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银行制度变迁研究


俄罗斯银行制度变迁研究

                                         陈柳钦*

(天津社会科学院,天津,300191

[内容提要] 前苏联银行体制是俄罗斯银行体制改革的初始条件。本文着重分析了俄罗斯银行制度框架的形成,俄罗斯银行体系的改革及银行业的重构,1998年金融危机后俄罗斯银行业的变化以及2004年俄罗斯“银行信任危机”及其深远意义。

[关键词]俄罗斯;银行制度;制度变迁

一、 俄罗斯银行体制改革的初始条件—苏联银行体制

俄罗斯在经济转轨过程中表现出强烈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特点,金融领域也不例外。银行体制改革是所有传统计划经济国家转向市场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因为原来银行体制不能担当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融资需要和调控经济的作用。一直到20世纪的80年代,苏联实行的都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度集中的单一银行体制(或一级银行制度)即主体是以国家银行为中心,包括建设银行、外贸银行、劳动储金局,体系庞大,结构单一,且囊括了全国的金融信贷业务。国家银行的职能范围很宽,既包括类似西方国家中央银行的职能,又包括类似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职能;既管货币政策、货币发行,又管银行存贷业务,主要管短期信贷和对工业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的长期信贷投资,使得中央银行的职能一直不明确。建设银行主要管工业基本建设的投资贷款;外贸银行承办外贸结算和非贸易汇兑业务;储金局下面的储蓄所主要是吸收居民现金用于国家经济建设。这些专业银行只是在银行业务的某些方面对国家银行起一定的辅助作用,不进行独立核算。因此,整个银行体系不健全,主要附属于财政,承担着结算中心的职能,银行对资金分配作用很小。同时在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苏联的金融机构是代表国家管理金融业务的,是一个行政单位,不是市场的,财政要拨多少款给企业,银行就得拨,没有盈利的目标和任务,利率常年不变,银行的自主性和自我约束力都不够,没有良好的信用基础,这对后来的由单一银行体制转向二级银行体制的改革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级银行制度在苏联经济建设初期曾经发挥过相当的积极作用,最大的贡献就在于当时苏联为了对付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威胁通过高度集中的银行体制,最大限度地集中了国家的财力与物力,优先发展了重工业,尽快建立了由国家控制的强大的工业体系。一级银行制度避免了资金的分散和消费性使用,大大支持了国家的工业化政策。但是,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不断迅速发展,这种银行制度就暴露了越来越多的弊端。归纳起来,这种一级银行制度的弊端主要有:

1、银行业由国家垄断,高度集中,行政化管理。前苏联的银行制度属于资金配给型的信贷体系。商业银行的作用并不突出,国家对银行体系实行高度垄断。新经济政策时期,苏联曾经有过合作社银行、私营银行、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银行和外资参加的银行,到上世纪30年代前后,这些银行先后被撤消或转化为国家银行。银行业实行严格的垂直领导,各级银行服从上级银行的领导,银行职能和服务对象也实行集中管理,苏联银行实际上是作为政府管理部门进行运作的,是部门管理体系的一个环节,按照计划分配贷款资金,专业金融机构代表国家管理各个领域的金融业务,并且业务统一、计划统一、利率一、信用形式统一。管理形式集中,如任何企业或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帐户,通过开户银行办理存款和结算。由于这种垄断和集中的管理,从银行业务规模上看,上世纪70年代末苏联国家银行的资产规模虽已经超过当时世界上最大的七家商业银行。但实际上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银行,只是执行国家行政计划的工具而已。

2、中央银行地位不明确,功能异化。在一级银行体制下,苏联国家银行是中央银行,但与一般含义上的中央银行有很大不同,它兼有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双重职能,它包揽了几乎所有的银行业务:发行货币、制定货币政策、外汇管理、制定全国信贷规模等宏观调控职能等,又开展如企业存款、个人储蓄和商业结算等商业银行业务。苏联国家银行一身肩负几种不同的金融职能,不能集中精力致力于制订与执行有效的货币政策。中央银行功能异化,不再起“银行的银行”的作用。而且苏联中央银行的职能一直缺乏法律依据,直到199012月才颁布了《苏联国家银行法》、《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中央银行法》(简称《俄罗斯中央银行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国家银行的央行地位及其职责。此前,苏联中央银行的业务均根据经济发展的阶段性需要,依靠行政法规来调节,有较大的随意性。

3、金融业附属国家财政,存在大财政、小银行的格局。长期以来,在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重财政、轻银行的思想指导下,由于实行单一银行制度,大财政、小银行机会成为计划经济体制的主要标志之一。苏联国家财政采取了统收统支的做法,企业的活动均纳入国家预算进行管理,所需资金由财政无偿拨付,银行只能作为财政的附属物存在,对企业的财务进行监督和控制,实际上是国家的“出纳”,无所不包的财政使得银行只能在较小的范围内从事业务活动,银行信贷资金的来源与运用也只能扮演财政资金的补充角色。故长期存在大财政、小银行的格局。

4、缺乏商业信用基础且银行效率低下。苏联时期银行表面实行经济核算,但只限于成本核算和收支平衡,不自负盈亏,银行没有盈利的任务和目标,金融业务单一,利率长期固定不变,自主性和自我约束力都不足。长期缺乏商业信用,是导致俄商业银行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银行运行的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模式,利率不是主要的考核指标,因此银行对所贷资金的赢利性并不关心,信贷资金投资效率逐年下降。

由于苏联银行体制所存在的根本性问题,不仅使苏联银行业越来越失去自身应有的特性,还使其失去了发展的活力和内在的推动力。这样一种体制的存在,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进行改革,无疑会越来越限制生产力的发展。

二、俄罗斯银行制度框架的形成

(一)俄罗斯银行体制的构架。1金融自由化的结果:二级银行体制的建立。俄罗斯金融自由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打破原苏联实行的单一银行体制,建立二级银行体系。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苏联在政治、经济、社会方面发生了急剧的变革,特别是在其经济准备想市场经济全面过渡的情况下,苏联的银行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总的来说,就是由原来的“单一银行制度”全面向“二级银行制度”演变。苏联在1988年的金融体制改革中,废除了沿用了几十年的大统一银行制度,对原来几乎包揽全部银行业务的国家银行进行了改组。除建立了中央银行外,还新建和改建了五家大型国家专业银行,这些专业银行实行对口服务,职能主要是拨款、信贷、结算、出纳和卢布监督。这次改革中,虽然划分了国家银行和专业银行的职能,类似二级银行体制,但是无论从国家银行的地位和执行职能的方式,还是从专业银行的营业目标和企业化程度,都与市场经济的二级银行体制相差甚远。199012月,公布了《苏联国家银行法》和《银行及银行活动法》之后,与这些法律同时实施的还有当时的俄罗斯联邦苏维埃最高委员会主席叶利钦签署了《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俄罗斯银行)法》和《俄罗斯银行及银行活动法》,这是苏联全面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的一部重要的金融立法,与1988年进行的金融体制改革相比,这是一次从立法上确定了中央银行的性质、地位、职能、作用与经营管理手段,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了二级银行体制的建立,并对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职能进行了区分。到1991年中期,苏联已经有1000多家商业银行,这些商业银行大多是由企业、商业机构等共同建立的。这些银行后来成为俄罗斯二级银行体系的基础。但是,当时这个体系无论从中央银行的地位、履行的职责和与政府、企业的关系等方面都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二级银行体系有较大区别。19911225,苏联解体,俄罗斯作为独立的国家成为其主要继承人。虽然早在199012月前苏联就通过了银行改革的基本法律并建立起二级银行体制的基本框架,但真正开始向二级银行体制过渡并取得实质性进展,还是始于1992年俄罗斯向市场经济过渡,实行经济转轨的时期。19921月,俄罗斯开始全面的市场经济改革,其中就包括银行体制的重大变革。俄罗斯银行体制的改革目标是建立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为此,在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等方而都要实行改革。中央银行直接对议会负责,而商业银行又主要受中央银行的监督管理,从而使整个金融系统能保持一种相对独立的地位。

2、俄罗斯银行体制的框架。根据19954月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的《俄罗斯中央银行法》和《俄罗斯银行和银行活动法》的规定,俄罗斯银行体系为非集中的二级银行体系。二级银行体系的建立是金融体系与市场经济接轨的基本标志之一。只有建立了二级银行体系,才能是银行体系在制度上满足市场经济的要求,才能在金融自由化的进程中不断完善银行体系。

1)中央银行。俄罗斯中央银行是1991年在改造苏联国家银行基础上建立的,当时的法律依据为《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中央银行法》。在二级银行体系中,第一级:中央银行——制定信贷政策,不涉足二级银行的独立业务,确保信贷体系的稳定,避免银行领域危机和破产的发生。中央银行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维持国内商品和劳务价格的稳定;二是维持卢布汇率稳定。中央银行的重要特征是其具有“独立性”,表现为:独立于政府,自主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独立于财政,堵住财政赤字向银行透支的口子,保证货币币值稳定和经济需求;独立于商业银行,不直接经营一般商业银行业务。在组织机构上,实现中央银行职能的转变,使其从政府财政的出纳和具体的信贷和金融服务中摆脱出来,成为“发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银行的银行”。中央银行是在二级银行体系的框架内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没有二级银行体系,中央银行的地位和作用则无从谈起。

2)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信贷机构。在二级银行体系中,第二级: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信贷机构。商业银行大部分是由原来的国家专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改造成的。在二级银行体系中,商业银行专门执行金融微观经营的职能,是中央银行宏观金融调控的微观基础。对中央银行而言,商业银行是货币政策意向的接收者;对工商企业而言,商业银行是货币政策的传导者。商业银行的传统职能是:集中短期自由资产、存款等,组织国民经济的结算和支付,向经营个体、法人和自然人提供信贷和其他信贷金融服务,票据的贴现和经营,财政和物质财富的保值,信托业务等。俄罗斯商业银行实行的是综合银行体制,即银行不但可以从事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而且可以从事证券承销、代理、投资等业务,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是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和保持清偿能力。根据注册资本的组成形式,俄罗斯商业银行可主要分为股份制和合伙制两类。非银行金融信贷机构根据1990 12月《银行和银行活动法》 和19962 月的修订,是指具有从事银行业务许可的其他信贷组织,主要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保险公司、金融建设公司、投资基金、退休养老基金等。由于在俄罗斯,中央银行将信贷机构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信贷机构两类,而在信贷机构中银行占绝大多数,截止200331,在中央银行登记注册的信贷机构总数为1812家,正在运行的信贷机构为1332家,其中商业银行为1283家和非银行信贷机构有49家。所以,在俄罗斯,一般将信贷机构等同于商业银行。

