是天地万物运行的源泉和动力所在。孔子提出的“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 (《论语·季氏》)孟子推崇“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将“三才”重心最终落在了“人和”上,苟子主张“群居和一”(《荀子·荣辱》),“和则一,一则多力”(《荀子·王制》),把和谐作为社会运行和力量凝聚的规则。人与人的和谐有助于人“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达到天人间的协调统一。人不能“上逆天道”,中背人和,“下绝地理”,否则,“天不予时”,人不给利,“地不生财”。中国传统和谐文化把和谐看成是世界万物的最高准则,这是和谐的核心价值,即“太和所谓道”。《周易·乾·彖》中讲:“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万利贞。”这里的“太和”,意指和谐达到了最高的境界。北宋思想家张载提出了“太和所谓道”的思想。他讲道:“太和所谓道,中涵浮沈、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生絪縕、相荡、胜负、屈伸之始……不如野马、絪縕,不足谓之太和。”张载认为,世界上互相矛盾着的不同事物,具有相互感应的特性,矛盾着的事物之互相作用,从而使万物充满生机,达到最高境界的和谐,这是世界万物的最高准则。明清之际思想家王夫之对“太和所谓道”进行了系统阐发,他说:“太和,和之至也。道者,天地万物之理,即谓太极也。阴阳异撰,而其絪縕于太虚之中,合同而不相悖害,浑沦无间,和之至矣。”(《张子正蒙注·太和篇》)中国传统文化赋予了和谐理念极其丰富的价值蕴含,让和谐理念成为中华民族根本的价值取向和追求。
3、达到和谐的路径。道家把“道”看做是宇宙的根本法则和万物存在的依据,“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老子》25章),以遵循“道”作为达到和谐的机制。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42章),认为和谐是阴阳二气相互冲突调和而达到的状态,而正如庄子所说:“阴阳者,气之大者也;道者为之公”。“道”就是这个和谐统一体里的“度”。阴阳二气尽管相互对立、冲撞却始终遵循“道”的基本原则处在“和”的统一体中。《道德经》“修之于身,其德用真”的理念,唤醒人们从自身做起,以修身证得大道,修心修行完善人格。道家有“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为天下先。”“俭”即俭朴节约。有道是以“俭”为宝,心“俭”不奢,以“俭”养德,心不贪求,“知足常富而不辱,知止常安而不殆。”老子的“上善若水”,将人最好的善德比作水的品德和情怀,希望人们能像水那样,滋养万物而不争名,不争利,不争功,不争大;像水那样随处而安、清静自守;像水那样能施予万物,仁爱有加;像水那样能通融万物,从而健全人的心身,维护和谐,促进和谐。道家致力于人与人矛盾冲突的缓解与协调,主张“恬淡为上”、“少私寡欲”、“见素抱朴”。老子说:“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道德经》)“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也。”(《道德经》)圣人的伟大,就在于他不断帮助别人,而不求回报,有所成就,而不自居有功,最终达到“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道德经》)的超越境界。
儒家强调通过道德学养达到自身的和谐,进而推广到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自然与自然的和谐。也就是说,儒家构建“和谐”的路径就是:由自身之“安身立命”,而至“推己及人”,再至“民胞物与”,最后臻于“保合太和”而“与天地参”的境地。在儒家,和谐机制的适度性标准是通过“礼”来实现的。孔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这就是说,“礼”高于“和”,“和”服从“礼”,必须在礼的规范下实现“和”。为了达到人际和谐的目的,孔子大力推行仁爱思想,强调在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关爱,多一些诚信,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孔子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这个等级秩序中,每个成员各安其位,“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孔子提出“忠、孝、诚、信、敬、爱、仁义、道德”等准则,认为只要人人能做到和坚持这些行为规范,社会就会和谐,国家就会得到好的治理。孟子则强调人固有的善良本性是建立和谐社会秩序的根本,认为人与生俱来就有“恻隐之心”、“羞恶之感”、“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把人的这些先天本性发扬光大推及于每个人,就可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孟子希望能够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的“推己及人”原则来处理人际关系。如果说孔孟是从性善论和道德角度去论证如何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那么,墨子、商鞅、荀子、韩非则是从性恶论和法制角度去论证社会秩序,《礼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无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欲人之爱己也,必先爱人。欲人之从己也,必先从人。无德於人,而求用於人,罪也。” 主张以法抑制人性中的恶,使善的本性得以发扬光大,达到社会的和谐。《中庸》对和谐之道作了经典性的阐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天命》),在这里,“中”表示采取正确的方法,“和”反映要达到的理想和目的,只有通过“中”这条道路才能达到“和”的大德,“中”就是实现和谐的标准、途径和机制。《礼记·中庸》把“中”解释为:“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足下之大道也;至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旬子说:“万物各得其和以为生,各得其养以成。”“和谐”与“中道”被认定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人与人的和谐有助于人“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达到天人间的协调统一。人不能“上逆天道”,中背人和,“下绝地理”,否则,“天不予时”,人不给利,“地不生财”。故此,人们只有通过“执中致和”的正确方法,才能实现美好理想,达到事物共同发展的和谐境。贾谊在《新书·道术》中讲道:“刚柔得适谓之和。”作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行为,包括为人处事、礼节的运用、言语感性的表达等等,达到适合的程度才算和谐。
四
总之,在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身的和谐以及世界的和谐,在和谐的本质、和谐的价值以及如何能够达到和谐等方面,中国传统文化中包涵着非常丰富的思想内容,这些思想虽然有其时代的局限性,但只要我们坚持在批判中继承,在继承中创新,克服其片面性和缺陷,剔除其封建的思想杂质,结合新的时代特点,赋予其时代内涵,就一定能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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