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文摘:四成受访者认为制订女性不宜岗位易引发歧视
原文:http://news.xmnext.com/domestic/shehui/2007/10/22/937307.html
10月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在介绍《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准备时透露,将出台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配套法规,以保证就业公平,比如“明确什么样的岗位确实是不适合妇女的,像水下作业、矿山、井下、高空等,其他行业就必须招收妇女。”
对于明确规定女性不适合岗位,56.3%的人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其他岗位就没有理由不招女性了”。
42.6%的人认为,划定女性不宜的岗位,可能反而会减少她们的就业机会。40.4%的人认为,明确女性不宜岗位宜粗不宜细,否则反而会使某些岗位的性别歧视合法化。
评:专设女性职业,反而说明男女不平等
专门说保护,反而把被说的对象,看成了弱势,看成了特定的人群;保护背后,潜藏着不平等的观念。实际上,男女的智力和体力方面的差异是非常小的,是社会上盛行的“男以刚为强、女以柔为美”的观念,让男女两性按着社会的要求在表现自己,但那不是男女本色的表现。
我们曾经认为,女性不适合踢足球,不适合练举重,可结果呢?女性踢起足球来,照样勇猛顽强;女性从事举重运动,照样钢筋铁骨。
人们在城市里住得时间长了,看到的都是完全被城市包装过的女人:穿着柔美的时装,迈着轻盈的脚步,打着精致的花伞,拎着玲珑的小包。于是,人们会有一个观念:认为女人都是纤弱的。然而,你只要到乡村去走一走,看看那些挑着重担还健步如飞的女人,看看那些在地里和男人一样挥汗如雨、播种收割的女人,你就会明白:女人的纤弱是一种表现,那是男人们希望看到的女人的样子;当生活要求女人们拼搏的时候,女人们就不再是弱不经风的样子了。谁看错了呢?是希望女人们展现柔弱美的男人们。
社会上的所有职业,男人们能干的,女人们都能干。此外,工作本身是可以选择的,不是被强迫的,为什么不让女人们自己选择想从事的职业呢?前段时间,湖南卫视制作的《三女挑山》节目,曾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反响。那个在齐云山上做了10几年挑夫的汪大姐,给不相信女人也可能有着强健体魄的人上了一课;她那副担子,很多去那里旅游的健壮男人们,都挑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