(二)俄罗斯的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制度曾经被誉为20世纪人类社会的三大发明而带来颇多赞誉,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中央银行制度。中央银行是国家最高的最具权威的金融机构,它的产生是社会公众的选择也是政府行为的结果。中央银行在性质上是代表国家管理金融的政府管理机关,担负着管理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市场的责任,并通过它们对整个国民经济发挥着宏观调节作用。现代中央银行以货币发行、监管金融机构和代理国库为基本职能,其中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最终极保证。

1、俄罗斯中央银行独立地位的确定。转轨以来,俄罗斯中央银行独立地位的确立经过了一个渐进的过程。俄罗斯中央银行是由国家银行转变而来的。在转轨初期,俄罗斯宪法规定俄罗斯中央银行(正式名称为“俄罗斯银行”Bank of Russia)独立于其他权力机构,在行政隶属上不归政府管理也不隶属于议会。但在实际上中央银行仍然还是隶属于政府的执行机构,直接对俄罗斯议会下院(国家杜马)负责。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者是政府,俄罗斯中央银行是政府政策的执行者,每年要向杜马提供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审计机构由杜马指定),并有义务根据杜马的要求举行定期或不定期听证会。由于大财政小银行的格局未得到根本改变,中央银行并不能独立地履行其职能,与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应有的功能相比相去甚远,这主要表现在,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方面,很大程度上还受政府的左右,中央银行难以摆脱政府对货币发行的干预,中央银行掌握的货币、信贷杠杆始终是作为一种被动的应急措施,用以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特定问题,难以发挥主动、积极的调控作用;受到决策权力和决策能力的限制,中央银行不能根据经济格局的变化,及时、准确地调整调控手段的方向和力度,影响了调控效果;中央银行与财政之间还没有建立起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宏观机制,使信贷资金被迫财政化等。1995426,俄罗斯重新通过了新的《俄罗斯中央银行法》,重新确定了中央银行的法定地位。新的《俄罗斯中央银行法》不仅规定了中央银行的职责,并且明确规定了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任何国家机关无权干预中央银行执行其职责。俄罗斯中央银行是独立法人,除非另有特殊规定,不承担国家债务,国家也不承担央行债务。《俄罗斯中央银行法》第九条规定,中央银行法定资本金为300万卢布(约10万亿美元)。中央银行的法定资本金和其他资产均为俄罗斯联邦财产。俄罗斯在新的《俄罗斯中央银行法》中体现了三个基本原则:(1)银行活动的自由化;(2)加强银行体系的稳定性;(3)使法律的规定符合银行活动的规范。金融自由化是新法律的核心内容。1997年中央银行独立制定并发布《国家统一货币信贷政策基本方针》,标志着中央银行独立地位的真正确立。

象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一样,独立后的俄罗斯中央银行也实行董事会领导制。董事会由13人组成:银行行长和12名董事会成员。董事会行使战略管理职能,俄罗斯银行行长负责银行的日常管理,董事会所有成员在俄罗斯银行都有固定工作,董事会成员和俄罗斯银行行长的职务由国家杜马任命,任期四年。董事会在俄罗斯银行行长的领导下通常作出一些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决策,如确定商业银行准备金的多少,改变俄罗斯银行的利率、限定商业银行的数量、规定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等。为了完善货币信贷制度,俄罗斯还建立了隶属于俄罗斯中央银行的国家银行委员会,该委员会由15人组成,他们是俄罗斯联邦会议两院主席、俄罗斯总统、俄罗斯银行及各种信贷组织的代表。

2、俄罗斯中央银行权利的悖论。《俄罗斯中央银行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中央银行不具备的权利。包括中央银行无权与无银行业务许可证的法人和自然人开展业务;无权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无权从事不动产业务,但保证其必要的经营场所除外;不能从事贸易和生产活动;非经董事会同意,对其提供的贷款不能展期。《俄罗斯中央银行法》虽然在法律上确立了中央银行的地位,但该法在很多方面并未划清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界线,相反,为争夺业务范围,中央银行还有条件地保留了结算、储蓄、信贷及对军队的业务,并在中央银行的权利限制中加入了大量的例外条款。比如,根据《俄罗斯中央银行法》第四十五条第七款规定,中央银行仍然有权开展结算和存款业务,并有权持有和买卖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虽然俄罗斯中央银行现在并不办理结算和存款业务,但在法律上保留这样明显的商业银行业务是令人费解的。另一方面,俄罗斯中央银行虽然建立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但是由于经济和政治长期动荡,加上中央银行内部管理混乱,有时甚至直接违规操作,这些措施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1998720,俄罗斯中央银行未经授权将财政部在中央银行帐户上的15亿美元直接划走。虽然有分析认为中央银行此举与搞垮基里延科政府的政治阴谋有关,但是俄罗斯中央银行的确在开展许多商业银行业务,如投资子公司和银行拥有国外资产,而这些做法要么毫不掩饰地有悖《俄罗斯中央银行法》的规定,要么正好在《俄罗斯中央银行法》权利限制例外条款的保护伞之下。又如,《俄罗斯中央银行法》明确规定中央银行不得在商业银行中持股,但随后又规定中央银行持有外贸银行99.9%的股权、首都商业储蓄农业银行75%的股权和储蓄银行57.66%的股权合法,明确规定中央银行是伦敦莫斯科人民银行、维也纳多瑙河银行、巴黎北欧商业银行、法兰克福Ost-west Handels银行和卢森堡东西联合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的控股股东。

(三)俄罗斯的商业银行体系。1俄罗斯的商业银行状况。俄罗斯中央银行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发展和建立独立的商业银行体系。经济改革初期,中央银行就通过一系列自由化政策和鼓励措施来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俄罗斯商业银行体系由此得以建立和发展。可以说,俄罗斯商业银行体系的建立既是面向市场经济改革的需要,也是为私有化、自由化以及发展金融工业集团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俄罗斯大部分的商业银行是在苏联时期国家银行的分行和原来的专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的私有化组建起来的,只有储蓄银行基本上保留了其原有的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比如,在工业建筑银行这个家族里,就分出了俄联邦工业建筑银行、圣彼得堡工业建筑银行、莫斯科工业银行、莫斯科跨地区银行和几百个其它银行。住房社会银行家族就分出了莫斯科商业银行、百货商业银行、穆尔曼商业银行、斯维尔德洛夫社会银行,等等。农工银行体系也发生了同样的情况。也有的商业银行是在部的财务局基础上建立的,原来的财务局长或者副局长就变成了银行董事长。石油化工银行、无线电技术工业银行和其它一些所谓的部门银行,都属于这种情况。除部门银行和原来的专门银行外,在私有化的这个阶段上还建立了所谓的新银行:银科姆银行、梅纳捷普银行、信贷银行、首都银行等。

根据俄罗斯《银行和银行活动法》,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制和合伙制。但绝大多数商业银行采用股份制,且是公司和个人持股,包括外国公司和个人持股。俄罗斯的商业银行可以分为4类:(1)由国家控股并得到中央银行强力支持的商业银行,(2)业务活动依赖于国家预算资金的非国有商业银行;(3)行业银行,如天然气、冶金和电信等;(4)有外资参股的银行。国家直接控制的银行只有俄罗斯外贸银行(中央银行控股)、俄罗斯外经银行(财政部控股)和俄罗斯储蓄银行(中央银行控股)等少数几家银行。

目前,俄罗斯调整商业银行活动的主要法律依据是1995 年颁布的《银行及银行活动法》(以下简称《银行活动法》)。《银行活动法》第一条首先规定了俄罗斯银行体系的主体,包括:(1)信贷机构:信贷机构指以盈利为目的,持有俄罗斯央行银行业务许可证、有权开展银行业务的法人。信贷机构的所有制形式不受任何限制;(2)银行。银行指具有从事吸收自然人和法人存款,并有条件地从事放款和银行帐户交易等业务权利的信贷机;(3)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该法,非银行金融机构指从事个别银行业务的信贷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业务的种类由中央银行规定。此外,还包括俄罗斯央行、信贷机构和外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可见,这部法律的调整对象不仅是商业银行,而是包括信贷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国银行在俄分支机构在内的整个俄罗斯银行体系。

俄罗斯大多数商业银行从事混业经营。1995 年的《银行及银行活动法》 第五条规定了信贷机构可以从事的九项银行业务和七项其他交易。该条最后一款规定,信贷机构禁止从事生产、贸易和保险业务,但该法不禁止信贷机构持有保险公司的股票。第六条规定,俄罗斯商业银行根据央行颁布的许可证,可以直接发行、买卖和持有有价证券,并根据与有关法人和自然人的协议.从事有价证券的管理业务。

在分散商业银行经营风险上,除法定准备金外,根据《银行活动法》的规定应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联邦强制性存款保险基金制度。该基金成员为央行和各从事吸存业务的银行,在成员不能屡行支付义务时,由基金对存款人进行补偿。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存款自愿保险基金制度。据此,银行可以自愿建立存款自愿保险基金。该基金是非商业机构,成员不得少于5 家银行,资金不得少于最低法定资本金的20 倍。银行有义务向客户通报是否参与资金保险基金,并公布参与基金的条件。

2、商业银行的体制及俄罗斯选择综合银行体制的原因分析。从商业银行的业务特点来看,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可分为两中类型:即单一银行体制和综合银行体制。在单一银行体制下,商业银行的职能与投资银行的职能严格区分,商业银行的业务限于传统的存、贷、汇,而不能从事证券类非银行业务。在综合银行体制下,商业银行职能与投资银行的职能不分,商业银行既可以从事存、贷、汇业务,也可以从事证券承销、代理、投资业务。不过,在单一银行体制下,商业银行可以经营象政府公债、国库券、地方政府公债等商业银行型证券业务。综合银行体制的代表是德国,其优点是银行的业务多元化,可以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有利于适应和开发金融创新。但是在银行自身缺乏约束、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监管体系都不完善的条件下,实行这样的综合银行体制比单一银行体制面对更多金融风险,一旦出现问题,可能造成整个金融体系乃至国民经济风险性的连锁反应。

