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程青松

从业十余年以来,程青松律师及其团队办理了大量民商事诉讼案件(包括仲裁)以及基金投资、公司并购、企业改制与挂牌上市、定向增发等非诉项目,同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经验丰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

程青松律师多次接受环球时报、第一财经、中国经济周刊、中国经济导报、东方早报、财新、联合时报、青年报、新浪、网易等知名媒体采访;在《东方早报》、《上海律师》、《上海律协》、《经营与管理》、《贸易金融》、《法务之家》、《中国拍卖》等杂志、媒体发表大量法律文章,并被各大媒体、平台转载,影响广泛。

非金融机构不能计收复利,从金融机构受让的债权也不能


  文|程青松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中,明确指出非金融机构不能计收复利。

  本案中,债权的受让人佳利鸿公司是非金融机构,其前手债权人佛山市杰益物流有限公司也是非金融机构,原债权人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市分行,债务人为北海渔业公司。

  在“本院经审查认为”部分,最高法院是这样论述的:

  关于原审判决认定佳利鸿公司不能向北海渔业公司计收复利是否缺乏证据证明及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

  1、本案系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关于复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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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认定“夫妻公司”实质为一人公司的考察因素与应对方法


  文|程青松律师

  文章摘要:

  “你被一人了吗?”

  近期,最高法院在一起再审案件中判决认定一家夫妻公司实质为一人公司,夫妻股东要承担公司财产独立于夫妻自身财产的举证责任,夫妻股东因不能证明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业内引起广泛关注。

  正文:

  【前期回顾】

       程青松律师在前几期分享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每年进行审计,且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须对持股期间财产独立承担举证责任》一文。

  《公司法》所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一人股东)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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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判例|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虽未支付但确定要支付的律师费(第二篇)


 

  文|程青松律师

  「裁判要旨」

  根据案涉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保全情况及判决结果,争议金额的律师费虽然尚未支付,但由于该部分损失的发生具有确定性,应由违约方承担。

  「案情简介」

  2013年9月10日,原告江苏瀚瑞公司(委托人)、农业银行(受托人)与被告江苏中陆公司(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原告委托农业银行向被告江苏中陆公司提供借款3.5亿元。借款合同约定因借款人违约致使委托人采取诉讼或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委托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后因借款合同的履行问题,江苏瀚瑞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江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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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判例│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聘请律师支付的律师费


  文| 程青松律师

  「裁判要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关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规定,聘请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属于违约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案情简介」

  2009年11月9日,西航港公司与汉能公司签订《厂房资金合作协议》,约定:因汉能公司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产业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厂房需要,西航港公司向汉能公司提供借款。后因合同履行还款的问题,西航港公司起诉汉能公司,请求判令汉能公司还本付息、承担西航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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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每年进行审计,且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须对持股期间财产独立承担举证责任|案例精选


  文|程青松律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很多公司通过设立一人公司进行业务扩张,形成公司控股集团。

  一人公司,由于股东只有“一人”(一人股东),公司治理形成“一言堂”,更容易造成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一人股东更容易滥用股东身份逃废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对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基本制度造成冲击。

  对于一人公司,《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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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未通知债权人,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例精选


  文| 程青松律师 

  「案件来源」

  2018年第12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江苏万丰光伏有限公司诉上海广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丁某等买卖合同纠纷案,案号:(2015)苏商终字第00140号。

  「裁判要旨」

  公司在股东认缴的出资期限届满前,作出减资决议而未依法通知债权人,免除了股东认缴但尚未履行的出资义务,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债权人起诉请求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案情简介」

  2010年2月1日,原告万丰光伏公司与被告广力投资公司签订《硅料销售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向广力投资公司供应原生多晶硅计人民币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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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股东未出资,公司董事承担赔偿责任│案例精选


  文│程青松律师

  裁判要旨:

  在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向股东催缴出资的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斯曼特微显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斯曼特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11日,系外国法人独资公司,股东为SOUTHMOUNTAINTECHNOLOGIES,LTD.(中文译名为斯曼特微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曼斯曼特公司),认缴注册资本额为1600万美元。2005年1月5日,股东开曼斯曼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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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抵押权的善意取得与刑事追赃的关系及处理原则


  来源:上海金融法院

  「裁判要旨」

  金融机构抵押贷款业务中,若抵押物系抵押人以犯罪手段所得,在无证据证明金融机构对犯罪事实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应认定金融机构善意取得抵押权,且刑民案件应并行处理。

  「案情」

  原告:Z资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沈某

  2017年10月12日,沈某与案外人H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信托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约定沈某以其名下的上海市黄浦区某房产作抵押担保,向H信托公司申请贷款312万元,同年10月20日,H信托公司向沈某发放贷款312万元。自2018年3月19日起,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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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读民法典(二):民法典再造担保规则(保证篇)


  文|程青松律师

  民法典已由全国人大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等与担保相关的法律将废止,这些老法中有关担保的事项将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民法典中有关保证、抵押等典型担保的规定有不少变化,有一些可以说是实质性、颠覆性、反转式的,并且民法典首次在法律层面上认可了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效力。作为市场参与主体,我们需要加以留意,在从事交易行为时,提前作出相关安排,防范风险。

  关于民法典的立法体例:有关抵押、质押、留置三种典型的担保物权规定在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四分编“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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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读民法典(一):居住权,一种有“烟火味”的居民权利


  文|程青松律师

  民法典已由全国人大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编物权、第三分编用益物权的第十四章规定了居住权。

  居住权作为一种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用益物权正式写入法典,必然会对社会经济生活带来深刻的影响。

  民法典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婚姻法解释(一)》第27条第3款规定“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此处虽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居住权,但因缺乏上位法基础及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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