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这一规定对目前部分地区行业存在的恶意欠薪行为设置了更严厉的法律后果。为帮助各公司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正确理解《解释》精神和内容,认真履行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免受无谓的刑事追诉之灾,汤新裕律师整理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就相关问题的答记者问,并将该解释全文附后,供参考。
问:请谈谈《解释》的起草背景和经过。
答:一段时期以来,部分地方用工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现象比较突出,广大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