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考虑将资源税的征收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目前我国现行资源税还存在一些不尽合理之处。
一方面,现行的资源税仅对矿产资源和盐征收,不能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因此,扩大征税范围是必然选择。此外,税率过低将导致资源价格进入市场的成本过低,不利于企业和国家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拟改革后的从价计征,以产品金额为单位乘以一定的税率来计算税额,此举可以将税收与资源市场价格直接挂钩。
新的资源税出台后,将使得煤炭、石油、有色金属企业的成本迅速提高,这将导致企业的盈利能力下降,对上市公司形成利空消息。上游企业会很快将成本转移到产品中去,自身所承担的成本很小,因此,中长期并不会影响这些上市公司。
一方面,现行的资源税仅对矿产资源和盐征收,不能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因此,扩大征税范围是必然选择。此外,税率过低将导致资源价格进入市场的成本过低,不利于企业和国家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拟改革后的从价计征,以产品金额为单位乘以一定的税率来计算税额,此举可以将税收与资源市场价格直接挂钩。
新的资源税出台后,将使得煤炭、石油、有色金属企业的成本迅速提高,这将导致企业的盈利能力下降,对上市公司形成利空消息。上游企业会很快将成本转移到产品中去,自身所承担的成本很小,因此,中长期并不会影响这些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