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先进生产力,垄断要谁来代表?


中国烟草先进生产力,垄断要谁来代表?

周阳敏 

经过高强度的宣传,“三个代表”的言论,已经家喻户晓了。但中国烟草业内却对“三个代表”有严重的扭曲。为了深入破析这个“扭曲”,还是先从一则新闻[山东省局出台“打大户、破网络”暂行办法,http://www.tobacco.gov.cn/yczxcontent.php?news_id=29622&type=%B9%DC%C0%ED,2005-03-16。] 看起:
近日,山东省局研究制定《打击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大户、破除非法卷烟经营网络暂行办法》。该《办法》共分七章,进一步明确了施市、县三级局经营案件的职责和程序,重点加强全省情报网络建设,建立完善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并对“打大户、破网络”成果突出的单位给予15-30万元办案补助。
近两年来,山东省局对打击非法经营大户工作高度重视,2004年全省共打击非法经营大户8100个,拘留不法烟贩865人,判刑60人,对提高市场控制能力、扩大卷烟销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山东省局力求通过制定该《办法》,在全省深入推进“打大户、破网络”工作,进一步提高涉烟案件经营水平,清除涉烟犯罪源头,用3年时间使市场净化率、控制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本则新闻赫然出现在中国烟草的最高权力机关网站(www.tobacco.gov.cn)上,如图1所示。
正如仲成为(2005)在“浅谈抑制卷烟销售大户的有效办法”一文中所叙述的那样,“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由于市场竞争,任何一个行业都会有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分,在卷烟零售行业更是如此,我们日常所称的卷烟销售大户其实就是卷烟零售行业的强势群体”。仲成为指出,“卷烟销售大户之所以存在,主要是因为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所决定的,这些卷烟大户都是经营卷烟时间较长,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并形成固定的销售网络”。为此,仲成为建议要“从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两方面入手”“抑制卷烟销售大户的发展”!!!
本则新闻的荒诞之处就在这里,为了发展烟草业,提高其核心竞争力,于是就要打击、抑制、斩断卷烟销售的先进生产力!是啊,我们自己代表了先进生产力(这是“三个代表”的重要内容之一),岂能由你民间力量来代表先进生产力呢?!即使你能代表(事实上已经代表了),但我们也要赶尽杀绝,不许你代表!!!
正如“每周烟草评论”所说的那样,“卷烟销售大户依靠长久的经营历史、累积丰富的销售经验、销售网络,依靠长期、持续的服务,打造了自己的销售形象和服务品牌,尽管这么说服务品牌还为时过早,但不得不说,他们是成为未来中国烟草服务品牌之星星”!
而在我们高唱要积极发展生产力,充分发挥经济活力的洪亮声音下,为什么却又出现了极其不和谐的抑制卷烟销售的先进生产力呢?!还有人恬不知耻地说,“抑制卷烟销售大户”,“使卷烟零售市场和谐地向前发展”!!!
本则新闻表明了“和谐烟草”其实不“和谐”,“三个代表”也代表不了,而口号式的发展生产力已酝酿了深刻的社会危机!
《中国经济周刊》(2005)质疑,中国能造出“神六”飞船,却为何造不出大飞机?!文章作者说,“由于没有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我们的大飞机航空技术一直没有过关,导致直到今天我们的天空还不得不飞着波音和空客,使本来可以像航天技术那样称傲世界的大飞机技术白白浪费了20年时间,庞大的国内市场最终拱手让给了外国。”
其实,前苏联就是最好的典范,也是最好的答案。前苏联能够登月,却不能制造饼干、罐头,能够制造威力无比的核武器,却造不出温暖的棉衣、棉被!!!这说到底,就是政治市场被武力垄断之后的罪恶。如果那年岁已久,看看当今的北朝鲜就更加清楚了,在人们食不果腹的情况下,还扬言倾其所有制造核武器!
当然,看起来很显然的观点并非能被显然地理解,而有的人则只理解为技术上的问题,而非指导思想上的本质差异,比如“雨乱云丛”网友就认为,“因为大户积压卷烟零售价格,使得这个卷烟零售也无利润——烟草官方的语言是这么说的——所以要打压,要保证卷烟零售市场的健康发展,从出发点来说不能说无积极意义和维护零售户经营利润的初衷和目的”,接下来,他又补充道,“烟草零售业无利润的原因不是大户的存在,而是烟草公司经营策略的失误造成的,简单的说就是因为烟草公司的存在而使卷烟批发价格公开化透明化了,谁都知道卷烟的批发价,零售价当然卖不上去”。“雨乱云丛”还列举了其他行业的情况,他认为,无论是日用百货也好还是家电也好,“基本上都是以代理商的模式来操作发展的,从结果上看还不错,没有零售商无利润的情况,因为他们的批发价格不透明,商家有自由定价的空间,消费者不知道成本价,商家定多少也就没有怨言了。所以烟草要做的不是打压大户,而是如何保证批发价格的商业秘密性。”
何足道则认为,“许多大户不但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他们的利益是在侵占其它中小零售户利益的基础之上获得的,包括暗中压价等问题”。同时,他还指出,这种行为“即使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也是要打压的。”
无论是雨乱云丛还是何足道,都只是从现象到现象,并没有深刻洞察这个现象的本质。笔者认为,恰恰是中国烟草的行政垄断,使得中国烟草先进生产力得不到支持,得不到相应的空间自由发展,得不到应有的基本自由选择自己的未来。
为此,回到本文的主题,烟草行政垄断说谁代表了中国烟草先进生产力就是谁代表了,不代表也要代表;而那些真正代表了烟草先进生产力的,只要烟草行政垄断说你代表不了就代表不了,能代表也不能代表。
纵观中国大大小小的事件,无不如此,只要有行政垄断的地方,所谓“先进生产力的代表”都是谎言!因为正是行政垄断,控制了“代表”权,控制了选择权,控制了自由,也就控制了“谁是先进生产力”的说条。
然而,“选择的自由正是人道的精髓,因而也是天道的关键。个人的自由选择权从来就不属于超个人的机构,而是属于每个人自身。” 谁违背了这个基本定律,谁就要遭受惩罚。中国烟草也是这样,如果仍顽固地坚持超个人的机构替代人们作出选择,那么最终的结局就和当年超个人的机构全权为中华民族作出选择的结局一样——3000万人非正常死亡、社会严重倒退、民不聊生等等。因此,笔者始终如一地呼吁,必须把中国烟草未来的选择权交还给个人,实现中国烟草的民营化!!!


参考文献:
仲成为,2005.“浅谈抑制卷烟销售大户的有效办法”. 中国烟草在线:http://www.tobaccochina.com/news/data/200511/z_3459995_16171347.htm,2005-11-16。
《中国经济周刊》,2005.“中国能造出‘神六’飞船,却为何造不出大飞机”: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5-11/18/content_37991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