根据俄罗斯《银行和银行活动法》的规定和对该法后来的一些修改,商业银行是在中央银行颁发许可证的基础上开展业务的。授权它们开展的业务范围很宽,包括吸收货币资金存款,提供贷款,开展信托,基本建设投资拨款,买卖外汇,发行、出售和保存有价证券(股票、债券、支票等)、开展信托和租赁业务等。商业银行被禁止开展生产和交易金属有价物以及人寿险等方面的业务。从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来看,俄罗斯选择的是综合银行体制的商业银行发展模式,即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统一经营,既包括传统的商业银行的存、贷、汇业务,又包括投资银行的债券、股票发行,证券经纪,证券、外汇、贵金属交易以及项目融资业务,还可以进行保险、抵押、基金管理、咨询、电子金融服务等所有金融业务,对客户形成整体金融服务的格局。俄罗斯选择综合银行体制的主要原因是:(1)是休克疗法的战略需要。俄罗斯休克疗法改革战略的特点就是追求“高速度”,强调“一步到位”,作为激进改革主要内容的银行体制改革也不例外。为了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商业银行从事多种业务的自由,代表银行体制发展趋势的综合银行体制无疑成为俄罗斯的首选目标。(2)是弥补资金短缺的需要。向市场经济转轨以来,资金短缺一直是令俄罗斯政府“头痛”的严重问题。为了给财政和企业融资,“巧妇难做无米之炊”的俄罗斯政府不得不用债券融资这一当今国际融资的重要手段。适应这种需要,俄罗斯商业银行采取了综合银行体制,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将证券市场向国内银行和外国资本开放。(3)是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的需要。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是俄罗斯经济体制转轨的核心问题,也是改革最成功的地方。在经过了无效的“证券私有化”和进展缓慢的“现金私有化”之后,政府被迫采取国有股份抵押贷款办法,由于贷款银行都是大的商业银行,这也要求商业银行进入证券业。(4)是政府扶持的结果。市场经济基础设施落后,是制约俄罗斯快速向市场经济过度的主要瓶颈。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政府实行了全权委托银行制度,受理银行代理国库、提供出口信贷、进行外汇结算、开展证券业务。为了支持企业特别是大的支柱企业,政府还搞了“银企结合”,形成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相互渗透。这一切都使商业银行走上了综合银行体制的道路。(5)是国际范围内银行体制影响的结果。随着国际上金融证券化、融资证券化趋势的进一步扩展,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不断延伸,银行日益向国际化、大型化、全能化、综合化的方向发展。这既是当今经济全球化条件化下日益激烈的金融竞争左右的结果,也在某种程度上预示了商业银行的发展方向。面对国际竞争,象美国和日本这样实行单一银行体制的国家都逐渐向综合银行体制过渡。

3、俄罗斯商业银行体系中的外资银行。外资在中东欧转型国家的参与程度都比较高,俄罗斯也不例外。本国金融市场向外资银行开放首先是基于这样的理论基础:外资银行进入带给本国市场的收益大于成本。一般认为,外资银行的进入可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原因是:(1)外资银行的进入会加强银行业的竞争,加速先进金融技术的使用,从而提高当地银行在金融服务的种类和质量;(2)促进银行监管和法律框架的发展;(3)提高该国获取国际资本的能力。但同时,外资银行进入也会给国内银行、国内企业和政府带来的潜在成本,主要是:国内银行要和外资大银行进行竞争,会产生风险成本和利润损失;外资银行通常倾向于和大型跨国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导致国内企业获得的金融服务也许会减少;外资银行通常不会按照东道国政府的愿望行事或者对东道国的愿望不敏感,因此造成东道国政府控制本国经济的能力下降和东道国金融风险增大。从总体上看,外资银行进入有助于改进东道国银行业的运作效率和金融稳定,引入外资银行对大多数欠发达金融市场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发展战略。

俄罗斯外资银行的进入几乎是与其银行体系商业化的过程同步的。为了创造吸引外资的条件,俄罗斯开放了银行业的大门,外资银行开始进入俄罗斯。它们所从事的业务范围与国内银行基本没有区别。外资银行在俄罗斯经济中所起的作用在不断加强。事实上,外资银行的参与是俄罗斯银行产权多元化的渠道之一。俄罗斯的《俄联邦银行及银行活动法》以及中央银行1997423颁布的《关于外资信贷机构登记的特殊性和已登记的信贷机构利用外资增加法定资本金获得批准的程序》的规定是俄罗斯管理外资银行的两个基本法律文件。联邦法律鼓励外国投资者投资新建合资银行或参股俄罗斯银行,也可以在俄领土上建立外国银行分支机构,但是还不允许新建资本完全属于外国法人和自然人的外国银行。俄央行对外资参股或外国银行分支机构的业务限制不是太多,他们中的一半以上可以全面经营俄罗斯的银行业务,获得哪一种银行业务许可证主要受其自有资本的限制。外资银行在俄罗斯建立和发展的过程中,其法定资本规模始终是俄中央银行调控的对象,同时也是外资在俄罗斯银行体系地位的反映。最初,外资银行法定资本被限制不得超过俄银行业总资本的12%。但实际上1998年金融危机以前从未达到过这一限额,19971 月,为 2.4%19981月为4.13%19991月,外资银行资本急剧增加,突破这一限制达到13.5%。这主要是危机引起俄罗斯银行大规模倒闭和银行资本贬值,致使外资份额在俄罗斯总的银行资本中迅速提升。危机后这一指标被放宽到25%。但危机同时也使外资遭受损失,信心受到打击,危机后外资银行法定资本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到200211外资比重只占5.3%(见表1)。而且,俄罗斯在2002年前利用的有限外资中,来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外大型商业银行、银行集团的“国际信贷投资”,或是在国内外债券市场上筹措的外资一直占有相当大的比重,1998年时甚至接近70%。截止200311,外资在俄罗斯信贷机构法定资本中的比重为5.29%,总额为158.86亿卢布(约5.12亿美元)。截止200311,在俄罗斯共有123家外资信贷机构(122家银行和1家贷款机构)和1家外国银行的分行,其中的104家是股份制形式,47家是封闭股份制形式,19家是有限责任形式。

外资在俄罗斯的主要业务是:(1)为大型外国公司和一些俄罗斯最大的出口商提供服务,主要是向外国公司在俄罗斯的分公司和俄罗斯的出口商提供贷款;(2)是在俄罗斯金融市场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外资银行从母银行获得外汇资金,并把他们投入到收益很高的卢布金融工具之中,进行套利活动。外资银行将首先寻找自己的利益,从自己西方客户的利益出发,但他们为保护和发展在俄市场上西方客户的利益,将被迫参加俄银行体系的发展,包括:克服危机对西方客户造成的后果;扩大在俄市场上的业务;支持外国对俄直接投资;利用俄罗斯的廉价资源;吸引俄罗斯公民大量的外币储蓄到合法途径中来,从而在客观上支持俄罗斯银行体系的重建。

1 外资银行数量、外资在俄罗斯银行体系中的规模以及外资银行的法定资本总额

1999—2002年)

普京出任总统以来,俄罗斯的政治局势日趋稳定,经济连续几年出现向好势头,卢布汇率保持稳定,对外贸易连续顺差,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国内居民对总统保持了高度信任,对政府的信任也逐步回升。这些无疑会促进外资恢复对俄罗斯的信心。只要这种稳定、增长的局势能够保持,外资银行在俄罗斯一定会有更大的发展。吸引外资当然不是发展俄银行体系的唯一方针,但却是一个可能的方向。外资银行有其发展的优势,他们拥有先进的现代银行管理经验,有发达的信息技术系统,有积累下来的良好的国际信誉,有寻找和吸引外国合作伙伴在俄发展事业的便利。在某种程度上能促进居民和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吸引俄公民的外币储蓄进入合法的流通渠道;扩大银行对居民和客户服务的种类,提高银行服务质量;扩大银行对实体经济部门的直接投资,等等

诚然,实现俄罗斯商业银行的变革转型,引进外资是一条重要途径,但不能过分依赖,应该要有更宽阔的思路,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寻求我国银行业变革的策略。从国家宏观层面分析,一国的市场、法律环境和金融监管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金融的竞争和发展能力。所以国家必须从战略高度来加快金融的市场、法律环境和金融监管能力建设。从单个商业银行微观层面分析,不能所有银行都去引进外资,也不是只要引进了外资就国际化了,不引进外资就不能国际化。比如,对一些不缺资本或者在国内比较容易筹措到资本的银行,就不一定非要外资来参股,可以通过聘请国内外的职业银行家作为管理团队或者管理顾问的形式,来全面提升自身的管理素质和竞争能力。

4、俄罗斯商业银行体系存在的问题。(1)商业银行分布太过集中。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商业银行体系发展很快。但是,在俄罗斯商业银行的建立和发展中,基本上仍然贯彻了苏联时代的地区部门原则。所以,俄罗斯的商业银行比较集中地分布在经济较发达的西部欧洲区,特别是莫斯科地区。在俄罗斯50家大银行中,莫斯科就有36 家,占72%。而且这少数几家大银行却集中了全国94%的存款、86%的企业资产和90%的银行资本,且莫斯科拥有最发达、最活跃的金融市场。这种现象导致了俄罗斯金融资源的分布与国内经济地理布局的严重背离,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其他地区经济发展的金融基础,加剧了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见表2所示。

2 俄罗斯商业银行在联邦地区的地理分布

19987月——20031月)

 

199871

200111

200211

200311

联邦区

数量

占全部数量的百分比(%

数量

占全部数量

的百分比(%

数量

占全部数量的百分比(%

数量

占全部数量

的百分比(%

中央区

805

50.4

693

52.9

714

54.1

663

55.5

其中,莫斯科和莫斯科地区

724

45.3

617

47.1

639

48.4

663

49.9

西北区

108

6.8

93

7.1

91

6.9

88

6.6

南部地区

215

13.5

148

11.3

143

10.8

142

10.7

伏尔加地区

198

12.4

159

12.1

157

11.9

156

11.7

乌拉尔地区

91

5.7

82

6.3

82

6.2

77

5.8

西北利亚地区

120

7.5

90

6.9

86

6.5

82

6.2

远东地区

61

3.8

46

3.5

46

3.5

46

3.5

全国合计

1598

100.0

1311

100.0

1319

100.0

1329

100.0

另一方面,根据部门原则,俄罗斯的商业银行有很大一部分是政府各部委、军工大企业或其他国营大企业为本部门筹集资金创办的。因此,俄罗斯银行业的垄断依然存在,俄罗斯储蓄银行集中了银行体系23.6%的资产和约74%的居民储蓄存款,同时占有国家有价证券投资市场的60%以上的份额。

