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人王某犯职务侵占罪案例分析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 顾全丁律师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04年被西北证券公司(化名)任命为玉龙营业部副总经理,同案的秦某被西北证券公司任命为玉龙营业部总经理。西北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有企业。公诉人指控:2007年1月至12月,秦某利用总经理职务之便,虚构兼职经纪人段某、李某的名义,冒领佣金33万余元;王某利用副总经理职务之便,虚构兼职经纪人万某、何某、朱某的名义,冒领佣金4万余元;秦某伙同王某利用职务之便,虚构兼职经纪人高某、冯某的名义,冒领佣金35万余元。公诉人认为,秦某和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以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