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就是所谓清初吴县诸生“抗粮哭庙”事件的始末。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哭庙以后鸣钟击鼓拥向府堂旋即被捕的十一名诸生中,并没有金圣叹在内。按照他那样性格狂放不羁的人,处在这种群情激奋的场合,似乎不大会龟缩在后面,一遇惊扰就夺路而逃。因此有人提出:金圣叹当时已53岁,又素负才名,可能应邀参与过“哭庙”一事的商议策划,但未必亲自跟年轻后生们一起到文庙去流涕痛哭。所以在被逮捕的十一人中就没有他在内。这种观点,是否站得住脚呢?
事实上,逮捕金圣叹是在四月二十六日,离开哭庙案的发生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由于江南巡抚朱国治与吴县县令任维初本是一丘之貉,任维初贪污的钱粮,主要是用来贿赂这个顶头上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