2)商业银行规模较少,职能有限,缺乏竞争力。俄罗斯在俄罗斯前50名大银行中,他们实力相差十分悬殊。例如,目前排名第一的俄罗斯储蓄银行总资产约为136 亿美元,而排在第二位的外贸银行总资产只有28.2 亿美元,第十五位的古塔银行只有3.5 亿美元,而排在50位的银行资本额只有3700 万美元(这是2001年的数据,此前的情况更为恶劣)。1998年危机以前,中型商业银行的平均资产规模为5000万美元,资产规模低于1000万美元的银行占银行总数的65%2000年为78%)。俄罗斯平均每家银行资产为0.36亿美元,而美国的银行资产规模平均为4亿美元,日本为450亿美元。根据世界标准,俄罗斯银行资产规模(不管从个体还是从总体来说)都非常小。因此,商业银行没有明显的中介(存储和投资)功能。俄罗斯人的大部分储蓄以非金融的方式持有,例如现金(通常是美元)、存货和不动产。从数量上看,中小商业银行占大多数,这些银行成立时间短,区域局限性强,分支机构较少,经营风险大,不利于资金的有效配置,表明俄罗斯金融发展水平仍然较低,无法为经济提供必要的资金融通。与其他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比较起来,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如表3所示)。加上金融管理人员和银行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银行业务经营种类单一,管理不善,往往成了经济动荡的头号牺牲品。总的来说,俄罗斯银行的力量相当有限。到 1998 年8 17 日,俄罗斯所有银行的自有资金还不足 33 亿美元,银行的总资产仅为 1550 亿美元,还抵不上美国的一家大银行的总资产。商业银行对企业的贷款有限,而且逐年下降。1997 年俄罗斯商业银行对非金融公司的贷款只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 10%,并且短期贷款居多,几乎没有长期贷款。根据国际清算银行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比例监管制度的巴塞尔协议要求,银行最低核心资本充足比率为4%,最低一般资本充足比率为8%,俄罗斯只有12%的银行达到这一要求。2003年,俄罗斯登记注册的1300多家银行中,只有23.4%的银行法定资本金超过500万欧元。200家最大的银行的资本总额低于世界排名前20位的任何一家银行的资本额。像资本金只有5.9亿卢布(按同期汇率折算约2000万美元)的银行居然进入了2003年俄罗斯百强银行的序列,即便是全俄最大的商业银行——俄罗斯储蓄银行的自有资本也不过才1478亿卢布,按同期汇率折算大约为51亿美元。俄罗斯没有像其他转轨国家那样形成“三大家”或“四大家”银行,数量如此众多的银行的总资本规模却非常小,到2003年末,银行资本仅占其GDP42.1%,而在欧盟国家,这一比例平均为280%

3  俄罗斯与其他西方国家商业银行比较

 

俄罗斯

美国

日本

英国

德国

法国

意大利

商业银行数量

2603

10971

150

491

330

425

315

分支机构数量

5131

54129

14997

12800

7604

10442

19722

平均每个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数量

2

5

100

26

23

25

62

3)商业银行弱化了银行传统的储蓄向投资转化功能。从银行体系中的资本规模看,俄罗斯与波兰、韩国的银行资本GDP的比重相仿,分别为成5.85%5.7%5.4%。但银行的资产占GDP的比重却分别为24.1%49.1%91.1%.也就是说,俄罗斯资产规模只有波兰的一半和韩国的1/4。除而且俄罗斯商业银行总资产中用于对实体经济的贷款投资也只占很少一部分。其主要原因是,俄罗斯经济形势不佳,企业和个人的存款量有限,且对俄罗斯经济发展和金融体制缺乏信心,加之“影子经济”和“资本外逃”问题的严重,因此商业银行无法吸引大量存款;而从事放贷又面临很大的风险,贷款逾期拖欠、偿还能力低等,商业银行无法进行长期投、融资活动。因此,俄罗斯大部分商业银行的主要经营活动集中在投机交易,这实际上造成一种恶性循环,负债融入的资金未用于可以增长国家造血功能的生产领域,生产领域由于资金不足而得不到恢复,造成更大的经济隐患。由于俄银行体系不健全,其相当大的一部分储蓄不能转化为投资。近几年俄储蓄存款总额约占GDP33%,而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仅为GDP17%左右,这说明近一半的储蓄存款未能转化为投资。

4、商业银行业务不合理,对实体经济缺乏投资。在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上,俄罗斯经济转轨初期,由于企业支付能力恶化,居民收入下降,很多商业银行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只能靠国家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来提供;在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中,19958月以前,俄罗斯商业银行的投资活动主要是股票债券投资、外汇买卖(甚至投机业务)和同业拆借。19998月以后,资金主要用在进出口贸易贷款、国家债券和公司股票买卖上;同时,在商业银行的贷款结构中,中短期贷款比重大,长期贷款比重小,1995年银行短期贷款占86.8%1997年高达96.2%。这种状况虽然后来有所改善,但直到目前为止,银行体系对国民经济长期投资还是不够,银行大部分贷款集中在出口产业部门,对加工产业的支持力度一直很小。银行对经济实体的贷款仅占GDP10%(发达国家占115%)1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则更少,银行还远没有发挥经济增长的“蓄水池”作用。俄罗斯银行体系脱离实体经济的主要标准是其资产中对实体经济的贷款比重偏小。在19931999年间,俄罗斯银行体系对实体经济(包括居民)的贷款占资产的比重在29-42%之间。这一指标不仅低于大多数发达国家,而且也低于许多同时进行经济转轨的国家。在俄罗斯金融市场不发达,企业其他融资渠道不畅通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活动脱离实体经济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商业银行业务与实体经济脱节导致俄罗斯经济的中非货币化现象十分严重,经济中的实物交易、货币替代物等十分盛行,这种现象只是在1999年才开始缓解。

5)商业银行资金来源不足。俄罗斯商业银行资本来源过于单一,大约4/5的银行法定资本金来自国营企业,国营企业在1992年“休克疗法”的冲击下发生财务危机,使银行陷入困境。这种情况使银行不能摆脱对政府的依赖,很多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金来源只能靠国家预算资金,而预算危机又反出来冲击银行,结果是,银行不良债务增加。从19954月起,政府规定不再用中央银行的贷款来弥补预算赤字,而预算资金目前仍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一项资金来源。这样,预算领域的严重缺钱扩展到了银行领域,预算危机发展成为银行危机。银行资信较低,导致居民不愿意把钱存进银行,银行无法充分吸纳居民手中的存款,加上居民收入水平和购买力水平下降使银行更难吸收存款。如果将1991年居民的储蓄水平设定为100,那么到1999年居民的储蓄水平已经降到了8.1的水平(见表4)。2001年商业银行吸收的居民储蓄还不到GDP6%。截至200271,在俄罗斯各银行中的居民存款(包括卢布和外汇存款)约为270亿美元;俄罗斯境内外资银行所占外币存款的份额是6.3%,卢布存款是0.08%

4  俄罗斯居民卢布存款的变化(1990-1999年)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居民卢布存款

150

100

7.0

5.8

8.6

10.1

13.6

14.9

8.1

8.1

M2中居民存款的比重

55.6

48.5

22.6

10.1

20.2

32.2

38.2

39.5

38.8

30.6

注:1991年居民卢布存款为100%

6)银行系统不发达和金融市场制度的不规范对商业银行资金流向产生误导。银行系统的不发达很可能强化借入者和借出者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俄罗斯商业银行还没有成为信息方面的专家。在市场形成的初期,他们扮演一个信息使用者的角色而不是信息生产者;他们依赖于供应商的信用评估,而这些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都可以由银行来完成。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包括对他们自身有用的信息,也包括影响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的信用决策的信息。在不发达的俄罗斯银行系统,供应商被认为是最低成本的信息提供者的论断更盛行。进一步地说,在不发达市场或系统中,贷出方(银行)的被动性是很常见的。这跟在金融系统发展早期供应商更有可能成为贷款合同最小成本的监视者的论调相一致。 俄罗斯金融市场规模小、可供选择的投资工具有限,金融法制、法规的不健全,金融组织制度不完善,从而产生大量的违法、违纪、违规现象。这使得商业银行面临着一个完全无法预测的市场,加之商业银行投机活动的盛行,诸多原因导致俄罗斯金融市场出现多次大的动荡。

7)商业银行投机性投资大大高生产性投资。由于俄罗斯宏观经济形势长期动荡不安,大批企业面临亏损与破产,商业银行无法进行长期投、融资活动,因此,俄罗斯大部分商业银行的主要经营活动集中在投机交易和房地产投资等方面。据有关资料,俄罗斯商业银行用于金融领域以外的贷款仅为资产业务的30%,这与发达国家银行将工商贷款作为主要资产业务的实践完全相反,例如,在美国,工商业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主体信贷业务之一,工商业贷款是银行为企业发放的,美国商业银行工商信贷的比重高达5060%

8)商业银行对短期国债的过度偏好及不当堆砌。商业银行基于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稳定性和恶化趋势无法对动荡不安的市场进行长期投资和融资活动,因此,俄罗斯大部分商业银行主要经营短期金融市场业务。短期贷款占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的比重达到90%以上。尤其是国家短期债券,因为有政府担保,风险小、收益高已成为商业银行投资的主要渠道。他们完全“相信他们亲爱的政府”,忘记了风险,许多商业银行实际上把所有的闲置资金全都用于购买国家证券。所以,在1998817,俄罗斯政府猛然宣布冻结和关闭债市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商业银行都来不及防范,遭受了毁灭性打击。

9)商业银行过度借入外债。俄罗斯所有的商业银行都是以不是十分有利的条件从事引进外汇活动(见表5)。大部分商业银行引进的外资都是短期的,其主要目的就是用做投机国内高赢利率的短期国家债券。因此,国家短期国债金字塔一倒塌,这些商业银行就会陷入无力偿债境地。俄罗斯政府在危机重重面前被迫宣布延期支付外债,但是,这样一来,俄罗斯商业银行在国际上的信誉也就受到了极大的损伤。

  5 俄罗斯主要商业银行对外国债权人的欠债情况(截止199871

三、俄罗斯银行体制的改革

俄罗斯银行体系的进一步改革是从1998年金融危机之后开始的,此次改革分为两个步骤。第一阶段是19989月~2000年,主要任务是进行银行重组。第二阶段始于2001年,主要任务是巩固信贷机构的金融资产,剔除银行服务市场中缺乏生命力的信贷组织,提高信贷机构资本化程度和资本质量,在信贷机构的经营活动中建立和发展竞争机制,并且加强银行体系与实体经济的相互促进作用。

