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专题系列3-4


法律咨询专题系列

 

3、关于诉前保全

咨询公众:wrq1435  

咨询日期:2006-3-12

咨询问题:

我是一个体私营出口企业,有营业执照,属于一般纳税人。我厂子仅三天没有生产,工人工资问题我厂能自行解决,但法院却认为我是停产,于是查封了我厂子的全部财产。难道三天不生产就是停产么?国家对“停产”有没有具体的规定。国家是否允许企业停产整顿、停产检修,企业在进行上述行为时,是否需要公告!谢谢潘律师百忙之中抽时间来解答我的问题!万分感激!

事发时间:2005年10月28日

事发地点:山西省祁县某镇

事发经过:

2005年10月28日,我厂仍正常生产,29日因为没有给工人按时发放工资,工人没有干活,而厂长有事外出,到31日厂长仍在外地,因有信用社贷款(尚未到期),于是信用社通过法院采取了诉前保全。

 

问题解答

您好!来函所及系因诉前财产保全引发的问题。对诉前财产保全不服的,可申请复议一次。

判断诉前保全行为的合法与否,首先,要看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按照民诉法规定的正当程序送达了保全法律文书;其次,要看其保全范围及内容是否在申请人申请范围之内,或是否与其申请数额相当;再次,要看其保全手段是否严格遵守了法律规定。因来函未详细说明保全经过,故不便做出进一步的判断。

是否停产,与保全实无因果关系。停产与否,其本身属于企业自身的事情,其在一定程序上可与经营状况挂钩。若有疑问,可来函来人继续交流,谢谢!

 

4、关于停产

咨询公众:wrq1435

咨询日期:2006-3-13

咨询问题:

在进行保全查封全部资产时,法院并没有清点财产,也未造具清单!是否属于程序违法!并于12月16日下达判决书要求企业偿还未到期的贷款!是否属于违法?

事发时间:2005年10月28日

事发地点:山西省祁县某镇

事发经过:

非常感谢您百忙之中为我解答问题!我尚有几点疑问,希望您能继续帮我解答!我想清楚的知道,国家对于企业“停产”有何具体的规定!如何判断企业是“停产”!在企业既没有对外公告“自身停产”,也没有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外界或法院是如何判断企业是“停产”的?

 

问题解答

您好!法院的保全行为确有程序违法之嫌。至于对法院的判决行为,若不服,可提起上诉。

偿还未到期的贷款,只有在借款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贷款人才可以提前行使权利,法律上叫不安抗辩权。

对于“停产”,其本身不属于法律术语,目前法律上有规定的是“歇业”、“吊销”、“注销”等法律术语,其均是对企业经营状况的法律评价。“歇业”,一般是指持续停产一年以上。

若有疑问,可来函来人继续交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