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 “怒斥”央企为那般?
文/于清教
9月7日,中国新闻网援引《联合早报》刊登全国政协委员韩方明的评论文章说,“中国有的国企确实欠扁,国资委主任李荣融骂得痛快、骂得好,可谓大快人心。”文章称,在8月中旬的那场会议上,国资委公布了166户中央企业2005年度的业绩考核结果。最新的“成绩单”之中,有六家央企得到D级或E级的“不及格”评级,15家企业因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财务违规、给员工发放高额住房补贴等原因被降级或扣分,19名企业领导在这次考核后遭到扣薪处分。
“怒斥”之一:央企的薪酬制度
用李荣融的话讲,某些央企一再激怒公众的原因,是因为这些企业多在所属行业里居于垄断地位,职工享有垄断企业的高薪酬、高福利,企业的绩效却往往低于国际上同类企业的水平。虽然李荣融没有点名,但我们看到,几大航空公司虽然上市了,但服务远不及国际平均水准。内地的飞机票价钱不低,航空公司依然叫喊亏本。近期国家有关部门还批准了航空公司调高燃油税的申请,再联系到前期有航空公司对机上服务人员更换万元服装,真是如刺哽喉。
譬如前期闹得媒体和公众沸沸扬扬的“电力减薪风暴”,“为了缓解社会压力选择一套‘自选动作’,显然是一种‘壁虎舍尾’行为。”笔者看到,电力减薪曾经数次被推到峰口浪尖,表面看电力部门很“自觉”,试图以低成本来平抑社会公众愤怒的情绪,让垄断变得不再面目可憎,以便继续维持垄断地位和垄断利润。
实际上,以笔者曾经的电力系统从业经历以及后来的选择离开并持续观察这个行业发现,中国的很多火力发电厂一直在靠国家补贴亏损地发电,而职工包括高管们的薪酬、福利一直是高高在上,即便是2001年实施“网厂分开”运营以来,仍有不少发电企业依靠违规扩建或者贷款维持经营。“垄断企业从来不向全民分红,我们不可能通过电力减薪而鼓涨我们的钱袋,而只有通过保护我们的钱袋迫使电力减薪才是有意义的。”如果说包括电力、邮政、通讯、民航、银行、铁路、自来水、供热、钢铁、石油等垄断企业继续如此下去,继续以高薪酬高福利让那些企业躺在“安乐窝”里不知人间愁滋味,笔者不知道如此最后的“残局”谁来埋单?
央企薪酬制度表面看是个社会问题,实则是国资委的监管问题,是企业自身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博弈问题。如果对于民怨极大、经营不善的央企负责人,处以黄红牌警告之,对那些屡教不改败坏央企声誉、把企业做成巨亏的企业,直接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依笔者之见,肯定能奏效,但我们目前尚未明确看到国资委和国家相关部门的真正行动。
“怒斥”之二:垄断企业之服务
李荣融指出,有些航空公司服务意识不佳,经常对顾客的正常需求忽略,今年就多次出现被延误多时的顾客在机场集体发难的事件。而航空公司还常常以霸王条款来回应公众,进一步激化矛盾,实在与央企应有的价值观背道而驰。我们应该看到的是,不仅仅是在航空公司,在铁路、邮政、电信、自来水、热电、石油等行业这种现象也是屡见不鲜,为什么这些垄断企业的服务就甘愿落后于市场呢?为什么如此糟糕的垄断缺乏监管呢?股权分置改革今年年底就进入尾声了,但是否股权分置改革收官了,我们的央企就可以服务到位了吗?就可以大幅度提升竞争力了?就可以不再亏损、不再让外资并购了?就可以直接与国际水平和标准接轨了?笔者看,未必。
目前单从很多上市公司中的“母子”关联交易看,是非常频繁和不正常的,为什么频繁?一方面,说明我们的证券监管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法》的执行监管和处罚力度十分轻微,导致有些企业无视企业责任、社会责任,从而怂恿了不少上市公司屡试不爽去一次次地铤而走险;另一方面也反应了当前我们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存在着很多误区,还没有真正完善和建立起来,很多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虽得到了足够重视,治理状况有了较大改观,但总体的治理水平依然偏低,依旧存在不少严重违规甚至违法现象,如:控股股东滥用“关联交易”,利用信息上的不对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股权结构不合理,股权分置改革在某些上市公司来说是“换汤不换药”;不少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运行不规范,战略决策功能弱化,集体决策,集体负责,最终结果是没有人来承担决策风险和责任;有些公司经理层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有些高管“为所欲为”,有些独立董事拿钱不“懂事”,与上市公司高管一起参与项目运营,攫取中介利益;另外,有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有待改善,忽风忽雨,诚信不足,欺瞒有余。如此等等,都成为大股东理直气壮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和资源的“特权”,凌驾于中小股东利益之上,从而也成为滋生“特殊”腐败的温床。这些不彻底根除,怎么能谈得上提高服务价值?怎么谈得上提高竞争力?又如何为社会所尊敬?
服务是内涵的体现,内涵不提高,不理顺,不丰富,我们又如何能期待其服务到位?又如何看待其应有的社会价值和社会贡献?如果我们仅仅靠指责服务为什么不到位,仅仅靠处理几个当事人,仅仅靠那些垄断企业能够自觉起来,仅仅靠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呼吁,依笔者之见,是不会真正奏效的,只能是言微行弱、浅尝辄止而已。
“怒斥”之三:央企不争气不好好干事
从这个角度看,国资委要下决心对那些不听话、形同虚设的董事会对重症下猛药了。但笔者思考,“怒斥”还是不奏效,有些垄断型的央企早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了,已经具备了很强的免疫力,因此仅仅斥责一下,批评一下,吓唬一下,收效甚微。关键的还是从根上去监管、治理,否则头痛治头,脚伤疗脚,最后往往全身崩溃。笔者问过很多企业:你定期给你的企业体检吗?你害怕体检出毛病吗?你是不是按下了成本的瓢,又浮起了费用的葫芦?你听说过一根稻草压死过骆驼、一颗子弹击垮一座大厦吗?
而由国资委出面,“委任选用社会贤达、专业高人进入央企的董事会”,从而在源头上、决策上对其决策和运营有监察作用;“对于央企的资金利用效率、盈利指标和其他业绩都建立科学和量化的评价标准体系,使得评价央企有硬指标,杜绝其种种人事与关系的借口,摆脱官本位的痼疾恶习。”这似乎是个解决燃眉之急的主意,但是否选上去的人就可以真正按照模式干下去并且干好,笔者依旧担心,担心的是监管不长久,激励不到位、权责利不清。如何真正以一整套体系化、科学化、市场化,灵活、适合的市场机制来激励和增强我们的国企凝聚力、创新力、竞争力,如何平衡责、权、利,如何体现出监管的威严和对不作为的惩罚,倒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价值所在。
如果说我们有些企业老是频频出事而责怪是企业的主要责任,那么我们的监管部门是否就没有责任了?仅仅谴责“不争气不好好干事”是不够的。我们不能有权无责,也不能有责无权,不能一放就散,一收就乱,不能只追求数量不看经营质量,不能只造英雄不建团队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李荣融的“怒斥”才真正让我们的央企有了一些危机意识,多了一些的社会责任感。但“怒斥”之后是否真正“醒”过来,是否能在汹涌的外资和品牌前担负起真正的国家使命,我们仍需要信心、勇气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