(一)俄罗斯银行体系的改革及银行业的重构。1998年金融危机后,俄罗斯经济面临的是一个更为复杂、困难的局面。俄罗斯支付体系暂时中断、无风险高利润资产消失(政府债券市场)、卢布汇率下跌,导致远期外汇交易损失惨重、银行系统崩溃。金融危机后,1999年初俄有商业银行1473家,其中1032家属于财务基本稳定,通过整顿能恢复正常营业的银行,他们占银行总数的70%,其资产和吸收居民存款占银行体系的30%397家属于有严重问题的银行,已没有挽救的可能和必要,将实行破产;44家属于社会经济影响大的有问题银行,国家需要支持。这44家银行包括有18家最大的商业银行,他们的资产和吸收的居民存款分别占银行体系的50%45%,拯救他们约需750亿卢布。面对银行体系中非常严峻的现实情况,俄罗斯政府和中央银行于199811月出台了重组俄罗斯银行体系的计划。计划指出俄罗斯重组银行体系的目的是:(1)区分出有生存能力的银行,增加这些银行的资本金,改善其资产质量,为银行满足实际经济部门的需求建立长期储备;(2)改组失去支付能力的大型银行,因为清除这些银行会带来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成本;(3)恢复私人储户、公司客户和外国客商对银行的信任;恢复银行的结算能力;保护居民的银行存款;(4)吸收包括外国投资者在内的新股东注资银行资本;(5)吸收专业能力强且能够保护所有债权人和银行股东的银行经理人员进入银行管理层;(6) 恢复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包括银行间信贷市场、外汇市场、有价证券市场、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等。计划还指出,在银行体系的重组过程中,俄罗斯政府、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所应遵循的原则是:优先保护私人储户的利益;平等对待包括外国投资者在内的公司债权人;在债权人、储户和银行监督机构面前保持重组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吸收债权人参与管理应该重组的银行;吸引老的银行股东通过补充银行资本金参与银行重组;对那些力争独立解决自己问题、采取措施并能成功实施其金融健康化的银行提供国家支持。

1、成立信贷机构重组署(ARCOARCO 1998年秋成立(创始人包括俄罗斯中央隐含和政府下属的“俄联邦财产基金”,分别持股49%51%),联邦预算指定了1000亿卢布(当时汇率为1美元合18 卢布)的专用款构成了ARCO 的法定资本ARCO代表国家参与银行的整顿和重组,支配国家用于整顿银行的资金。该署的主要任务是:(1)拯救关系重大的银行,对问题银行实行临时托管。该署接管了首都储蓄—农工银行。由于重组难度很大,重组署决定成立一家新的俄罗斯农业银行,收购原银行分行,同时承担部分债务。2000年底首都储蓄—农工银行开始归还储户存款。俄罗斯农业银行作为国家专业银行,同年获得财政拨款4亿卢布,以增加其资本金。(2)重点扶植地方支柱银行。该署从银行系统破坏最严重的地方入手,选择对地区经济影响大的银行注入资金,将其改造为地区支柱银行。重组署出资增加其法定资本并获得相应股权,参与董事会获得管理权,敦促同一地区银行间的兼并和收购(同时负责偿还其债务),增加营业网点,扩大经营范围。同时利用媒体和广告树立这些支柱银行的形象,恢复其信誉,增加资金来源。一旦银行经营状况好转,重组署有权出售自己拥有的股份,收回资金。实践证明这是投资少见效快的重组方法。(3)积极支持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收购破产银行的分支机构。金融危机过后,许多破产的银行在各地的分行已经停止营业,地区间结算发生困难。重组署认为最有效的方法是支持现有银行收购这些分行。例如重组署向阿尔法银行提供了10亿卢布的两年期抵押贷款,用于收购破产银行停业的分行,建立自己的营业网点。信贷机构重组署自19994月正式开始运作以来,至今一直是代表国家管理俄罗斯银行重组的惟一机构。到200111,信贷机构重组署的资产总额就达到125亿卢布,2001年年底利润达4.47亿卢布。

2、稳定支付体系,克服清偿力危机。清偿力危机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加以克服,否则会给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更大的损失。解决银行体系清偿力危机的主要办法是:由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体系提供补充的资金来源。(1)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中央银行还通过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和在外汇市场购买美元的方式支持商业银行资金周转,加强对提供贷款使用方向的监控,并且继续向大型商业银行,主要是储蓄银行提供银行贷款,用于清偿时居民的债务,满足私人存款提现,以建立公众的信心,其规模约为150亿卢布。(2)降低商业银行法定准备金率。俄罗斯中央银行对那些持有大量GKOOFZ的银行降低法定准备金,从1998 12月起准备金率自10%降到了5%19989月末到10月初,中央银行允许银行使用各自的准备金的一部分(最多30%)营利,实质上是自发降低法定准备率行动。这一举措释放了120亿卢布的货币。(3)对问题银行的清偿债务进行统一管理和重组。重组银行债务主要采取两种方法:一通过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将其债权转换成为银资本,从而达到既缓解债务危机又增加俄罗斯业银行的资本规模之双重目的;二是重新梳理行债务,对其实行分批延期支付。对那些清偿出现危机的银行按中央银行规定的条件将其居民存款(约占居民存款总额的20%)转移到俄储蓄银行,从而遏止了存款的流失,保障了银行体系的稳定和存款热的利益。(4)停止实施“汇率走廊”制度和卢布大幅度贬值。19989月开始商业银行为了清偿的需要,开始向中央银行出售自己的外汇,9月—1O月,俄罗斯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购买美元,使银行体系获得了超过3亿卢布的资金。俄政府和银行还通过对现存的银行增加资金逐步使其增强结算功能。

3、力促银行合并,加强资本的集中。银行合并是指某一家问题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并入另一家运营着的健康银行,问题银行或者被撤消,或者作为并入银行的分支。这一过程在2000年至2002年初表现得最为明显。这个阶段俄罗斯银行重组的一个主要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增加银行资本和改善资本质量,另一方面则是要适当加强资本的集中。而银行资本的集中是通过银行合并,不同银行的资本融合在一起的途径实现的。例如,俄罗斯银行与奥涅克西姆银行于20009月合并,成立了新的银行,其法定资本为3亿美元。实际上,早在19988,俄罗斯联合进出口银行、桥银行和梅纳捷普银行就已经宣布合并,3家银行组成了俄罗斯最大的股份制银行,成为符合国际标准和运作规范的大型金融机构。从危机到2001年初,总共有357家银行被其他银行兼并,基本上变成了兼并银行的分支机构。但这一过程后来进展得比较缓慢,2001年到2003年初,没有新的进展。当然还应当指出,在银行合并与重组之初,俄罗斯在实践中采取的是降低银行资产和负债以及资本的集中程度,缩减大银行和特大银行占银行总资产比重的截然不同的做法。

4、加强银行监管,修改银行法律。在俄罗斯《中央银行法》和《银行和银行活动法》中,《巴塞尔协议》关于资本充足的规定在俄罗斯银行活动中也得到了应用,同时俄罗斯还制定和执行了新的会计核算规则、银行统计形式,使中央银行可以得到更多更及时的银行经营信息。1998年危机后,俄罗斯政府和中央银行在IMF的极力要求下,根据银行系统的整体情况,于19993月和7月分别颁布了《俄联邦信贷机构破产法》和《银行重组法》,即关于银行破产和重组的一般法律。其目的是为了杜绝银行负责人滥用破产权力,加强对破产的资产保全措施,保护债权人利益。这两项法律的出台使银行破产终于作到有法可依,并逐步向国际标准接轨。《银行重组法》则为各种ARCO的重组措施和重组程序提供了法律依据。并确立了中央银行在银行破产中的特殊地位,中央银行不但对破产的执行原则有解释权,而且在必要的条件下可以自己介入。

(二)1998年金融危机后俄罗斯银行业的变化。1998年的金融危机中,俄罗斯的银行业受到重创,许多中小银行被金融危机的风暴所吞没,商业银行的数量由最高峰时的2500家减少到1312家,有16.7%的银行破产或被兼并。经历了1998年金融危机的洗礼后,在俄罗斯中央银行的主导下,银行业主动进行了调整,中央银行开始收回一些不符合要求的银行营业执照,同时要求银行增加资本金,到200010月份,俄银行体系的总资本增加了749亿卢布,较上年增长了45%,整个银行体系的资本充足率达到了22.6%。随着俄罗斯经济从1999年开始好转,银行业也随之发生了一系列较大的变化。

1、俄罗斯银行的实力在逐步增强。银行实力增强的主要表现之一是银行资产和规模的增加。表6是危机后俄罗斯银行部门发展的主要经济指标的变化,我们分析其可以粗略地了解危机后几年间俄银行部门发展的基本情况。到2003 3 月初为止,在俄联邦领土上有权经营银行业务的信贷组织1332 家(危机后新建20 多家),分支机构3308 个。这1332 家银行中拥有总许可证的有295 家,拥有外汇业务许可证的有844 家。银行资本和银行资产的总量增加地较快。银行资产从危机前1998 7 l 日的7661 亿卢布,增加到2001 年初的23625 亿卢布,到2003 3 月时达到44222 亿卢布。据俄罗斯银行公布的资料,截止200481俄罗斯银行系统的总资产达到62300亿卢布。银行资本从危机前19987月的1163 亿卢布增加到2001年初的2864 亿卢布,到20033月达到6771亿卢布。银行资产占GDP的比重由1997年的30.3%增加到20031月的38.2%  实体经济部门贷款稳步增长,在总资产中的比例逐步提高,危机前是1997 亿卢布,在总资产中占比26.1 %,到20033月己经达到16697 亿卢布,占37.8 %。而且资产质量有了很大提高,19987月逾期债务140 亿卢布,20011225 亿卢布,20031284 亿卢布,在实体部门贷款中的占比逐年降低。对银行体系的信任度提高,银行部门吸收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存款都显著增加,资产负债结构趋于合理,银行部门的流动性提高。银行体系的盈利能力逐步提高,199871盈利银行1116 家,474 家银行亏损,银行体系总盈利18 亿多卢布(约合2.9 亿美元)。到20011月盈利银行1226 家,亏损银行83 家,银行部门总盈利171 亿多卢布(21 亿美元)。2002年,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中,俄罗斯的银行增加到13家。到200311279 家银行盈利,46 家银行亏损,银行系统总盈利929 亿多卢布(29 亿美元)。即便计算汇率的变化,这种增加也是很明显的。2003年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中,俄罗斯银行又增加4家。

 

 

 

 

 

6  1998-2003年俄罗斯银行部门发展的宏观经济指标

单位:家、10亿卢布、10亿美元、%

   2、银行业的集中度进一步加大。在零售银行业方面,俄罗斯储蓄银行占据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加大。由于在危机时期,几家大的私人银行倒闭,其零售业务都转移到了俄罗斯储蓄银行。在贷款业务方面,银行对实业部门的贷款较低(整个银行体系对实业部门的贷款大约不到30%),大部分集中在政府贷款和政府债券上。但是,对政府部门的贷款又主要由储蓄银行和外贸银行这两家大的国有银行控制。其中,俄罗斯储蓄银行控制了70%以上的政府部门贷款,70%以上的政府债券由该行承销。资本集中度也进一步加强了。危机过后,俄罗斯中央银行给所控制的两家国有银行注入资本,并且冲销了一部分坏帐损失。1999年末,俄罗斯储蓄银行的资本总额相当于俄罗斯排名第3-20位的18家银行的总和。2000年,俄罗斯中央银行给俄罗斯外贸银行注入资本约7亿美元。俄罗斯从表7可以看出,从19987月以来,俄罗斯银行体系资产集中的趋势是逐步提高的。到20033月,前5家最大银行的资产20163.53 亿卢布,占银行体系总资产的45.6 %,前50 家大银行的资产占银行体系总资产的74.2 %,其余1000 多家银行资产只占25.8%。

