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失败,股价连续十个跌停板,这就是*ST丹化11月1日至14日的走势。
自今年8月份上旬开始,*ST丹化出现异动,至9月3日,该股已有十五个交易日封于涨停板。对于股价出现异动,*ST丹化公告都是口吻一致:经征询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而9月4日,*ST丹化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丹东市政府经与多家有重组意向的公司洽谈,最终认定抚顺罕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比较符合公司的重组意向,但具体合作重组事宜仍需进一步商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后,该股再次上演涨停的“喜剧”,直至9月12日的11.48元见顶回落,期间该股涨幅近3倍。
然而在11月3日,*ST丹化公告07年度将出现大额亏损,另称抚顺罕王集团就重组事宜与公司洽谈接触以来,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抚顺罕王集团决定退出重组会谈。但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ST丹化在“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状况下股价出现“离奇”大涨,相关消息公布前又出现“离奇”的下跌,如果个中不是早有先知先觉者“蛰伏”,*ST丹化又如何能够有此种“怪异”的走势?
*ST丹化的重组失败,一方面将许多追高者套牢在高位,另一方面也引来了中小投资者的维权。近日媒体报道称,有近60位中小股东准备集体维权,将状告*ST丹化大股东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资70亿元,其中的一位领头人即是著名律师严义明。
中小股东状告大股东,在如今的市场中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A股市场诞生早期,囿于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方面的制约,此类案件即使是起诉到法院,各地法院均以无立案依据不受理,但随着制度建设的日益完善,中小股东状告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的事件则时有发生。
莲花味精大股东莲花味精集团因多次占用上市公司的巨额资金,2004年7月被小股东李凯告上了法庭,尽管该案最终没有令市场看到满意的结果,但此案亦说明中小股东维权意识的觉醒。而且,该案也给那些无视中小股东权益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敲响了警钟,不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当回事,迟早会付出代价。此次*ST丹化的中小股东再次集体维权,恐怕不仅仅与股价的暴跌有关。试想,如果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没有占用巨额资金,或许*ST丹化也不会走到暂停上市的边缘。
然而让笔者感到郁闷的是,在大股东的占用资金事件中,为什么只有中小股东在维权?上市公司干什么去了?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又到哪里去了?
事实上,大股东侵权,上市公司将大股东告上法院的事件并非没有。当年渤海集团(现更名为银座股份)起诉第一大股东济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股出资不完整一事曾闹得沸沸扬扬,该案也成为上市公司状告大股东的首例案件。当时渤海集团的公告显示,渤海集团有国家股1760万股,占总股本14.5%,由济南市国资局持有。该部分股权由渤海集团改制上市前兼并济南火柴厂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2898.86万元(其中含136.15亩土地使用权1634.3万元)折股形成。但参股公司六年多来,国资局没有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至今未能与济南市土地局一起完成土地入股手续,使该部分土地不能转让、出租、抵押等,给企业造成了严重后果。有鉴如此,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对簿公堂。
但是,目前上市公司董事会主要由大股东委派的人员组成,要想其来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显然勉为其难。而监事会、独立董事也基本上是形同摆设,幻想他们来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样无异于痴人说梦,在此背景下,中小股东不得不亲自出面了。
在监管层的清欠期限早已“过期”的情形下,竟然还有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巨额资金,确实匪夷所思,从中也折射出监管的缺位。监管层虽然口口声声说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但透过这件事,到底又保护了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