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医生的打假遭遇看监管部门缺位


1997年,当时是上海市虹口区广中医院理疗科医生的陈晓兰,偶然发现本院在使用一种叫“光量子氧透射液体治疗仪”的医疗器械。医院鼓励医生使用这种仪器进行所谓的“激光针”疗法,每开给病人一次,医生有约7元提成。不久,她又发现与这种治疗仪配套使用的“一次性石英玻璃输液器”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登记号等是假的。1998年,在陈晓兰多次举报之后,上海市有关部门宣布取消了这种疗法。9年来经陈晓兰举报8种假劣医械被证实、被查处。陈晓兰对社会作出了贡献,但一些同行却视其为“另类”。1997年她因不断举报问题而被中断了医院收入,她的人身安全甚至也受到威胁。后来院方还作出了“陈晓兰自动离职”决定。199810月,陈晓兰被迫“下岗”。(《新京报》421

无疑,虽然陈晓兰的义举维护了患者的利益,但却触动了医院的利益,更触动了生产假劣医疗器械厂家的利益,遭到忌恨和报复实属意料之中的事。但是,这种报复居然不是来自生产一线的厂家,而是身处使用二线的医院,这就值得深思,是谁在助推假劣产品的泛滥,生产假劣产品的厂家和使用假劣产品的医院谁更可恶?显然,只要掐断任何一环,假劣医疗产品都难以流入市场,坑蒙拐骗的伎俩都会难以得逞。但是,一般的患者由于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辨别能力,很难识别这些假劣器械,只能由院方推荐使用,做一个“消废者”。

打假治劣,这本来是工商、药监、质监等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然而,现在这个重任居然落到了一个柔弱的女医生的肩上,这不能不算是一个莫大的讽刺,我们的市场监管部门干什么去了?如果任由假劣产品在市场泛滥,还要这些监管部门干什么,不如撤掉算了。作为消费者,作为一个公民,任何人都有维护自己和他人利益的权力,但是,在假冒伪劣产品横行的市场中,个人的力量无疑是微薄的,难以起到根本性的抑制作用,因此,我们只能把希望寄托于我们的市场监管部门,希望他们能负起自己的监管责任,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将假冒伪劣产品扼杀于生产前期、流入市场前期。

一个女医生,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和职业上的便利,开始了她的打假之旅,她的为人民负责的精神让人敬佩无比。但是,院方显然不满她的“不务正业”,因为她的“从中作梗”虽然断了厂家的财路,但也让医院蒙受了巨大的“损失”,显然,在这场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链中,医院与假劣产品制造厂家已经结成了利益同盟,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医院方面当然是不肯善罢甘休的。而女医生的“执迷不悟”,无疑是以卵击石,最后收到伤害的还是女医生自己。事实也验证了这个预测,女医生被剥夺了工作,自己的“四金”也被 “强制封存”。从一个打假者的遭遇中,我们看到假冒伪劣产品之猖獗,市场监管之不力,追根溯源,是我们的市场监管部门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给了作奸犯科可趁之机。从近年来各地查处的假冒伪劣案件来看,市场监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何时候都松懈不得,因此,如何监管市场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但无论如何,我们决不能把市场监管交给消费者自己,更不能让一个柔弱的女医生承担起打假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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