7 俄罗斯银行部门资产集中情况

单位:10亿卢布、%

3、社会对银行的信任度得到恢复。由于银行体制改革和银行重组,企业和居民对银行的信任度逐渐得到恢复,从而使银行存款有了较大增加。据有关资料,截止200231,自然人在信贷机构的卢布和外汇账户上的存款总额达7575亿卢布,2001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2.4%。外汇存款增长也很快,2002年增加了近50%。也就是说,与以前不同,现在居民已经可以比较放心地将自己的外汇积蓄存到商业银行。近几年居民银行存款额比银行资产的增长快一倍,比银行资本的增长快3倍,这种情况一方面说明公民个人收入不断增加,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银行系统的信任度的提高,而且居民存款已经成为银行负债的最重要的来源。就吸纳存款总额而言,目前排在前几位的是俄罗斯储蓄银行、天然气工业银行、苏尔古特石油天然气银行、莫斯科国际银行和对外贸易银行,居民储蓄存款的75%以上都集中在这些银行。20043月普京总统的连任和《俄罗斯金融系统改革战略》的出台,更显示了俄罗斯政府欲创建金融镀金时代的信心。

4、银行业趋于稳定,经营状况好转,但整体盈利能力仍然较弱。1998年金融危机结束后,俄罗斯宏观经济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尤其是企业开始了缓慢的复苏,通货膨胀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币值也已经稳定。随着政府关闭一批银行,俄罗斯的银行体系基本得到稳定,对实际部门的贷款增长了40%,银行体系的平均呆坏账率也从14%的高位开始下降,整个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得到一定的改善。整个银行体系的总资产增长了37%,超过2万亿卢布,银行的效益也有较大的增长,2000年的利润额为250亿卢布,占自有资本的7.4%。据统计,2002年俄银行业税前盈利达到930亿卢布,比2001年的676亿卢布增加37.6%。2002年,俄银行业资产盈利率已从2001年的2.4%上升至2.6%,而2000年该指标仅为0.9%;资本盈利率(按俄联邦统计委员会的计算方法)则从2001年的14.9%提高至16%,而2000年该指标仅为6%。从资本盈利率指标看,银行业明显高于其他行业,2002年俄经济部门平均资本盈利率为7.9%,工业部门略高,为10.9%。可以说,1998年金融危机后俄罗斯银行的经营状况明显好转。在宏观经济逐渐好转和贷款总量增加的情况下,俄罗斯银行贷款质量开始向好的方面转化,表现为银行的“问题贷款”比重降低。2001年初,问题贷款比重为6%7%,仅为金融危机前的一半。但是,俄罗斯银行体系的盈利能力仍然较弱。除了前几年累积的损失之外,收入来源单一、成本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而且坏账率虽有所下降,但仍居于高位均是主要的原因。俄罗斯银行体系的很大一部分资产集中在政府债券上,从历年的情况来看,持有和交易政府债券是俄银行业的最主要的利润来源,但这部分收入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太大。如果银行业不能有效地扩大其收入来源,银行体系的盈利能力就无法得到改善。俄罗斯银行业对实体经济的贷款只有30%,对私人部门的贷款更低,只有11%,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俄罗斯存在严重的挤出效应。问题是俄罗斯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低下,这可能造成了整个经济的普遍低效率。

  5、银行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日益密切。98年金融危机前,银行将大量金融资产用于国债投资,除此之外,商业银行还有大量资金用于外汇投机业务。银行的外汇业务和向国债的大量投资从根本上动摇了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支持的基础。危机后,俄罗斯实体经济对贷款的需求迅速增长,银行也有闲置的资源用于贷款,银行对实体经济的贷款占资产的比重也迅速增加(见图1所示)。在贷款增加的同时,贷款的利率却呈现逐步降低的趋势,这又刺激了企业对贷款的需求。贷款银行对实体经济的贷款增长为俄罗斯经济的复苏提供了必要的金融支持。但是,目前,遭受金融危机打击的俄罗斯银行体系尚未完全得到恢复。

因此,在俄罗斯银行与实体经济关系逐渐密切的同时,不得不清醒地看到其中的问题,一是贷款结构变化不大,到2001年末,43%44%的贷款仍然集中在出口导向工业部门,而其中的1/3又集中在原料产业部门。说明俄罗斯经济对出口部门的依赖,且投资结构仍然在加强其畸形的经济结构。二是受负债结构的约束。在银行体系负债中,居民储蓄的比重由19991月的19.1%增加到20031月的24.8%。但是,居民储蓄、企业存款和国外借贷在银行负债中的地位却趋于一致。但是,目前银行负债中居民储蓄的规模还与企业资金规模有较大差距,截止20029月,企业资金约为4600亿卢布,而居民储蓄仅为1700亿卢布。同时,负债中居民储蓄的期限结构仍然以短期为主,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银行资产业务的内容。俄罗斯银行体系负债结构的变化见图2所示。三是俄罗斯经济对世界能源市场价格的严重依赖使俄银行业的正常发展在源头上受到了制约。2000年,石油出口占俄罗斯财政总收入的比例高达三分之一,石油产业的利润约300亿美元,相当于俄罗斯国内生产总值的12%,油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 了66%。石油美元虽然避免了大规模的金融动荡,但这种依赖仍是俄罗斯银行业的致命弱点。俄罗斯政府总理卡西亚诺夫认为,俄罗斯银行业的发展大大落后于其他经济领域,许多银行服务业务不具备竞争力,这在相当大程度上制约了向工业部门和公民的贷款。因此,俄罗斯拟采取措施解决三角债和杜绝易货及其他冒牌的货币结算方式,保持低通胀率和卢布汇率的稳定,建立规范的金融和证券市场。

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以来,银行向企业的贷款数量大大超过了从企业流入银行的资金,总体大约多50%%100%。银行向实业界的贷款数量持续增长,2003年达到了国内生产总值的3%,相当于总存款的11%。据俄罗斯商务咨询社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俄罗斯社会总存款的20%聚集在银行,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增长的60%依靠的是银行贷款。可以说,2003年开始,俄罗斯的商业银行才进入了正常的营业状态,才开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银行。这种状况在2004年得到了进一步的稳定和发展,上述比例又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2  俄罗斯银行体系负债结构的变化

19981-20024月)

6、国家资本参股银行的方式有所转变。银行体制改革和银行重组后,国家通过资本入股方式参与银行管理和对银行施加直接影响的做法已有很大改变。在有国家资本参股的银行,俄罗斯已决定缩减国家参与份额或从银行的资本中完全退出。第一步是从国家参股份额为25%及其以下的那些银行的资本中退出。而对于国家资本参股超过25%的银行,要先对国家资本参股的合理性做出评价,再决定国家是否从这些银行资本中退出以及如何退出。20011230俄罗斯联邦政府和中央银行共同制定的《俄罗斯联邦银行部门发展战略》规定,俄罗斯央行应在200311从对外贸易银行和俄罗斯驻外银行的资本中退出。央行从对外贸易银行资本中退出后,俄罗斯政府应保证国家在对外贸易银行资本中占有能够对银行政策产生足够影响的份额。今后,国家对银行部门的影响和作用主要通过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规范银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营行为等形式来实现。具体来说,国家要为调节体系和银行活动监督体系提供法律基础;不干涉现行法律允许的银行业务活动;不允许为任何银行或其客户提供任何特权;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反垄断调节原则,鼓励金融市场的竞争。

7、外资银行持谨慎态度。金融危机期间,外国银行在俄罗斯市场上是相当消极的,它们通常避免与俄罗斯的公司打交道,只是将注意力集中在跨国银行身上。金融危机后,政府鼓励外资进入俄罗斯银行系统,吸引了一些外国战略投资者,外资银行在俄罗斯银行领域有所增长。1999年外国投资(以卢布)于俄罗斯银行的法定资本增加68亿卢布,比前期增长30%。营业信贷机构的注册总资本中,非居民所占比例由19991月的6.4%上升到199910月的11.5%。但由于外国投资者对俄罗斯经济的前景和经营风险持谨慎态度,所以其并不急于开拓新的市场,活动开始更加谨慎,对俄罗斯银行业的参与没有显著增长,银行数量和法定资本占比甚至有所下降。19987月俄罗斯有外资信贷组织146 家,其中17 家是外国独资,11 家外资控股超过50%。至2002 年初外资信贷组织126 家,其中独资银行23 家,外资控股超过50%的12家。在这些外资控股和独资的银行中,有9 家名列俄最大的50家银行之列。2003 年初外资信贷组织123 家,其中独资银行27 家,控股超过50%的10家,此外还有1家外国银行代表处。这些银行分布在俄25 个联邦主体内,当然绝大多数集中在莫斯科(84 家)。外资银行法定资本的增长速度在2001 4 月以前一直高于银行体系总法定资本的增速,但此后开始低于银行体系,也因此在俄罗斯银行体系法定资本中的占比开始下降,2O001月最高时达到10.71%,到2003 年初只有5.29%。俄罗斯国家统计委员会的数字表明,2003年俄罗斯吸引外资大大超过往年。单与2002年同比就增加了50%,从200亿美元上升到300亿,其中直接投资达到68亿美元,增加了69.4%。近年来俄罗斯经济呈现出较为积极、稳定的恢复性增长趋势,对俄罗斯吸引外资起到一定促进作用,但俄罗斯经济的彻底恢复还困难重重。

(三)2004年俄罗斯“银行信任危机”及其深远意义。2004211,俄罗斯联邦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就2004年至2008年《俄罗斯银行业中期发展战略》草案进行讨论。根据这份草案所规划的蓝图,俄银行业将在几年内进行大的重组和并购,银行资产质量和监管水平将大为提高。草案规定,到200911,俄银行业资产占俄罗斯GDP的比例将从20041141.8%提高至56%-60%;银行自有资本占俄GDP的比例从现在的6.1%提高至7%-8%;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和企业发放贷款占俄GDP的比例要从18%提高至26%-28%。草案还规定,至201011,俄所有银行的自有资本额不应低于500万欧元,自200711这一要求适用于所有新设立的银行;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为10%,达不到这一标准的银行,有可能被吊销营业许可证。

