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并非严格的法律学概念,近年来却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
近日又有与“地沟油”相关的案件曝光:山东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用餐厨废弃油为原料提炼劣质成品油,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以明显低于正常豆油的价格大量购入该公司生产的劣质成品油,将此“地沟油”和正常豆油按一定比例勾兑,再销售给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后者将其用作制备药品的关键性中间体,从而形成售假制假的产业链。
为何“地沟油”案件屡禁不止?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2012年1月9日联合发布的...
依靠专项整治不可能禁绝地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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