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黄金周不宜取消


  郝志远

  国家正在对调整法定假日征求意见,这是以人为本和民主、法制的体现。方案总的思路是为了改善人民生活,需要完善之处是,五一黄金周不宜取消。理由如下:

  一、涉及人们生活的制度应当有相对的稳定性。五一黄金周与国庆、春节三个黄金周制度实行已经将近十年,它已经深刻地融入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习惯和观念之中,成为人们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们广泛接受。对于已经相对稳定下来的这样一种制度和秩序,不宜轻易改变。轻易的改变,是对人民生活的干扰,也是对人民的不尊重,会伤害人们的感情。

  二、五一黄金周制度实行的效果是好的。我们在周围人群中听到的反映是好的,并无要求取消的呼声。至于有关部门所说旅游设施不适应等,可以通过旅游、交通事业不断发展和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旅游信息服务的不断加强得到弥补和解决,不应成为取消五一黄金周的理由,不应因噎废食。假期首先是让人休息的,是否适合出去旅游,相信大多数人会根据自身情况和旅游设施、自然、社会状况等因素作出正确的选择。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成长,市场会有力地调整人们的旅游活动,政府不必过分担心。同时,保留五一黄金周,也有利于游客在不同时段的分流。取消了五一黄金周,其结果很可能是极大地增加了国庆黄金周期间旅游设施的负荷,效果适得其反。

  三、坚持“予而不夺”,把好事办好。这次调整假日制度,出发点是以人为本,为人民办好事,而不是让人们适应政府发展旅游、发展经济、克服困难的需要。因而,人民满意不满意是最高原则。从满足人民心理需要,弘扬民族文化,调整人民工作和生活节奏,改善人民生活出发,增加清明节、端阳节、中秋节三个节日,法定假日总数由10天增加为11天,本来是一件好事,却用了取消五一黄金周,从人们已经享受多年的黄金周结构中拿出了两天的方法,使深受人们欢迎的美好的五一黄金周不复存在,这就难免使人产生得失相抵甚至得不偿失的感觉。为人民办了好事,反而引起人们反对,这就不得不考虑方法是否正确。如果换一种思路,人们已经得到的,不要剥夺,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传统节日的三天,人们的感觉无疑会更好,实际上也就比方案增加两天假日。这样做,人们就会更加清晰地看到实惠,消除抵触心理。

  四、保留五一黄金周符合自然规律。五一期间正是万物复苏、春暖花开的黄金季节。人们能够在那时享受一个七天的黄金周,无论就地休息、郊游,还是外出旅游,都是莫大的享受。须知一年只有一个春天。取消五一黄金周,客观上会带来人们生活质量的下降,增加三个传统节日,也难以弥补这种损失,分布在不同季节的新增假期的分散使用,难以产生黄金周合理调节人们生活和身体的效果。

  五、春节假期不必调整。由初一开始变为除夕开始,并无实际意义。可做可不做的事,不做为好。实际上,多年来,在除夕的一天,多数工作岗位上人们已经自发地变通,改变的结果,客观上会形成假期减少一天的效果。

  六、充分尊重民意。这次假日调整的动因来自政府层面而不是民间,方案中明显地带有有关部门对社会实际状况和各阶层人民意愿了解和研究不够的痕迹,广泛征求意见确实很有必要,不能流于形式。但互联网上发布的调查问卷命题本身就不科学,回避了人们最为关注的是否取消五一黄金周等实质性问题,把不同质的问题捆绑到一起,引导人们走进一个预设好的“圈套”,得出支持既定方案的结论,而不给人以反对之机,先入为主的色彩过于浓厚。比如,问卷的第一个问题是:“对于将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由10天增加到11天,您的态度是:支持;反对;无所谓”。须知人们的分歧并不在于是否同意增加一天假日,而在于假日结构的调整,问卷避开了实质性问题。问卷的第二个问题是:“对于将“五一”国际劳动节调整出的2天和新增加的1天用于增加清明、端午、中秋三个传统节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您的态度是:支持;反对;无所谓”。这里又避开了是否赞成取消五一黄金周的问题,只是让人回答从五一黄金周拿出的两天假日如何使用。问卷的第3至7个问题,都与是否取消五一黄金周无关。在整个问卷中,给人一个信息,取消五一黄金周不在征求意见范围,是不能讨论的。在最具实质性的问题不能讨论,这种问卷还有什么意义?这样的讨论、问卷调查,会引起群众的不满。过程与结果同样重要。有关部门应当以应有的诚意诚恳地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使这次就假日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的过程成为一次扩大公民参与、深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丰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