2004年俄罗斯金融界最具影响力的事件莫过于发生于夏季、险些酿成一场金融危机的银行挤兑风波。2004513,由于俄罗斯中央银行吊销了涉嫌洗钱的一家中型银行——索德银行的营业执照,这家银行随后发生储户挤兑。528俄罗斯中央银行再次以同样的理由宣布,自29日起吊销一家地方银行——诺沃契尔卡斯克城市银行的营业许可证。6月,俄罗斯又取消了两家小银行的营业资格。恐慌从银行自身泛滥起来。恐慌从银行身上开始泛滥起来。由于银行界早就有传言,政府手中有一份即将整顿的银行“黑名单”,俄罗斯的1300多家私有银行顿时人人自危。一些银行开始炮制自己的“黑名单”,停止向嫌疑较大的业务伙伴拆借。此后,陆续有多家小规模的私人银行关门大吉或无法支付到期存款。提取存款的人群开始在银行前排起长队。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由于担心更多银行关闭会导致银行间贷款冻结所引发的不信任导致流动资金紧缺,而普通储户的疯狂提款则导致形势进一步恶化。由此带来的疯狂挤兑人流涌向俄罗斯两家最大的私人银行——总资产在俄罗斯全部商业银行中排名第四的阿尔法银行和排名第二十二的古塔银行。古塔银行有40万个人储户,固定资产达12亿美元,信誉也是俄国私有银行中最好的之一。它的公司客户更包括俄罗斯航空公司和移动通信服务商MTS等行业巨头。尽管如此,这家银行却在6月中的提款额超过100亿卢布,相当于3.45亿美元,此前,它曾经向国有的俄罗斯外贸银行请求借款4亿美元,遭后者拒绝。古塔银行由此不得不因现金周转不灵突然关闭,再次引起存户恐慌。挤兑的人流同样涌向了俄罗斯第一大私有银行——阿尔法银行。自76开始,在短短三天时间里,储户从阿尔法银行提取了多达两亿美元的存款,占该行全部存款的 14%当恐慌和愤怒的储户在古塔银行各分行门前排起一条条长队时,俄罗斯外贸银行(俄罗斯中央银行控股)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收购了拥有2.07亿美元私人存款的古塔银行,俄罗斯中央银行则及时向外贸银行提供了7亿美元的紧急资金援助。古塔银行于712起重新开业。目前,变主后的古塔银行已经基本上恢复了对客户的服务。旋涡中的另一家银行——阿尔法银行经其股东们的再注资,也基本上渡过了难关。虽然该行一再表示不存在流动性问题,而且采取了诸如对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收取10%的手续费等措施,但也挡不住储户提款的势头。为了防止存款大出血,阿尔法银行不仅对提款者收取一成的惩罚性手续费,还实行限额取款,同时向那些未提款者承诺高额利息。

俄罗斯的银行界一场不小的“银行信任危机”,在俄罗斯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造成了很大的波动。银行分析家D·德米特里耶夫认为,“目前很难预料是否可能出现系统性危机,即使危机得以避免,2004年第三季度仍将紧张”。俄罗斯财政部长阿力克塞•库德林却表示,俄罗斯没有爆发银行业危机,目前所看到的不过是改革进程中的一幕,有一些银行无法应对目前的挑战,但这不会对整个银行系统造成影响。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公司也认为,只要石油维持高价,银行体系的动荡不会引发经济危机。俄罗斯有很强的对外清偿能力,拥有灵活的税收和预算体系,这些可以抵消银行系统动荡带来的不良影响。因此,它对俄罗斯金融信用评级不变:外汇长期信用为BB+级,卢布的长期信用为BBB-级,俄罗斯外汇的短期信用为B。可见,尽管储户奔向银行和提款机疯狂提取现钞的一幕令人不禁回想起俄罗斯1998年金融危机的场景,但今天俄罗斯的经济状况与6年前相比要健康得多。

1992年和1998年的经济危机使俄罗斯百姓对银行业失去了信任,丧失了信心。在一片救赎声中,俄罗斯20047月突如其来的金融风波最终没有使其风雨飘摇的银行业再度陷入1998年的金融危机,在感激和庆幸之余,俄罗斯也替各国的银行业敲响了警钟。

1、洗黑钱被敲响了警钟,反洗钱的概念深入人心200287,俄罗斯俄总统普京签署《反洗钱法》。该法对如何打击“洗钱”犯罪做了具体规定。该法规定,银行以及其它金融机构必须对个人和法人超过60万卢布的现金交易,包括外汇买卖交易,不同币值的货币兑换,法人资金注册等进行跟踪监控,如发现有疑点,必须向即将成立的金融监控中心汇报。金融监控中心对有关信息进行分析后,如认为有必要,必须将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上述规定将有助于打击将在贩毒、敲诈勒索以及其他犯罪活动中所得非法收入转为合法收入的行为。普京签署上述法律后,俄罗斯在两年内耗资500万美元组建打击“洗钱”的专门机构——金融监控中心。但是,在俄罗斯1300多家银行中,打法律的擦边球的银行还是为数不少,2004年这次严打给不规范的中小银行以沉重一击。虽然因力度过大,最终引发了系统性银行信任危机,使得一批银行倒闭,但对银行业起到了应有的震慑作用。更何况,银行的生命线就在于“信用”二字,俄罗斯金融风波的爆发是银行无视信用维护的结果,而俄罗斯金融风波的淡去又是央行重塑银行信用的过程。银行业的正常运转就像是杠杆运动,而信用就是它的支点。从长远看,对于维护和树立俄罗斯银行的信用是非常必要的。

2、拉开了银行重组和并购的序幕。国有大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分支机构是此次信任危机的大赢家,它们从实力弱、缺乏竞争力的中小银行那里吸引走了大批资金和优质客户,其实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据国际文传电讯社报道,20047月的第一个星期,俄罗斯外贸银行的储蓄额增长4.3%,达到386亿卢布(约13亿美元)。据估计,中小银行被挤提存款中的40%转到了大银行或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在1997年的一轮银行淘汰中,商业银行数目大为缩减,此次危机又使得一些大银行再振雄威。如俄罗斯外贸银行在俄罗斯中央银行的支持下收购了在挤提中倒闭的古塔银行,并让古塔银行在最短的时间内重新营业,极大地稳定了人心,同时展示了其雄厚的实力,是银行信任危机得以平息的关键一步。收购古塔银行之后,俄罗斯外贸银行除了坐收古塔的全部客户资源以外,更得到了几乎相当于一年期无息贷款的7亿美元注资。俄罗斯外贸银行通过收购行动,既扩大了客户群和业务领域,本身的实力也进一步加强。这一双赢的做法,将为日后俄罗斯挽救问题银行和促成银行间的重组和并购提供了新思路。因此,部分银行家认为近期的混乱对银行业来说未必不是件好事,因为可以通过优胜劣汰来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银行体系。

3、俄罗斯应付银行危机的策略有了新的提高。虽说一场打击银行洗钱犯罪的行动演变为一轮银行信任危机,这是俄罗斯银行监管当局始料未及的,其教训也是极其深刻的。但是俄罗斯银行监管当局很快稳住阵脚,亡羊补牢,推出一系列应对措施,帮助银行迅速摆脱危机,稳定社会。比如,俄罗斯中央银行为促成俄罗斯外贸银行收购古塔银行,向外贸银行提供了为期意念的7亿美元贷款,以保证外贸银行资金足以支付储户的存款,从而拯救了古塔银行的数十万储户,古塔银行很快恢复了全部业务;此外,俄罗斯中央银行还把规定的卢布存款准备金比率由7%降至3.5%,这相当于为全部商业银行注入了45亿美元的流动资金,从而有助于帮助其他面临提款压力的银行渡过难关;不仅如此,俄罗斯议会下院杜马在挤兑事件发生后,以惊人的效率通过了建立类似储蓄保险制度的紧急立法,规定在银行破产的情况下,储户将获得不超过10万卢布(合3350美元)的全额存款,超过部分由破产银行管理人依法清偿;等等。这些措施针对性强,收效明显,与1998年时不可同日而语。

(四)俄罗斯银行体系改革简要评价。俄罗斯银行体制改革的成效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1)在银行组织体系方面,形成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体制。(2)重视中央银行职能转换,使其真正成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执行金融政策的银行”。(3)确立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为使中央银行能有效地管理金融,俄政府在立法中赋予中央银行较独立的地位,使其既不归政府管理,也不属于议会管辖,而是与财政部平行,但银行政策必须与政府政策保持一致。(4)严格规范和限制在俄设立外资、合资银行。根据19935月通过的《在俄罗斯境内开设外资银行的条件规定》,开设外资银行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美金,对银行业的投资限额不得超过俄商业银行资本总额的5%。中央银行对外资银行进行严格审批和监督,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银行可以不予批准或吊销执照。这种做法旨在保护本国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5)提高银行信贷质量,主要是为了解决因企业拖欠商业银行的债务,即“坏帐”或“呆帐”。1994年以来,中央银行开始实行商业信用,以此来加速资金周转和贷款的灵活性。此外,为保证及时还贷,中央银行开始发展抵押贷款形式,抵押贷款利率高于中央银行的再贷款利率。(6)银行资本集中趋势加强。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最低法定资本为400万美元,对未达到要求的银行实行淘汰或兼并,形成了一批资本较为雄厚,规模较大的银行,出现了资本集中日益加强的趋势,有利于提高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力。(7)俄罗斯中央银行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1993年改革以来,俄政府逐渐意识到商业银行在经济改革中的特殊作用,就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商业银行提高经济管理水平。

越来越多俄罗斯人开始认识到,银行内部经营的稳健性和整个银行体系的完善程度对俄罗斯经济发展的影响不可估量。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俄罗斯的银行体系的改革一次有较大规模制度需求的制度建设,这场制度建设具有全方位、大规模、多层次和剧烈、复杂、多变的特点,其成效最终关系到俄罗斯制度未来走向。俄罗斯银行制度的演变过程不仅突出地说明了制度环境对制度变迁具有的约束作用,而且使我们更全面地认识意识形态(转轨经济初期形成的银行私有化的主流意识)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总体上说, 由于银行体制改革和银行重组的深入,98年金融危机后,俄罗斯银行系统逐步走出危机的影响并出现积极的变化趋势,但俄罗斯银行系统要完全恢复到危机前,特别是1992年前的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俄罗斯银行不仅在世界金融市场上严重缺乏竞争力,甚至连俄罗斯国内的贷款需求也不能充分满足。因此,银行在俄罗斯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要比其他经济转轨国家弱得多,更不能与发达国家银行的作用相比较。而作为俄罗斯银行体系中特殊的组织——俄罗斯金融工业集团,同西方的企业集团相比还存在明显的制度缺陷这种缺陷主要体现在工业垄断资本与银行垄断资本的融合形式上,在俄罗斯金融工业集团的制度结构中,呈现“政、官、财”三位一体的结构。金融工业集团在俄罗斯金融危机中起到了扇风点火的作用,体现在金融工业集团的过度投机和过度扩强。金融危机的爆发也说明俄罗斯深化银行体制改革、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的任务仍很艰巨。政府和中央银行将如何采取措施确保国家的金融稳定和银行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这对政府也是一个重大的考验。俄罗斯银行制度变迁能否成功,前提是要改革政府对待银行的监管哲学和理念,不能仅把银行看成是管理和统治经济的工具,而是首先要把它看成是一个企业和产业。这点十分重要,因为这是在俄罗斯学习西方的过程中最容易忽视的地方,是造就西方银行制度的“隐含前提”。这个“隐含前提”在关于西方的银行或企业的论著中很少提及,这是因为,自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宣言》发表后,制度性和宪政性的安排“政府权力”和“企业(或公民)权利”,已经是一切现代企业和公民发展的不言而喻的前提和成熟的文化环境,而这对俄罗斯的社会来说都是陌生的。由于银行经营产品的公益性和社会性,由于银行产业对国民经济的重要,导致政府权力在其它产业和行业不断减小和限制的同时,在银行产业中被毫无忌惮地扩大,而且现在还有更进一步的“强化和加强监管”的趋势,银行的权利已荡然无存,这怎能产生出具有竞争力的银行和金融产业。

