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一直没有写什么东西,主要原因是工作的缘故。当然也是没有遇到什么能刺激我写作神经的话题。我当然不希望如此,所以我一直在寻找适合自己发挥的题目。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从网上看到一则近期的焦点访谈节目,深深触动了我,让我久久未能平静。节目内容讲述的是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一提到拖欠农民工工资,大部分正常人都会想到那些黑心的开发商,以及丧尽天良的包工头,并且为此中央政府在近几年也多次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以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种种迹象表明似乎没有人敢碰农民工这根高压线,说实话我们也希望如此。但现实的残酷却狠狠地抽了我们一记响亮的耳光。
因为在节目中让我们看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正是那些堂而皇之挂着为人民服务招牌的中央政府部门-----山西太原某县的交通局。看到此的时候,我不知是应该感到可笑,还是应该无可奈何。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如此低级的错误竟然发生在我们偌大的中央政府自己身上,当然恐怕还远远不止这些吧!这可能只是冰上一角!我真有些怀疑中央政府在制定法律政策的时候,是不是把自己排除在外,根本就不受这些法律的约束,那当然可以为所欲为了,因为法律只约束政府以外的人。
更加可气的还在后头,当记者问及那个交通局局长对于那个被乡亲们追债,无家可归的工头现状的态度时,局长居然语出惊人说出:他本来就应该是个穷人!竟然没有一丝的愧疚之感,简直令人发指。那个可怜的包工头就是因为交通局拖欠工资,而无法把工资发给跟自己干活的老乡们,没有办法只能背井离乡,艰苦度日。并试图通过各种办法向交通局索要工资,最后虽然通过法律手段取得了胜利。但却遇到了执行难,同样无法拿到那些农民工的血汗钱。
我真得想不到一个政府官员竟然能说出如此惊人之语,我真希望这是个个别现象。反复琢磨那句刺耳的:他本来就应该是个穷人。难道那个工头就天生应该是个穷人吗?难道他就天生应该是个交通局局长吗?难道一个政府的职能就是让穷人永远做应该的穷人吗?如果是的话,那还要政府有什么用,政府的存在只能让人们更穷!
我们的政府一直在强调人民的责任,是不是也该强调一下政府自己的责任呢?就如同一对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一所学校对于学生有教书育人的责任,一所医院对于患者有救死扶伤的责任,一个警察对于罪犯有严格执法的责任,那一个政府的责任又是什么呢?我们是否尽到了呢?如果这一切的责任都能圆满尽到,还愁什么和谐社会呢?
写到此,我想到了房地产。对于一个举国关注的行业,事件频发,地产腐败,开发黑幕,巨额资金诈骗,一桩接一桩,难道我们的中央政府没有责任吗?再有对房地产这样一个直接关系到百姓基本生活的行业,如果出现了大部分老百姓住不起房子,或因买房而使生活陷入了某种贫困状态,这难道不是政府职能的失职吗?
古人都知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简单道理。难道处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
政府不知道吗?为人民服务,不应该仅仅写在墙上,更应该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