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建立和预算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分类方法的弊端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下国家在研究、论证和模拟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在2007年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
为更好的推进此项改革,有必要对改革的背景及原因作一探讨。
传统的政府收支分类的弊端
我国现行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分类方法,承袭了原苏联的财政管理模式,突出的特点是“重建设”而“轻服务”,这与我国当时实施的计划经济体制是分不开的。然而,时过境迁,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从1998年我国决定向公共财政体系转变以来,经过近10年的努力,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建立起来,服务型政府、服务型公共财政已深入人心,原有的“建设型”预算收支分类方法的缺陷暴露无遗,客观上要求和推进了政府收支分类的改革。
一、沿用计划经济体制要求的基本框架,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市场化进程
建立科学的预算支出分类体系是对各项财政支出实施有效控制和管理监督的基础。但我国长期以来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分类方法和标准都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管理的要求、参照原苏联财政管理模式建立的,几十年来,根据不同时期财政经济运行情况和特点,政府收支分类虽作过一些调整,但分类的基本框架一直没有大的变化,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求。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涵盖范围狭小,不能准确反映政府收支活动的全貌。现有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只反映财政预算内收支,不包括应纳入政府收支范围的预算外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从而给政府收支全貌的反映和总量的控制带来了很大困难。
2.科目粗,给审查和批复预算造成困难。现行的预算收支的划分过于简单粗略,个部门在执行中调整预算的自由度太大,预算对支出的控制和约束能力十分薄弱,在人大批复预算草案后,经过一段时间协商,才将预算再分配给各有关部门,致使预算管理只能被肢解。
二、预算科目设置标准缺乏规范性和国际可比性,阻碍对外开放
1.分类体系混乱,口径复杂而不够规范,科目内容重复交叉多。我国预算科目既有按部门设置的,也有按照预算资金性质、按功能(或用途)设置的,内容相互有交叉,相应地,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机构既有按资金性质设置的,也有按照部门设置的,造成多头管理。
2.支出按经费分类不能完整反映政府只能的活动。我国现有的预算收支类、款、项科目类似国外的支出功能分类,但由于受行政费、事业费以及基建、国防费等经费管理方式的限制,长期采取按“经费”设置科目的方法,不能完整地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
3.体系设置不全,缺少一套完整、统一的支出经济分类体系,难以满足部门预算管理与改革的需要。与国际通行的收支分类体系相比,我国原分类体系缺少规范的支出经济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