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政府指导价政策来遏制房价过高的增长态势


现在的房价陷入了越调越高的恶性循环之中,究其根本原因我认为是各级政府既想从房地产产业中获得巨大的税收和其它收入,而房地产开发商作为经济人也想尽量获得更大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利益是一致的,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千方百计的托市,致使价格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涨,因为民众的利益被忽视了,况且许多民众并没有形成自己的利益共同体来抵制房价的上涨,而是加入其行列,有些家庭是不打算近期买房的,但房价始终下不来,从而产生了房价仍然会上涨的预期,所以使得他们提前买房,这样就使得短期购房者骤升,而房产供应是有周期的,也就是说短期内房产的供应将小于骤升的需求,从而使得房价上升,当前的对房产的需求是旺盛的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从需求结构以及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来看显然是不利的.因为:

      对房产的需求由分散在未来的各个时期集中在最近几年,将使得房产的需求在短期释放,同时由于需求旺盛,所以房地产开发商拼命的开发房产,刚才说了房产的供应是有一个过程的,短期看供应和需求还很适应,但是可以看到现在还有大量正在开发和正打算开发的土地,这些土地在一年以后,也就是明年下半年将会以房产的形式出现,到时房产的供应将会骤升,而需求将向相反方向的发展,这样将正如经济学家陶冬所说2008年中国金融将面临高风险,这是一个不得不引起我们警惕的问题.在此我想说,一些地方政府在赚取大量收入的同时,要兼顾问题的严重性.当然我们知道,自从实行分税制以后,中央的收入是保证了,但是地方财政经常入不敷出,而中央的财政转移支付并不能兼顾到各个需要的地区和领域,而且中央财政是可以保证的,但是要转移到各个地方,则各个地方,各个领域能够分摊的也就少了,因此难以指望中央给以更多的转移支付,关键还是在于自己的增收,现在摆在面前的收入即丰厚的土地出让金以及从房地产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还能获得很多的收入,同时又无需什么成本,它们当然会推波助澜,所以我认为房价下降将是一个时间问题,关键是当前我认为重点是让地方政府有真实意愿来调控房价,而这必须建立在地方政府有充足的财源,这有待于各方集思广益给出解决方案.如果地方政府没有真实的调控意愿,我认为应推行政府指导价政策,即各地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当地的房产建设成本,制定基础价格,然后政府根据基础价格,公开向专家,学者,房地产开发商,购房者广泛征求意见,最终由政府给出指导价,如果高于指导价,政府入市干预,这样就能硬性的控制房价增长过快的势头,同时更为重要的是使各方的利润都缩水,这样将减少房产市场上弥漫着浓厚的投机气氛,同时也给购房者以预期即房价不会再涨了,或者不会涨那么快了,这样对住房的需求就不会集中在当前一段时期,而是分摊在以后各个时期,从而实现了房地产在长期内可以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在调控未取得预期效果时,我认为应反思我们的调控思路即一味地用经济手段调控可行吗?虽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是我们的目标,但关键是现在还不是,从一定程度上说目前我国还是一个人治的社会,所以还需要必要行政手段加以调控.而政府指导价政策在抑制房价方面将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值得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