总之,俄罗斯银行制度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至于俄罗斯的银行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未来将走向何方?我们认为,俄罗斯将进一步完善二级银行体制,一方面加强中央银行和政府(财政部)两个宏观调控主体的协调;另一方面加强中央银行的调节和监督职能。继续培植有实力、有发展前途的商业银行,减少中小商业银行的数量,实现银行资本的进一步集中,向拥有发达分支机构的大银行发展。进一步提高银行的资本化水平和资本质量,加强社会对银行的信任度。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建立俄罗斯的政策性银行。关于商业银行综合经营体制的选择可能不会改变,但金融市场和银行内部的监督将会加强,将会采取措施使资金向实体经济流通。同时,俄罗斯将在完善现有银行体制的基础上,建立有利于各种所有制银行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进一步考虑建立一种与发达国家接轨并更加适合俄罗斯实际的新型银行体制。当然,从逻辑关系上来看,俄罗斯改革决策者的利益偏好将决定有关银行制度改革政策的出台,金银行制度改革政策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银行制度变迁,而银行制度通过银行产权形式及其行为决定了银行发展的可能区间,考虑到制度运行的交易成本的限制,银行发展以及经济增长的要求又会影响到决策者的利益偏好,进而影响到银行制度变迁。银行发展与经济增长对银行制度变迁的反馈作用,是通过哪种形式释放出来,最终将取决于俄罗斯的政治结构(制度供给者与制度需求者的博弈结构)以及由此导致的经济改革决策适应环境变化的敏感性。因此,在俄罗斯即将加入WTO的背景下,在不久的将来,俄罗斯是否能建立一种与发达国家接轨并更加适合俄罗斯实际的新型银行制度,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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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陈柳钦(1969—),男,湖南邵东县人,哈尔滨商业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研究所研究员、经济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产业经济、金融理论。

在每一项制度变迁发生之时都有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情况,通常他们被称之为初始条件。所谓改革的初始条件是指改革前历史遗留下来的各种条件的总和,虽不一定对改革有利,但它是改革的起点。初始条件对改革路径选择具有重要的制约性,因为发展的每一步选择都与过去的选择相联系,经济的发展、改革路径的选择与演变受过去的影响,同时它们也限制了当前改革路径的选择,这就是改革的途径依赖问题。不同的初始条件应该有不同的制度演进方式和道路。

苏联在上世纪30年代进行信贷改革时的理论认为,既然在国民经济一切部门中消灭资本主义成分,整个经济都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运行,那么,为市场经济服务的私人银行、股份制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取而代之的只能是由国家所有、严格受中央计划控制的大银行。

新经济政策——1921年苏联国内战争结束后,为尽快摆脱战争影响,恢复经济,根据列宁的提议俄共十大通过了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到实施新经济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以粮食税代替余粮征集制、允许商品自由贸易、允许农民出租土地和雇工、允许私人占有中小企业、推行经济核算制度等。

即美洲银行、花旗银行、曼哈顿银行、德意志银行、里昂信贷银行、日本第一劝业银行和英国巴克莱银行。

即苏联外经银行、苏联工业建筑业银行、苏联农工银行、苏联住宅公用事业和社会发展银行、苏联储蓄银行。

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两部法律一直到199551才在《俄罗斯联邦法律文件汇编》中第一次公布。

但无论怎么说,法律在制度安排过程中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俄罗斯先后出台了十余部法律法规来保证银行体制的改革,如《有价证券市场法》、《外汇调节和外汇监管法》和《信贷机构破产及改组法》等,从不同方面规范了二级银行体制的运作。

信贷机构是指由俄罗斯银行(中央银行)注册批准,有权从事银行业务的组织,以及其他机关注册并由俄罗斯银行授权经营银行义务的信贷组织。考虑到非银行信贷机构数量较少,规模不大,因此,统计商业银行与信贷机构基本可以等同,不会影响分析结构的正确性。

目前,学术界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界定为中央银行同政府之间的一种关系。西方学者对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具有较深刻的研究。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出现了政治的经济周期理论、经济政策的动态不一致性理论、“保守的中央银行总裁模式”等理论模式;到了20世纪90年代,在前人的基础上,威尔士提出了“委托人-代理人模式”,同时,以哈塞(Hasse,,1990)、格日利、迈森达罗、亚历克斯·库克曼(A. Cukierman,1992)等为代表的中央银行独立性理论对这一问题做了更为明确的界定。

基里延科政府——19983月俄总统叶利钦解散了执政五年之久的切尔诺梅尔金政府,并于1998424,俄国家杜马经过第三次表决,批准35岁的基里延科为政府总理。19989月因俄罗斯金融危机下台。基里延科在位期间曾进行政府机构和财政改革,特别是为补充国库,几次拿俄罗斯大的工业金融资本家“开刀”。

以封闭式有限责任股份公司存在的商业银行,其最低法定资本规定为500万卢布;采取开放式股份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其法定资本最低线为2500万卢布。1995年出规定法定资本最低线为40亿卢布。

许新:《叶利钦时代的俄罗斯》(经济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6页。该书对单一银行体制和综合银行体制的利弊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说明。

这些“全权委托银行”相当于政府的一种全权机构,负责为专业的进出口公司提供出口信贷和结汇,进行海关外汇监管和国家外汇管理;为国有企业和国家专有项目贷款;经管国库,为预算收入和支出服务,管理国税、国债、关税;从事有价证券业务等。俄罗斯中央银“全权委托银行”制度从1994年开始实施,到1997年底基本结束,历时四年,这个制度最终促成了俄罗斯一大批银行主导型的金融工业集团形成,银行实力大大增长。

许新、郑东生:《俄罗斯金融体制的改革》[J],《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04年第6期第36页。

资料来源:俄央行网站20044月消息,转引自徐向梅:《俄罗斯的外资银行》[J],《国际金融研究》2002年第9期。

地区原则就是保持国家统一分配资金的等级制度,发挥商业银行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对财政的替代作用。而部门原则就是通过国家监督保证资金的流动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的要求,促进部门经济的发展。

李建民:《俄银行挤兑风波的警示意义》[J],《中国金融家》2004年第9期。

程亦军:《二○○四年俄罗斯金融形势点评》[J],《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5年第2期。

徐坡岭、冯舜华:《俄罗斯经济:新世纪良好开局与存在的问题》[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4年第6期。

[]过渡经济时期问题研究所:《过渡时期经济学》,莫斯科1998年俄文版,第506页,有关俄罗斯商业银行的情况为1997年的数字,其他国家商业银行的情况为993年的数字。转引自许新:《叶利钦时代的俄罗斯—经济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2页。

郭连成:《喜中有忧:俄罗斯经济形势》[J],《世界经济》2003年第3期。

关雪凌:《俄罗斯经济前景不容乐观》[J],《东欧中亚研究》2002年第3期。

[]T.切尔尼科夫、H. 切尔尼科娃著,李建民等译:《谁主宰俄罗斯》,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12月版,第335页。

但真正到位的为数有限,而直到19994ARCO才真正开始运作,ARCO从成立到基本开始工作花费了将近一年时间。

但这种计算没有考虑到汇率的变化,以实际价值计算,银行部门的恢复和发展速度就要大打折扣了,银行资产一直到2002 10 月开始才恢复到并渐渐超过危机前的水平,而银行资本则直到2003 年初才达到并超过危机前的水平。

资料来源:俄联邦中央银行监管司:《俄联邦银行部门概况》,20034月第6期。转引自徐向梅:《危机后俄罗斯银行体系的重组与发展》[J],《国际经济评论》200378月号。

资料来源:俄联邦中央银行监管司:《俄联邦银行部门概况》,20034月第6期。转引自徐向梅:《危机后俄罗斯银行体系的重组与发展》[J],《国际经济评论》200378月号。

问题贷款这里指逾期的贷款和票据总和。

俄罗斯2003年百强银行概况》,http://www.russia.org.cn.

程亦军:《二○○四年俄罗斯金融形势点评》[J],《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5年第2期。

转引自范敬春:《迈向自由化道路的俄罗斯金融改革》[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0页。

文件规定俄银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加强银行稳定性,排除出现系统性银行危机的可能性;强化银行在积累居民和企业货币资金和将其转化为信贷和投资的职能;增强投资人、债权人和存款人对银行的信任;加强对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防止信贷机构按不正当商业惯例运作。银行业要实现的目标是:俄银行业资产达到GDP45%50%,银行业资本额要占GDP5%6%,而银行业向实体经济部门提供的贷款要占GDP18%20%。参见《俄联邦银行部门发展战略》,载[]《货币与信贷》2002年第1期。

外资信贷组织信息,20031月,俄中央银行网站。

《俄罗斯银行再次面临现金危机威胁》,〔法〕《论坛报》,2004 78

《俄罗斯只要有石油,就没有理由发生危机》,〔俄〕《晨报》,2004713

有权威机构提出应实行俄罗斯中央银行、联邦银行、地区银行三级银行体制(参见[]《财政》,2001年第11期第27页),也有俄罗斯学者建议实行由中央银行、投资总行和商业银行构成的三级银行体制(参见[]《财政》,2002年第10期第79页);但是《俄罗斯联邦银行部门发展战略》仍然坚持实行二级银行体制,认为现行法规确定的俄罗斯银行体系的基本组织原则,即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并存的二级银行体制符合俄罗斯经济发展的基础需要,能够保证银行部门的发展。因此,该原则应作为维护国家银行体系的法律基础加以保留(参见[]《货币与信贷》,2002年第1期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