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抑制房价的名义


2005年4月30日,央行会同国土资源部、银监会、建设部等6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下称“七部委意见”)。意见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实施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全额征收营业税,这一天被业内人士称为“6·1大限”。按照官方的说法,这样做可以减少投机性买房行为,从而抑制房价。这种“一刀切”的规定究竟真的会抑制房价吗?
  在作出判断之前,必须考虑到这是在2005年6月,距离泡沫剧烈膨胀的2004年已经有一年了。如果说2004年大众对房价还有强烈的升值预期,但到2005年这种预期已经不是很强烈了。从选择时机上看,如果是在2002或者2003年,房价快速上升阶段,全额征收营业税会减少投机性买房行为,但在2005年这种作用很小。即使存在大的投机性买房行为,这种行为引起的需求也不是真实的需求,市场的供给并没有改变,买来的房子还要再卖出去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却会导致那些寻找机会出售房屋的投资者延缓出售房屋,从而减少了市场的供给。所以这个政策将导致房价的上升,而不是房价的下跌。更准确的说,由于房价已经处于很到的位置,这个政策会推迟泡沫的破灭。

 
2004年1月,征收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率先在杭州实施,当时正是为了遏制投机、限制房价。然而,在实行了9个月后,因为大多数卖方将税收成本转嫁到买方,使得房价反而进一步升高而不得不暂停征收。
  根据上海市房地管理局2005年4月5日颁布的房地产交易的新政策,用抵押贷款的房屋如要转让,卖出方要先还清贷款,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后,才能与买进方共同申请转移登记。按照这样的政策,实力不够或者没有其他办法还清贷款的投资者根本就没办法出手二手房,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上文假设的极端情况:禁止二手房交易,早已经以另一种形式出现了。不真实的需求变成了真实的需求,投资者被千方百计哄上了船,却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下船的权利。在中国的其他不少城市也出台了类似的政策。不过在南京等地方,有的投资者通过房地产典当还清银行贷款后再出售,根据房产典当业务收费标准,投资者要付出每个月2.7%综合服务费 以及每个月0.5%利息,年利率就可达到40%。这大大增加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减少了投资者出售意愿,也间接减少了供给。该政策同时规定只有在办理好了产权证后才可以对二手房进行交易,由于很多投资者是以期房的形式购买房屋,产权证要在购买后1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办好,这实际上推迟了一部分二手房上市的时间,推迟了市场的供给。

  由上面的种种政策,可以作出判断,房价的不断上升固然让政府不安,但政府也不希望房价下跌,起码不希望爆跌。2005年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就这样说“不是说非要把房价和房地产投资的增速一下拉下来不可。这样既不符合经济运行的规律,也不符合政府和百姓的利益。” 上海市原本计划于2004年推出300万平方米的中低价房,该计划早已无果而终。2004年上海的房地产泡沫行将破灭,这样的计划无异于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作为对比,香港政府在房价跌去一半后仍然敢于推出4万户居住计划,两个政府对房价的态度迥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